(中国时事新闻网辽宁新闻编辑部副主任张添强)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引导中学生学习宪法、尊崇宪法。12月4日下午,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大连市法学会组织警察、法官、律师、大连法学老师等法律工作者组成宪法宣讲志愿服务团,在全市组织开展2025年“宪法宣传周”公益普法活动。

法治文化基层行志愿服务团由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李鑫、马铭泽、林海玲律师,辽宁碧海律师事务所的牟飞律师,辽宁安宁律师事务所的陈园园律师,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杜志华律师,大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的王胜国警官,大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的白茹警官,东北财经大学的丛娜、杨堃老师及8名法学专业的大学生组成,他们先后来到大连市西岗区水仙小学、沙河口区格致中学,为1500余名小学生和中学生宣讲宪法,受到师生的热烈欢迎。


水仙小学六年级同学小薇说,通过肢体殴打、辱骂,通过网络散布谣言、传播隐私、恶意攻击他人的校园欺凌,给受害同学造成较大的身体和精神伤害,通过警察叔叔场景设置“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让我们知道了校园欺凌的对受害同学的危害后果及自己遭遇校园欺凌后如何依法处置,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让我充分理解了《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和第三十八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的内涵。


格致中学初中一年级同学小林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受教育权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通过宪法日学习宪法,让我真正理解了《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重要性。




大连市西岗区水仙小学校长王红说,今年国家宪法日活动的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法律工作者们凭借职业优势,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为同学们系统讲解国家的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通过剖析发生在中学生身边的真实案例,让抽象的宪法条文变得鲜活易懂。同学们充分了解了宪法的相关条文含义、原则和精神,提高了学习宪法的实效。



大连市法治文化基层行志愿服务团团长、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说,中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是宪法宣传教育的重点群体。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大连市法治文化基层行志愿服务团平均每年坚持为中学生公益普法志愿服务50余场,十几年来,有近50万中学生受益。本次宪法日公益普法活动,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向同学们赠送了200本宪法、民法典配图读本,供同学们学习使用。法律工作者通过“送法进校园”公益志愿宣传活动,帮助中学生树立“宪法至上”理念,培养规则意识和法治信仰,推动法治精神融入校园生活的方方面面,助力同学们成长为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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