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宋逸人先生
冯宝哲
五日下午四时二十二分,拙博出现了宋逸人先生的一条留言:“今日看到以前的一文可回答博主的问题,只是原来的评论已被博主删去,看来博主的舆论控制很彻底呀!”冷嘲热讽,咄咄逼人,大有兴师问罪之势。老夫虽年已七旬,但对电脑技术却是刚脱盲的小学生,根本不知博上的留言如何删法,如今却有人指责我删去他的评论,岂非空穴来风,让人莫明其妙,我真是丈二高的和尚,摸不着头脑。细细一想,恍然大悟,原来是宋先生走错了地方,他本来是在拙博《中国近代史应有王鼎的英名》那篇文章后甩了几个砖头,如今却到拙博《林则徐为什么要为王鼎守心丧》这篇文章后找砖块,那岂不是糊涂到家了吗?
要说清此话,还得从三个月前说起,今年七月一日,我在博客上发出了历史不应该淡忘王鼎的呼吁,次日即有宋逸人先生作了如下留言:“清朝的主战派与今天的极左派一样,对外界一无所知,但满口‘政治正确’的话语,让主和派们无法防守。林则徐是其中的一个代表,看来王鼎也是。”我的回复是:“我对先生的高论缺乏研究,不敢苟同。何谓‘满口政治正确’,难道鸦片不该查禁?香港应该割让,应该向外强屈膝?怎么能给主战派扣极左派的帽子?对外开放绝不是听任列强宰割!先生是否需要补点什么?”几个月来未见宋先生任何反响,这两条留言与回复如今仍完整地载于博上,想不到昨天却看到了宋先生的责难,并附有亦忱的一篇文章算是作答,在细读了亦忱的文章后,我仍对宋先生的高论一片惘然,特发此信以与宋先生商榷。
宋逸人先生:
你所附贴的亦忱之鸿文,已经细读。但敝人愚鲁,看后仍是不得要领,茅塞不开,弄不清指斥林则徐、王鼎“与今天的极左派一样,对外界一无所知,但满口‘政治正确’的话语”有何事实依据。更弄不清“让主和派们无法防守”是怎么一回事,主和派们于国于民有何功绩?
让我们且来看看贴文的高论吧:该文一开头就气势不凡,枪刀乱舞,文中写道:“我在和讯网站的个人博客日志上,发表了拙作《换一种眼光读清史:我们从满清王朝的覆亡中汲取了教训吗?》。在这篇写了10天,共13000余字的读史心得中,我以史实为基础,以一个现代人的眼光,对一百多年来中华民族公认的民族英雄林则徐的所作所为,进行了重新审视。我得出的结论是:“林则徐作为民族英雄被中国人长期极度拜膜的现象,其在文化上的意义是,我们这个民族一百多年来早已分不清什么是英雄壮举,什么是蠢汉胡来。中华民族迄今一直把昏聩蒙昧的钦差大臣林则徐作为自己的民族英雄对待,除了证明这个民族的思想境界依然停留在中世纪,其国民的思考能力与当今世界现代文明严重脱节之外,没有半点正面的价值。林则徐这个占据了中华民族英雄榜前排达百年之久的钦差大人,不仅是导致满清王朝最终覆灭的第一个罪人,其实他更是中华民族的千古罪人。如果有人非要说他是民族英雄,也是个逆历史潮流乖谬背时,仅仅是他刚正清廉的人格值得后人敬仰而带有浓厚悲剧色彩的愚蠢的民族英雄。未来的中国其实根本就不需要这种昏聩蒙昧的民族英雄!如果中华民族继续产生这种昏聩愚昧的民族英雄,那么,这个民族将被再次证明是一个被坏制度彻底毒害而不可救赎的劣等民族,只配让现代的文明世界所淘汰。”唉呀呀!一付“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样子,如果谁不承认林则徐“是导致满清王朝最终覆灭的第一个罪人,其实他更是中华民族千古罪人”,“ 如果中华民族继续产生这种昏聩愚昧的民族英雄,那么,这个民族将被再次证明是一个被坏制度彻底毒害而不可救赎的劣等民族,只配让现代的文明世界所淘汰。”你看,问题有多么严重!这种语调倒使我想起了文革中极左派的批判文章,何其相似乃尔!
该文接着说:“近日,我利用两天时间,用Google和百度两个网站的搜索功能,对我这篇小文被传播的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索,发现此文除了被网易、搜狐两大门户网站刊用外,还被不下100个专业网站和论坛所转载。在细读文章后面的读者留言时,确实触目惊心,深感我在文中的结论“我们这个民族的思想境界依然停留在中世纪,其国民的思考能力与当今世界现代文明严重脱节”所言不虚。例如,仅仅在门户网站“网易”用繁体字刊载这篇文章后面的留言就达3500条左右,其中,属于谩骂性质的留言将近占到90%以上,完全支持作者观点的读者估计也就在1%到2%之间,有所保留地支持作者观点的人,粗略统计不会超过5%。看了这些蒙昧的同胞对一篇严肃讨论历史问题的文章如此粗暴对待,我从内心对我们这个民族充满了一种难以表达的绝望和悲哀”。愚昧的同胞们啊,只许我对林则徐粗暴对待,我骂他是因为他是千古罪人,谁给你们权利让你们这样对待我这个现代人(即民族的先觉者)呢?
该文接着叙述了“关于鸦片与人类的关系及历史渊源”、“关于鸦片贸易在中国的兴起”、“关于英国对鸦片贸易存废的争论”,向我们介绍了当时的一些历史情况,对我们这些愚昧的同胞也有启迪作用,应向先觉者表示感谢。
让人眼界大开的还是“关于林则徐和英国政府全权代表义律打交道的故事”,在这段文章中作者首先向人们介绍了义律的和蔼可亲的立场,说他如何反对鸦片贸易、如何命令本国的商人按照中国官方要求缴出全部鸦片,让人们相信义律完全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而他遇到的对手林则徐却是一个颟顸愚蠢的家伙,文章说:“据史载,在虎门销毁缴来的鸦片时,林则徐邀请了美国商人金(C?W?King)和美国传教士埃利加?布里奇曼(Elijah?Bridgman)到场观看。金告诉林则徐,英国正应那些商人的请求,派出的蒸汽炮舰已在前往中国的途中。林则徐对这个重要的情报居然一笑了之根本就没有引起重视的意思,既没有意识到他销毁的只是鸦片,并没有销毁中国巨大的鸦片市场,更没有意识到他根本就一点也没有销毁鸦片商们对暴利的渴望。尤其糟糕的是,林则徐也没有采取有效而又明确的措施,使进行正当贸易的商人与鸦片走私商分开,半点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强力禁烟举措对一个奉行自由贸易原则的新兴帝国究竟意味着什么。人们常说,一个偶然的事件往往会改变整个历史的走向。就象后来武昌军营里一个小排长侮辱自己的士兵,而导致辛亥年10月10日爆发武昌起义一样,1839年7月7日,几个英国水手上岸酗酒闹事,居然改变了满清王朝后来的命运。史载,是年7月7日,一伙英国水手划船到九龙尖沙嘴的小酒馆酗酒后闹事,捣毁了村民的一座神龛,遂引发斗殴。结果当地村民林维喜伤重不治。这件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如果是发生在一伙中国人之间,中国的官府就象做1+1=2的算术一样好处理,可它却是发生在英国人和中国人之间,那就不是一个简单的中国司法问题了,而和英国的法律及其文化背景有了必然的纠葛。当时,在处理这一案件的指导思想上,林则徐按照通常的做法,要求义律按大清律将那些参与斗殴的水手,交出一人为死者偿命;而义律则同意赔偿死者家属,惩办所有参与滋事的水手,但拒绝只以其中一人被判极刑顶罪。在这一法律纠纷中,大清律与英国法律在此发生了不可调和的冲突,它也是英国人后来坚持要从清廷获得治外法权的最初原因。在这个案件的处理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林则徐非常愤怒,遂向所有“海外夷人”发布通告,命令他们必须顺从天朝。8月15日,林则徐进一步将冲突升级,下令禁止一切对外贸易活动,封锁外国在广州的全部企业,并派兵开进澳门。而义律则避其锋芒,命令香港、澳门的英国商人及其家属全部登船,并驶离海岸;随后,林则徐进一步发布命令,严禁所有村民供应英船任何日用品,并且派战船封锁英船,一旦发现上岸的外国人,一律就地正法。9月5日,义律派英商郭士立作为特使,交给林则徐一封信件,主要是要求他下令解除对英国船只的封锁,恢复正常的贸易关系;同时,还要求他下令制止村民在英船取得淡水处投放污垢物甚至毒物。而林则徐却断然拒绝了义律的要求。是日下午两点,义律发出最后通牒,得到的响应是置之不理。三点,英国军舰向封锁英国船队的中国战船开火,以图突破封锁。虽然《时代周刊》将此称之为鸦片战争第一枪,但其实这顶多只是一场局部的武装冲突,称不上任何意义上的战争。由此,我们完全可以看出,林则徐这个民族英雄,原本是可以通过和平的方式来成就他禁烟的伟业,然而,由于他的颟顸愚蠢,其发布的一系列毫无技术含量和无视现代文明基本准则的政令,基本上堵死了和义律这位原本可以和他联手完成禁烟伟业的英国人进行任何合作的可能。历史事实非常清楚地表明,是林则徐,代表昏聩的满清王朝为英国人选择了战争”。这一段给林则徐所列的罪状大致可以概括为:一、焚烟时对外商所提供的威胁信息一笑置之;二、没有采取有效而又明确的措施,使进行正当贸易的商人与鸦片走私商分开,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强力禁烟举措对一个奉行自由贸易原则的新兴帝国究竟意味着什么;三、不该采取强硬态度要求英方交出致死中国村民的凶手。这三宗大罪能成立吗?第一,林则徐在外力威胁面前不该一笑置之,又该如何呢?是惊惶失措,立即停止焚烟,将鸦片退回英商;还是屈膝讨饶,给鸦片走私者赔不是,让他们的炮舰不要来中国。第二,说林则徐没有区分正当贸易与鸦片走私,这话未免证据不足,能邀请美国商人到焚烟现场观看,正说明了林把从事正当贸易的外国人是当作朋友的。至于强力的禁烟举措对奉行自由贸易的新兴帝国倒底意味着什么,我以为这不是林则徐所要考虑的问题,难道中国的内政还要仰人鼻息吗?第三,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在自已的领土上完全有权利依据自已的法律行事,如果政府连在本土行凶的杀人凶手都不能惩办,假如贴文的作者是遇难家属,试问你能同意吗?至于说“它也是英国人后来坚持要从清廷获得治外法权的最初原因”,把外强要求治外法权的责任推到林则徐头上,这简直是助纣为虐的强盗逻辑。另外,文中所讲的“一个偶然的事件往往会改变整个历史的走向。就象后来武昌军营里一个小排长侮辱自己的士兵,而导致辛亥年10月10日爆发武昌起义一样,1839年7月7日,几个英国水手上岸酗酒闹事,居然改变了满清王朝后来的命运。”这一提法也很难令人信服。历史的走向是有其规律性的,英帝国发动鸦片战争,这是其本身利益的驱使,没有水手酗酒闹事,一定又会有别的由头,难道武昌军营里的小排长不侮辱士兵,满清皇朝的统治还能延续至今吗?由以上三点难于成立的罪状而把鸦片战争的历史责任推到林则徐的头上,显然是缺乏道理的。说“林则徐代表昏聩的满清王朝为英国人选择了战争”更是颠倒黑白,指鹿为马。一句话,按照贴文的意思,是林则徐惹脑了英国人从而引起了鸦片战争,林则徐罪该万死。且慢,我怎么觉得这个指控并不新鲜,有似曾相识之感,当时的投降派不就是以“轻启边衅”的罪名诬陷林则徐吗?道光皇帝给林则徐所降的罪名也是“办理不善”、“别生事端,误国病民”,可见指责林则徐逼得英国人选择了战争这种说法也不是什么新玩艺,它只是道光皇帝的余唾罢了。

贴文在本节末了还有一段奇文,兹照录于后:“以林则徐为代表的刚直清廉之士,虽然忧患于朝廷、国家与民族的命运,敢做敢当,但是却由于其颟顸愚蠢地逆历史前进方向的倒行逆施,终于把原本可以避免的战火,从南中国点燃而延烧到南京,最后以该死的中英《南京条约》而划上了一个逗号”。显然把签定《南京条约》的罪状也压到林则徐头上。先觉者这个“原本可以避免的战火”的结论,真让人觉得有点与虎谋皮的感觉。只能说是作者的一廂情愿吧。
贴文后面讲到“关于鸦片战争过程中一些被忽略的历史事实”、“ 关于鸦片战争后果的思考”因与评价林则徐关系不大,不在本文讨论范围,故不赘述,读者如有兴趣,可在本博《林则徐为什么要为王鼎守心丧》的留言跟贴中查阅。
这里对作者的结束语不能不读。作者最后写道:“平心而论,谈论林则徐在160多年前面对一种新的人类文明挑战而彻底失败的历史,是一个极为沉痛的话题。尤其是要按照历史前进的正确方向,把一个自己敬仰了几十年的民族英雄还原于历史罪人的本来面目,就象要把自己从“龙的传人”还原为“猪的传人”而一样难以接受。但是,无情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不管林则徐的人品有多高尚,其为官有多清廉,其性格有多刚毅,其抵御外辱的态度有多决绝,可他在处理攸关国家、民族和社稷命运的国家大事时的昏聩蒙昧,悖逆历史前进方向而做出的一系列颟顸愚蠢的错误决断,陷国家和民族于万劫不复的深渊而不可自拔,其作为中华民族的伟大民族英雄,充其量也不过是一个极端愚蠢的英雄形象。在我看来,林则徐这样的蠢人被当今中华民族作为自己的民族英雄来推崇,可以说,正是这个不长记性的民族最大的悲哀和不幸之所在。这,就是我之所以把林则徐称之为成为历史罪人的主要原因。中国,中华民族,无论是为了你不重蹈满清王朝的覆辙,还是为了你有个美好未来,你都要把林则徐从英雄榜上还原为一个民族罪人”。这段话又给林则徐扣了一个“陷国家和民族于万劫不复的深渊而不可自拔”的大帽子,其罪恶显然比党内头号走资本主义的当权派大得多,岂不该打倒在地再踏上一只脚!但是事实依据何在呢,作者辛辛苦苦写了一万三千字,却拿不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来真让人感觉没劲。作者把中华民族斥之为“不长记性的民族”,不知把自已置于何地?你真的长记性,你把文革中极左派整人的那一套记得太牢了。说到底,看了宋先生所贴的文章,我仍如坠五里雾中,弄不清先生为何要给林则徐、王鼎扣“极左派”的帽子,说句不客气的话,对于极左派我是深恶痛绝的,文革中我几乎被这些害人精整死,对他们我太熟悉了,先生要说林、王是极左派,不整他们的黑材料,能行吗?专此,
致礼
冯宝哲
2007年10月6日
作者简介
冯宝哲,陕西蒲城人,一九三八年一月生。高级经济师,中国楹联学会会员,中华对联文化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华夏诗联书画院院士,陕西省楹联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诗词学会会员,渭南市楹联学会原常务副会长,现顾问。《渭南联苑》原主编、编审,蒲城县诗词曲联学会顾问。被授予“秦东联坛十老”、“渭南文化名人”“陕西孙髯翁终身成就奖”等称号。著有《风雨留痕》等书五卷,二百多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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