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杀人案”,惊动党中央
孙喜贵
河北涉县1980年的秋天来得早,秋高气爽的天气,瞬间变成了疾风暴雨、倾盆而下的恶劣天气。彼时,一起惊天动地的噩耗——“杀人大案”骤然发生,不仅引起全县强烈震动,更受到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与深切关注。
因作案者系未成年人,却一夜杀害4口人,县委和政府领导当即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由分管政法的县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公、检、法、司为主要成员单位,立即介入调查立案。面对这起未成年人残忍杀害4人的重大案件,县级司法机关陷入法律与道德的两难境地:道德层面的同情与案件的残忍性相互交织碰撞,难以定罪,只好逐级上报,直至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希望能判处死刑,给受害者家属一个合理交代,让其心态得以平衡。
那天,我满心欢喜地去办理参加工作后的“农转非”手续。骑着自行车到鹿头粮站办妥后,沿近道经核桃树角、横岭村前往偏城派出所,随后又去偏城兽医站买了一盒药。那段路坡陡难行,我推着自行车走上大路,本想高高兴兴回家,天气却骤然剧变,昏天黑地。行至偏城村中心时,只见一街两巷挤满黑压压的人群,大家都在纷纷议论着什么。我凑上前一探究竟,才听闻一名十几岁的少年,杀害了邻居一家4口,行凶工具是“镢头”,作案手段残忍至极,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半小时后,我在回家的路上,看到5辆警车开灯鸣笛,疾驰向偏城村(原文“编城村”为笔误),那阵势令人心惊肉跳,仿佛天塌下来一般的紧急。回到家后,我将这一噩耗告知亲友,偏城所有亲戚都立刻跑去打听详情,唯恐此事涉及自家。这起凶杀案,恐怕是涉县有史以来最为严重的“第一案例”。
这名赵姓未成年人杀害的是邻居陈姓一家,至于双方究竟有何深仇大恨,至今不得而知。涉县全境皆为山区,公安人员需爬山越岭、穿越峡谷、奔走乡村,抓捕工作异常艰难,历经数月才将凶手抓捕归案。为了搜寻凶手,公安干警昼夜不休,体力消耗极大。我的三叔当时负责给公安局长开车,那几个月他劳累过度、体力透支,整整瘦了5斤,心中火气也格外大。他曾对我说:“抓住那姓赵的小子时,我狠狠扇了他两记耳光,却依旧不解气、不消火。”
这起案件从立案调查到最终定罪,耗时长达两年,凶手赵姓少年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但被害人亲属始终不服这一判决,长期上访却未能如愿。那时,赵家在兽医站附近新建了5间房屋,被害陈姓男子的妻子是杜家女儿,于是陈、杜两家人便将4名遇害者的遗体安葬在赵家的新房里,直至今日仍未迁移。对此,广大群众议论纷纷:从道德层面而言,即便凶手是未成年人,一命抵四命也合情合理;从法律角度来看,许多人也认为枪毙凶手以告慰四条人命,并不为过。但执法部门只能严格依法办案,对此亦无计可施。
当时正处于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对于此案究竟应判死刑、死缓、有期徒刑还是无期徒刑,各方争论不休。地方党委、政府虽有法可依,但面对如此惨烈的案情,同情心也油然而生。只要有一丝判处死刑的希望,他们便不愿放弃,于是层层上报至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请求批示。然而,上级明确要求地方政府依法办案,县委、政府的这一想法未能得到支持,最终只能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处理。此案由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彭真负责监督审理 。
1982年10月,我调入偏城公社工作。彼时这起案件虽已宣判结案,但陈、杜两家人心中的怨气仍未消散,常常向人诉说冤屈。有一次,县委主管政法的副书记到偏城下乡,杜家两兄弟含泪向其哭诉,要求对凶手重判,紧紧揪着书记不放,直到公社所有领导上前劝解,此事才得以平息。
说实话,换作任何家庭,遭遇如此惨无人道的横祸,四条鲜活的生命一夜之间消逝,最终凶手仅被判处无期徒刑,心中的怨恨与不甘定然难以平复,更无法消气解恨。常言道,时间是解决问题的一剂“灵药”,随着岁月流逝,这份深仇大恨渐渐淡化、消散,家属们也慢慢接受了现实,此事才得以平息。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道理,妇孺皆知。不过,宇庄沟一带,尤其是偏城地区的人们,永远不会忘记这起“杀人大案”的点点滴滴……
作者简介
孙喜贵,河北涉县退休干部,热爱文学,常读杂书,偶尔提笔创作,时有文字发表于报刊媒体及各类平台。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