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恺
一九八0年,我写过一首叫做《我爱》的诗。那首诗是我二十一年血泪的结晶。诗中有这样两个句子:
我爱篮球,它是我青春的形体。
我的结识篮球,始于初中一年级。那时我在南京读书。我们校队"通吃"左邻右舍,是一支颇有名气的强队。在和校队交手的球队中,有一支血气方刚、争强斗胜的军事工厂队。他们屡战屡败,屡败屡战,一气之下,搬来了华东军区代表队。对于我,那是一场具有启蒙意义的比赛。九十五比五,惊心动魄,发人思索。从那,我便把篮球和艺术,和创造联系起来了。
开始,想当神投手,甚至想进国家队。是梦,但梦得执着而认真。偶象只有两个;杨伯镛和钱澄海。当然,那时的我,还没有一睹国手风采的福份。他们的事,大多是在《新体育》上读来的。《新体育》是英雄传记,是神话,更是生活教科书。
偌大一所学校只有两片球场,打球哪能摊上我们这群毛孩子。只有瞅空闲,偷时间。起床钟之前,午睡时间,自习课,全用在球场上了。上课,球踩在脚下,老盼着下课。钟声一响,箭一般射向球场,痛痛快快过它十分钟的瘾。经常犯纪律,挨批评。为了篮球,值。
迷了好几年,连个校队也没打上。虽然在班级是主力,但我们班在学校根本挂不上号。就这样告别了最初的摇篮。"告别仪式"是在球场举行的:赤裸上身,赤裸脚板,一个人抱着一只球打了整整一个下午。直到天黑透了,才一步一回首地望着球架走回宿舍。那种惆怅、惋惜、苦楚、眷恋的感情,不亚于母与子、夫和妻的离别。
到了苏北之后,一年之间,球艺和体质都有了长进。我以准确的中投加上虚晃切进的特长加入了县代表队。初恋也是在那时开始的。或是独个远远地,或是混在女伴中站在场边上,我们打球,她看。只要她一在,就好象球场四周长满了她的眼睛。而篮球,也就变成一只温驯敏慧的鸽子了。发展到把外衣交给她看管了。郑重、虔诚得近乎庄严、神圣。是一件衣服,但又岂止仅仅是一件衣服呢?对搏击,那是誓言;对人生,那是托付呀。篮球,沉浸在爱之中。
从某种意义说,体育是遗憾的艺术。运动员的生涯,往往以失败作为结束。作为一个篮球爱好者,我的遗憾有两条:一是层次太低,没吃过专业饭;二是一辈子没碰过一次篮圈!快乐和安慰却丰富而深刻。追求,创造,又怎能区别等级呢?
就球艺而言,我一生也有过两件"作品"。一件是我在端线近旁接到队友发的界外球,立即发动长传快攻。谁知一只篮球竞象投林之飞鸟,在它以优美潇洒的弧线掠过中场之后,就简洁、准确地一头扑进了篮圈。
另一件是我和几个中学生组成的公社代表队和一支县队的比赛。竟然赢了县队。那一场球我一人独得五十多分,命中率达到自己的"极致"。当然,最珍贵的是友情。球友之情,是在加速度中被提纯和凝聚了的感情。它尊重能量,呼唤能量,释放能量,蓄存能量,具有强大而持久的穿透力。三十多年,球友换了多少"代",但无论是中年,是青年,甚至是弱不及冠的少年选手,也无论是在街上,在工厂,在学校,甚至在公共汽车上邂逅,都总是流露出一种缱绻依恋的情愫。这些球友之中,有一些至今还是只能呼唤出号码而呼唤不出姓名的人呢。有一次,我从郊区骑自行车进城。吱地一声,一辆从我身后驶来的卡车在我身前停下了。车门开处,跳下一位不知姓名的球友。二话不说,他把我的自行车搬上车厢,让我坐进驾驶室,开走了。一路的话题,当然是关于篮球的回忆。还有一次打球的时候,因为要给孩子打针,我提前走了。晚上,一位球友带着注射器来叩门。他,是医生。住在淮阴三十年,搬过三次家。三次搬家,都是球友相帮。一声招呼,呼啦啦一、二十位球手,前锋、后卫一套全。那氛围,不亚于投身一场冠军争夺战。
也有不堪回首的往事。连续三年,我的妻生病,而且愈病愈重,很快就连起床也十分艰难了。那时年轻,还不到三十岁。看病抓药,洗衣浆裳我都来,唯独断不了傍晚那场球。傍晚,我打球,谁做晚饭?于是,她只得撑着起床,扶着墙壁行走,扶着墙壁淘米,扶着墙壁引火做饭。可惜这些,偏偏都是邻人后来告诉我的呀。有一天,我回到家,发现一双球鞋被砍碎了。我的妻,倚在墙边流泪。五岁的孩子吓得禁了声息。那一幅情景,至今还雕塑一般兀立在我的愧疚里。妻呀,妻,如今,你离我而去已经十九个年头了。十九年前的罪衍你能宽宥吗?十九年后的忏悔你能接纳吗?妻子逝世的第二天,我去打了一场球。没有言语,没有欢乐;没有成功的激奋,没有失误的惋惜。那是痛苦的传递,悲哀的寄托,压抑的喷发呀。我的爱情,以篮球始,以篮球终。篮球什么都知道,虽然它什么都不说。
十九岁的时候,我曾因说过"打完篮球后肚子饿了",而以"反对统购统购"的罪名被定为"右派分子"。从那,我背负了二十一年的十字架。少年时爱打篮球,但并不懂得篮球。青年之后逐步理解了篮球,但又被剥夺了作为篮球队员的权利。等到真正懂得了篮球,又打不动篮球了。这一册"三部曲",该如何命名呢?小小一片球场,奔驰着多少追求,又跌倒过多少追求。一片球场,竟是一个浓缩的世界。
现在还打球,但决不是苏东坡"老夫聊发少年狂"了。渲泄亢奋,隔离忧郁,遗忘痛苦、激化、强化、净化正常的思绪和感情,我都离不开篮球。篮球里有诗,篮球场是我创作灵感的培养基。当然,只能"三打三"了。足堪自慰的是,年轻人还都愿意和我在一边:我有"篮子"。一连四、五只"三分球"是常事。小伙子们给我一个别名:张勇军。这是最高的奖赏。领受这种奖赏的快乐和骄傲,决不亚于我领受全国文学奖的时候。一点也不。不是吗?世上还有什么能和长在的青春相媲美的东西呢?我也还能突破上篮,但我不大突破上篮了。因为有的时候,或为了年龄,或为了职务,或为两者兼有的原因,对手避让了。虽然有时并不露痕迹,但我懂,而且懂得很强烈,很刺激,很羞辱。没有困难的成功,近于舍施。我不愿接受舍施。每逢那种时候,我的快乐,也就变成为一种凄凉的快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