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拒马河畔,那一段懵懂青春
——一位当年知青的自述
作者:心如大海
序
拒马河的水,淌过燕南故土,也淌过一段再也回不去的懵懂青春。
那些年的风,裹着河畔草木的清芳,吹皱了河面,也吹乱了少年心底的涟漪。没有波澜壮阔的桥段,唯有细碎的欢喜、莫名的怅惘,还有藏在眉眼间未说出口的青涩期盼,像河面上摇荡的粼光,细碎,却在记忆里闪闪发亮。
彼时的我们,立在时光的渡口,不问前路远阔,只惜身旁有伴、耳畔有风、脚下有拒马河的水,悠悠向东。如今回望才懂,那一段生长在拒马河畔的青春,早已随河水淌入骨血,成了往后岁月里,最温柔的回望与念想。
谨以此,记河畔清风,记懵懂少年,记我们一同走过的,独属于拒马河的,最好时光。

卷一 一纸调令,偏隅赴任
1975年12月10日,保定的冬风如刀,裹着燕赵大地的沙砾,刮得人脸颊生疼。绿皮火车的汽笛划破长空,载着一百一十二名响应上山下乡号召的青年,驶出站台,朝着涿州的方向疾驰。与此同时,另一批同赴华北农大涿县农场的伙伴,正挤在颠簸的卡车车厢里,粗粝的风卷着黄土的腥气灌进领口,将熟悉的保定钟楼吹成远方的一个小黑点。
1978年的风,裹着华北平原独有的泥土腥气,掠过拒马河畔的农场原野,也吹到了场部生产处的办公桌上。一纸薄薄的调令,轻飘飘落在我掌心,字里行间的墨痕,却似千斤重石,压得满心茫然。
彼时的我,刚在场部生产处站稳脚跟不过数月,褪去校园青涩未久,还带着一身未磨平的学生气,竟被一纸调令派往农场一区队三分队。那是场部东南隅的偏僻地界,像被时光遗忘在拒马河的支流旁,土坯房错落散在田埂间,远处是望不到边的庄稼地,风一吹,只有稻浪麦芒的声响,连人声都显得稀疏。
三分队的职工构成杂七杂八,光是保定、北京来的知青,就有三十号人。农场里那些被称作“精英”的知青,竟也多半聚在这偏隅之地——他们或有学识,或有胆识,或带着一身城市里的鲜活劲儿,却都因各样缘由,落脚在这方水土。更让人犯怵的是,地处边缘,管理本就松散,思想、纪律、组织工作样样薄弱,说是“三分队”,倒更像一个自成一派的小天地。我这毛头小子,未经世事打磨,竟要去这样的地界当领导,活脱脱是赶鸭子上架,心里没半分底。
报到那天,日头悬在半空,晒得泥土发烫。我站在三分队的土路上,脚下是凹凸不平的黄土路,眼前是矮矮的土坯房,墙皮斑驳,屋顶覆着麦秸,远处的田地顺着地势铺展,一直连到天际线。风卷着田间的尘土,扑在脸上,涩得眼睛发疼,心里更是直发怵。
我太清楚自己几斤几两,不敢有半分架子,更没敢把自己当什么“领导”。从上任的第一天起,我便抱着“夹着尾巴做人”的念头,收起所有年少轻狂,老老实实跟着知青们学,跟着老职工干。我知道,在这样一个卧虎藏龙又早已形成自己规矩的群体里,若摆起官谱,耍起派头,只会被孤立、被排斥,唯有真心融入,放下身段,才能在这方土地上站稳脚跟。
往后的日子,我便跟着知青们一起出工,天不亮就扛着锄头下地,日头落了才踏着余晖回宿舍;一起在田埂上啃冷硬的干粮,就着白开水,谈天说地,从城市的街巷说到农场的原野;一起在煤油灯下聊天说笑,灯花跳荡,映着一张张年轻的脸,把自己完完全全放进这个群体里。
对待队里的老职工,我更是恭恭敬敬,遇事便上前请教,听他们讲农场的老规矩,讲种田的门道,讲拒马河畔的风雨岁月。他们都是在这片土地上摸爬滚打多年的人,手上结着厚厚的茧,心里装着对土地的深情,一句朴实的话,或许就是藏着多年的经验。我学着他们的样子握锄头,学着他们的法子辨庄稼,学着他们的心态扛苦累,日子久了,竟也慢慢赢得了他们的信任。
分队的主要领导只求维持生产,对队里的琐事不多过问,好在大伙儿虽看着散漫,却也守着最基本的规矩,没到无政府主义泛滥的地步。该出工时,没人拖沓,哨声一响,扛着农具就往田里走;该出力时,没人含糊,挥着锄头、镰刀,汗流浃背也不喊累。田地里的活儿,倒是一点没耽误,春种秋收,按部就班,拒马河畔的土地,总在四季里给出最实在的回应。
一区队的黄振海,是三分队上空的一抹暖阳。他总在各分队间穿梭,脚步沉稳,眼神温和,一眼就看出了我的拘谨与不安。他时常走到我身边,拍拍我的肩膀,声音浑厚:“年轻人别怕,大胆干,有我在。”
寥寥数语,却像冬日里的暖阳,一点点驱散我心里的阴霾,抚平我眉宇间的焦躁。我虽依旧保持着低调,可到了每天分工、下地干活的时候,却不敢有半分懈怠。该带头下田时,绝不犹豫,踩着泥水就往前冲;该较真的时候,绝不敷衍,庄稼的长势、活儿的质量,半点都不含糊。田间的泥水里,渐渐留下了我深浅不一的脚印,那脚印,是青涩的摸索,也是成长的印记。
在三分队的日子,从一开始的手足无措,到慢慢的得心应手,不过数月光景,却似走过了漫长的路。我知道,这方偏隅的土地,这一群鲜活的人,终将在我的生命里,刻下浓墨重彩的一笔。而那些藏在田埂间、泥土里的故事,也才刚刚开始。

卷二 烟火人间,群像鲜活
第一章 老邱如枣,柔暖藏刚
1978年的三分队,田埂蜿蜒如绳,绕着一块块庄稼地,捆着偏僻土地上平淡的日子,却捆不住人心深处的温热。在这方小天地里,老邱——邱秀英,是无人不晓的人物,也是知青们心里最温暖的依靠。
老邱个头不高,身形精干得像田埂上随处可见的酸枣树,枝干不算粗壮,却经得住风吹雨打,骨子里藏着一股不服输的坚毅。她的脸被日头晒得黝黑,眼角刻着细纹,可笑起来时,眼角眉梢都带着暖意,待人和善得能暖透人心。
我初到三分队时,青涩拘谨,连旱烟都不会卷,整日里神经紧绷,生怕哪里做得不好,惹来旁人闲话。是老邱,看出了我的局促,笑眯眯地从口袋里掏出烟纸和烟丝,坐在田埂上,指尖灵活地一转,一捻,一支饱满的旱烟就递到了我手里。
“抽一口,松快松快,别总绷着。”她的声音爽朗,像夏日里的风,吹走心头的燥热。那不是教唆,而是最朴素的关爱,是看我一个年轻人远离家乡,初来乍到,想让我寻个法子放松心情。
我捏着那支旱烟,心里暖烘烘的,连指尖都带着温度。老邱的性子,就像三伏天的太阳,热情似火,没有半分扭捏,年轻人都爱围着她,听她讲农场的趣事,讲拒马河畔的传说,和她在一起,从没有半分拘束感。老职工们敬重她,因为她干活麻利,待人诚恳,遇事肯出头;知青们更是把她当成了三分队里的“主心骨”,有什么难处,有什么心事,都愿意跟她说,她总能用最朴实的话,给出最实在的建议。
老邱和老薛——薛印西,夫妻俩相依为命,一辈子没生养亲生儿女,便从老薛兄弟那儿过继了个男孩,取名小虎。小虎长得出挑,眉眼周正,个头窜得老高,小小年纪就透着一股机灵劲儿,老邱夫妻俩把他当成掌上明珠,疼惜备至。
可谁也没想到,小虎读到初中一半,却突然闹着不想上学了,任凭老邱、老薛怎么劝,知青们怎么说,他都油盐不进,铁了心要退学。换做旁人,或许早已打骂相加,可老邱没有,她既没打骂,也没硬逼,只是看着小虎,淡淡地说:“那好吧,农场田边有的是草,你每天拿着镰刀背着筐去打草,晒干了也能挣点钱,想干活,那就干到底。”
话虽平淡,却带着不容置喙的坚定。小虎以为老邱妥协了,兴冲冲地退了学,成了田埂上的打草人,却不知道,老邱早已为他铺好了一条“回头路”。
三伏天的日头,毒得能烤焦地皮,正午时分,空气里都飘着热浪,连知了都懒得叫,老职工们都躲在树荫下歇晌,摇着蒲扇,喝着凉水,唯有小虎,得背着沉甸甸的竹筐,在齐腰深的草丛里挥镰割草。阳光炙烤着他的皮肤,汗水顺着额角往下淌,浸透了衣衫,贴在背上,黏腻难受,连喘气都带着灼痛感,可他没敢停下——老邱的话,他记在心里,也知道,自己选的路,再苦也得走。
这样高强度的劳动,熬了整整一个夏天。一天收工后,小虎晒得黝黑,嘴唇干裂,累得瘫坐在自家门槛上,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老邱端着一碗凉开水走过去,递到他手里,看着他,轻声问:“干活好,还是上学好?”
小虎捧着碗,咕咚咕咚喝了几口,抹了把脸上的汗和泪,声音沙哑却无比坚定:“还是上学好。”
老邱笑了,眼角的细纹挤在一起,像田埂上最美的纹路,她拍了拍小虎的肩膀,语气柔和:“那好吧,你去上学,从头开始上,好好学,别再任性。”
那一刻,小虎似是突然长大了,点了点头,再也没有半分往日的浮躁。我站在一旁,看着这一幕,心里满是感慨。老邱没读过多少书,也说不出什么大道理,可她却用最朴素的方式,教孩子懂得珍惜,懂得选择。
那支旱烟的暖意,那句“松快松快”的叮嘱,那个夏天的坚守,成了我对老邱最深的记忆。她像田埂上的酸枣树,默默扎根,默默守护,用柔暖与坚韧,温暖着三分队的每一个人。
第二章 老马布勒,重情憾事
三分队的田埂上,总能看到一个时髦的身影,骑着一辆崭新的飞鸽牌轻便自行车穿梭,车后座偶尔载着些农具、杂物,车旁跟着一条精神抖擞的黑狗,那便是马长春,还有他的爱犬“布勒”。
老马原是农场造纸厂的职工,后来调到了三分队,论起资历,算是队里的老职工,可性子却比年轻人还活络,一点没有老职工的拘谨。他思想开放,穿戴总比旁人讲究些,一身合身的中山装,总熨得平平整整,没有半分褶皱;头发也梳得一丝不苟,油光锃亮,在那个大家都穿着粗布衣裳、不修边幅的年代,老马的模样,算得上是三分队的“时尚标杆”。
加上他为人机智圆滑,嘴甜会说话,老职工们都爱打趣叫他“马嘎子”,带着几分亲昵,几分玩笑。我们这些知青,打心底里敬重他,从不敢这般称呼,每次见了,都规规矩矩叫一声“老马”,他也总是笑眯眯地应着,没有半分架子。
老马是涿州本地人,家就在拒马河畔,中学毕业后,他考上过一所专为中苏合作项目培养人才的技工学校,本以为能走出农场,去更广阔的天地,谁知后来中苏关系紧张,项目半路夭折,他的梦想也随之破碎,辗转几番,最终还是回到了这片生他养他的土地,成了农场的一名职工。
或许是见过更广阔的天地,或许是经历过梦想的起落,老马身上没有老职工常见的安于现状、拘谨木讷,反倒带着一股通透与洒脱,和我们这些知青格外投缘。他懂我们的思乡之情,懂我们的年少轻狂,懂我们的不甘与憧憬,没多久,就彻底融入了我们的知青群体,成了我们的“老大哥”。
他家住在一分队,离三分队有几里地的路程,每天清晨,他都骑着那辆飞鸽自行车上下班,那条叫“布勒”的黑狗,就乖乖跟在车后,撒欢儿地跑,在农田间的小路上划出一道灵动的弧线。布勒通体黝黑,毛发光亮,眼睛像黑宝石似的,通人性得很,见了我们知青,总摇着尾巴凑上来,用脑袋蹭我们的裤腿,撒娇卖萌;我们下工回来,它也常跟着跑一段,一路护送,一来二去,和大伙儿都熟络得很,成了三分队里的“小明星”。
在那个物资匮乏、生活单调的年代,老马和布勒的身影,成了三分队田埂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给平淡的日子,添了几分鲜活的色彩。
记不清是哪个周末的午后,阳光正好,风也温柔,老马突然笑着对我们几个相熟的男知青说:“晚上到我家坐坐,咱哥几个喝两杯,热闹热闹。”
这话一出,我们又惊又喜。在农场里,老职工请知青去家里做客,是极大的认可,也是极深的情谊。我们这些远离家乡的知青,在农场里难得感受到这般温情,一个个心里都热乎乎的,满口答应。
傍晚时分,我们揣着几分雀跃,踏着夕阳,沿着田埂往一分队走去。远远的,就看到老马站在自家门口等着我们。
到老马家才发现,屋里的空间不大,陈设简单,一张方桌,几条长凳,没有像样的大桌子,可老马早有准备,在客厅的地上铺了块宽大的蓝布桌布,上面摆着几个小菜:油炸花生米、腌萝卜条、凉拌黄瓜,还有一盆冒着热气的煮肉,肉香浓郁,直往鼻子里钻,勾得人垂涎欲滴。
酒也备妥了,是当地酿的散装白酒,装在一个粗瓷坛子里,倒在粗瓷碗里,泛着淡淡的琥珀色的光,酒香醇厚。“来,都坐,别客气,就跟在自己家一样!”老马招呼着我们围坐下来,自己却始终站在一旁,脸上挂着憨厚的笑,可那笑容背后,却藏着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落寞,像被乌云遮住的阳光,让人心里隐隐觉得不对劲。
我们这群年轻人,在农场里难得吃上顿肉,早已按捺不住,拿起筷子就往肉盆里伸,酒碗一碰,发出清脆的响声,欢声笑语,满屋子都是热闹的气息。可老马自始至终都没有坐下,只是站在旁边,看着我们吃,看着我们喝,不停劝着“多吃点”“多喝点”,自己却一口饭菜都没动,连面前的酒碗都没碰一下,只是偶尔抬手,抹一抹额头,眼神黯淡。
我心里的疑惑越来越重,想开口问,却被身边的知青拉了拉衣角,示意我别多问,只当他是主人家客气,便也放下心思,只顾着和大伙儿推杯换盏,享受这难得的美味与热闹。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大伙儿都有了几分醉意,说话也渐渐随意起来。有人含糊地端着酒碗,问老马:“老马,这肉真香,是啥肉啊?味道跟平常吃的猪肉不一样,更嫩些。”
这话一出,满屋子的热闹瞬间凝滞,老马脸上的笑猛地僵住了,嘴角的肌肉微微抽搐,沉默了半晌,才低声说,声音轻得像一阵风,却像一道惊雷,在我们耳边炸响:“是布勒……”
“布勒”两个字,像一盆冰冷的河水,瞬间浇灭了满屋子的热闹,也浇凉了我们每个人的心。我手里的筷子“啪”地掉在桌布上,嘴里的肉突然变得干涩难咽,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只想吐。周围的知青也都愣住了,举着酒碗的手停在半空,脸上的笑容凝固成了错愕,眼神里满是不敢置信。
布勒,那条总跟着老马上下班、总围着我们摇尾巴的黑狗,那个鲜活灵动、通人性的小生命,那个我们都无比喜欢的小伙伴,此刻,竟成了我们碗里的食物,成了我们口中的美味。
我再也没了半点食欲,看着眼前的肉盆,只觉得心里堵得慌,像压着一块千斤重石,喘不过气来。老马依旧站在那里,头微微低下,眼神黯淡到了极点,嘴角的笑意早已消失不见,只剩下深深的愧疚与痛苦,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手足无措。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他不是客气,不是不想吃,而是心里难受啊。在那个物资不算匮乏但吃肉依旧奢侈的年代,老马是想用最实在、最隆重的方式,拉近和我们知青的距离,表达他的心意,可他付出的,却是自己朝夕相伴、视若亲人的伙伴。他看着我们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欢声笑语,心里该是何等的滋味?该是怎样的心如刀绞?
那顿饭,终究是不欢而散。我们放下碗筷,默默站起身,没有再说话,一个个低着头,走出了老马家。走出院门时,夜色已深,田埂上的风带着拒马河畔的凉意,吹在脸上,凉飕飕的,也吹得人心里发沉。布勒摇尾巴的模样,老马落寞的眼神,交替在脑海里浮现,挥之不去。
后来,我总想起那顿饭,想起老马那句低沉的“是布勒”,想起他眼里的痛苦与愧疚。我知道老马的心意是真的,他想和我们好好相处,想融入我们的群体,想把我们当成真正的朋友,可他却用了这样一种沉重又伤感的方式。
自己养的狗,日夜相伴,朝夕相处,怎么会没有感情?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亲手送走了布勒?又是怀着怎样的煎熬,看着我们吃下布勒的肉?这些问题,像一根细细的刺,扎在我心里,这么多年过去,依旧百思不得其解,却也成了那段农场岁月里,最难忘、也最复杂的一段记忆。
老马的情谊,重如泰山,可那碗肉的滋味,却苦如黄连,藏着一个时代的无奈,也藏着一份最沉重的真诚。

第三章 士彬多才,别样风流
农场的日头落下去,最后一抹余晖洒在三分队的宿舍区,晚风卷着麦浪与泥土的气息漫过街巷,当家家户户开始准备晚饭,隔壁田士彬的二胡声,就会准时响起。
那琴声算不上悠扬,更谈不上婉转,时而断断续续,磕磕绊绊,时而跑调跑得没边,连最基础的调子都抓不住,却成了三分队夏夜固定的背景音。毕竟,田士彬是农场响当当的“知名人士”,他的一举一动,总免不了被大伙儿关注,哪怕是这不成调的二胡声,也成了三分队独有的风景。
田士彬的聪明,是刻在骨子里的,藏都藏不住。他的眼睛不大,却转得极快,滴溜溜的,透着股机灵劲儿,仿佛什么事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在我们这些知青还没扎根农场的时候,他就已是这里的“年轻元老”,十几岁就来到农场,在拒马河畔的这片土地上摸爬滚打,对场部周边十里八乡的路、人、事,都门儿清得很。
谁家有红白喜事,他总能第一个知晓;哪个村有新鲜事儿,他总能第一时间传来消息;就连农场里谁家的鸡丢了,谁家的菜被偷了,找他打听,准能有眉目。他就像三分队的“活地图”,也是“消息通”,有他在,就没有不知道的事儿。
更让人佩服的,是他那手炉火纯青的木匠活,称得上是巧夺天工。农场里的桌椅板凳坏了,门窗松动了,农具需要修补了,只要喊一声田士彬,他背着工具箱,拿着刨子、凿子、锯子一过来,叮叮当当摆弄一阵子,没多久,就能让那些破损的物件恢复如初,甚至比新的还结实。
凭着这门过硬的手艺,他不用像其他职工那样,天天在田地里风吹日晒,面朝黄土背朝天,只需要偶尔修修东西,做做木工,就能挣够工分,日子过得比旁人清闲几分,也多了些旁人没有的“资本”——这份清闲,这份手艺,让他在三分队里,多了几分与众不同。
他住我们知青宿舍的隔壁,一墙之隔,平日里,总能听见他在屋里摆弄木料的声响:刨子划过木头的“沙沙”声,凿子凿木头的“笃笃”声,锯子锯木头的“哗哗”声,声声入耳。到了晚饭后,那不成调的二胡声,就会准时响起,伴着夏夜的蝉鸣,在三分队的夜空里飘荡。
但谁都清楚,拉二胡不过是他的消遣,是闲来无事时的打发,真正能让他成为农场“名人”的,是他那在农场无人不晓的“特长”——用如今的话说,便是“泡妞”。知青们私下里都议论,田士彬在男女之事上,绝对是个经验丰富的“专家”,那股子疏柳润花、春风抱怀的本事,三分队里,没几个人能比得上。
盛夏的夜晚,是农场最难熬的时光,闷热的空气里,满是蚊虫,嗡嗡作响,让人难以入眠。我们知青和几个相熟的老职工,便会搬着小马扎,拿着蒲扇,聚在宿舍门前的空地上乘凉聊天,打发漫漫长夜。
这时,田士彬总会夹着一把蒲扇,慢悠悠地走过来,往人群中间一坐,便自然而然地成了话题的中心。他从不避讳谈男女之事,反倒以此为乐,眉飞色舞地讲起自己和哪个村的姑娘如何相遇,如何相处,如何讨姑娘的欢心,那些细节,说得绘声绘色,连姑娘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描述得淋漓尽致,没有半分羞耻之意,反倒带着几分引以为傲的自豪。
他比我们这些知青年长几岁,见过的世面也比我们多,说起这些事时,语气里满是过来人的笃定与从容,眼神里闪烁着得意的光芒,仿佛在炫耀自己最珍贵的战绩,最傲人的资本。
“你们是不知道,东边李家庄那姑娘,长得俊,手还巧得很,织的毛衣,针脚又细又匀,比城里姑娘织的还好。”他扇着蒲扇,慢悠悠地开口,话匣子一打开,就再也收不住。从姑娘的容貌、性情,说到相处的趣事、心动的瞬间,再说到分别的不舍、重逢的欢喜,一套一套的,说得天花乱坠,听得我们这些青涩的知青面红耳赤,心跳加速,却又忍不住竖起耳朵,听得津津有味。
老职工们大多笑着摇头,也不打断他,或许是见怪不怪,或许是觉得这不过是田士彬的本性,或许是在他的话语里,想起了自己年轻的时候。有人偶尔插一句嘴,打趣他几句,他也不恼,反倒笑得更欢,继续讲他的“风流韵事”。
他就像农场里一道奇特的风景,聪明、手巧,有一身旁人没有的本事,却又把心思过多地放在了寻花问柳、拈花惹草上。有人觉得他风流成性,不靠谱,不是个踏实过日子的人;也有人佩服他的胆量和手腕,能把男女之事处理得“游刃有余”,在那个思想相对保守的年代,敢爱敢恨,敢作敢当。
但不管旁人如何看待,如何议论,田士彬始终我行我素,依旧凭着一手好木匠活,过得逍遥自在;依旧在夏夜的空地上,侃侃而谈他的“风情韵事”;依旧是那个三分队里独一无二的“知名人士”。
多年后,想起农场的日子,田士彬那不成调的二胡声,还有他眉飞色舞讲述往事的模样,依然清晰如昨。他就像那个特殊年代里一个鲜活的注脚,带着几分荒诞,几分真实,几分洒脱,几分无奈,用自己独特的方式,活在拒马河畔的农场里,活在我们的记忆里。让人想起时,总忍不住感叹一句:这般人物,这般行事,也真是独一份了。
第四章 高黑藏慧,诗透本心
三分队的田埂上,高增友的身影,总带着一股说不出的复杂劲儿。大伙儿都叫他“高黑子”,一来是因为他的肤色黝黑,像被拒马河畔的日头狠狠浸透了似的,黑得发亮,二来,这称呼里,也透着几分农场人特有的亲昵与熟络,没有半分恶意。
高黑子个头不算高,身形却结实得很,肩膀宽厚,胳膊粗壮,一看就是干农活的好手。他的眼睛不大,却亮得很,像黑夜里的星星,透着股机灵劲儿,仿佛什么事都瞒不过他。他比我们这些知青年长几岁,身上总带着一种历经世事的沉稳与沧桑,和田士彬比起来,两人在年龄、阅历上倒是不相上下,可性子,却有着天壤之别。
早听说高黑子是从三区队调过来的,在文革那个特殊的年代,他可不是个安分角色。那时候的他,年轻气盛,思想活跃,敢想敢为,凭着一股冲劲,一头扎进了政治漩涡里,四处奔波,四处招惹是非,在农场里,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闯将”。
可世事难料,“四人帮”一粉碎,文革结束,他也跟着吃了瓜落,成了被“发配”的对象,从相对热闹的三区队,调到了这偏僻的、被人遗忘的三分队,和我们这群知青,和一群朴实的老职工,混在了一起。
许是经了世事的打磨,许是尝了人生的起落,到了三分队的高黑子,没了传闻中的张扬与跋扈,反倒老实了许多,低调了许多。平日里,他话不算多,总是沉默着,埋头干活,不与人争,不与人吵,像一头默默耕耘的老黄牛,可那双眼睛里的灵光,却依旧藏不住他的聪明,藏不住他骨子里的那份通透。
我真正对他刮目相看,彻底改变对他的刻板印象,是在一个盛夏的午后。
那天的日头,毒得厉害,像是要把整个农场都烤化,拒马河畔的空气,热得发烫,连风都带着灼人的温度。脚下的田地,被晒得干裂,踩上去,能感觉到热浪顺着鞋底往上窜,空气里,弥漫着泥土和庄稼被炙烤后的焦糊味,让人喘不过气来。
我和高黑子被分到一组锄地,两人各自低着头,在齐腰深的禾苗间缓慢挪动,手里的锄头,一下一下,划过干裂的泥土。汗水像断了线的珠子,顺着额角往下淌,浸透了衣衫,贴在背上,黏腻难受,连抬手擦汗的力气,都快没有了,呼吸里,都带着灼热的痛感。
周围静得很,只有锄头划过泥土的“沙沙”声,和偶尔传来的几声蝉鸣,单调又枯燥,像一首没有尽头的曲子,让人心里生出几分烦躁与绝望。放眼望去,田野里空荡荡的,只有我们两个人,在烈日下,在庄稼间,默默劳作。
我实在熬不住了,直起腰,想歇口气,擦擦汗,喝口水。刚抬起头,就见高黑子也停下了手里的活,直起腰,抹了把脸上的汗,汗水顺着他黝黑的脸颊往下淌,在下巴处汇聚,滴落在干裂的泥土里,瞬间消失不见。他望着眼前被晒得有些发蔫的禾稻,望着远处被热浪笼罩的拒马河畔,突然开口,声音沙哑却无比清晰,在寂静的田野里,格外响亮:
“赤日炎炎似火烧,野田禾稻半枯焦。农夫心内如汤煮,公子王孙把扇摇。”
这四句诗,像一道惊雷,在我耳边炸响,也像一股清泉,瞬间浇灭了我心里的燥热与焦躁。我愣在了原地,手里的锄头停在半空,烈日下的焦渴与疲惫,仿佛被瞬间抽空,只剩下满心的错愕与震惊。
眼前这个皮肤黝黑、看着有些粗粝、被人称作“高黑子”的汉子,这个在文革里闯过祸、被发配到三分队的“政治犯”,竟然能随口吟出这样的诗句?那诗句里的焦灼,那诗句里的不平,那诗句里的无奈,恰如其分地贴合着此刻的场景,也像是道尽了千百年来,田间劳作的农夫的艰辛与苦楚。
我一时忘了说话,只是怔怔地看着他,看着他黝黑的脸,看着他亮闪闪的眼睛,看着他身上那件被汗水浸透的粗布衣裳。平日里,我对他的“文革闯将”的刻板印象,对他“沉默寡言”的粗浅认知,在这一刻,轰然崩塌,只剩下满心的敬佩与好奇。
高黑子见我愣着,看着他,咧嘴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和他黝黑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格外耀眼。他摆了摆手,语气平淡,带着几分不好意思:“随口念叨念叨,别见笑,小时候听人念过,记在了心里。”
说完,他拿起锄头,低下头,继续埋头锄地,动作沉稳,节奏均匀,仿佛刚才那一番吟诵,只是再平常不过的小事,只是随口的感慨,没有半分炫耀,没有半分刻意。
可我知道,那绝不是随口的念叨。那四句诗,藏着他的心境,藏着他的思考,藏着他不为人知的一面。
后来,我才知道,这几句诗,出自《水浒传》第十六回,是白日鼠白胜挑着酒,上黄泥冈时唱的歌谣,原本是用来勾起杨志等人的渴意,为吴用等人智取生辰纲做铺垫,带着几分狡黠,几分算计。
可在那个酷热的午后,在拒马河畔的烈日下,从高黑子口中念出,却多了几分别样的意味,多了几分沉重,多了几分沧桑。它既道出了农夫在烈日下劳作的煎熬,道出了底层百姓的艰辛,也隐隐透着一丝对社会不公的慨叹,透着一丝对命运的无奈。
那诗句,像是他对自己过往经历的无声注解——曾在政治漩涡中激荡,曾意气风发,曾以为自己能改变什么,最终,却落得个被发配的下场,在这偏僻的三分队,在这田间地头,体味民生疾苦,感受世间冷暖。
那诗句,也像是他对当下生活的真实感受——从高高在上的“政治闯将”,到默默无闻的田间农夫,身份的落差,境遇的改变,让他对“农夫心内如汤煮,公子王孙把扇摇”,有了更深刻、更真切的体会。
自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小觑这个被称作“高黑子”的汉子。他或许外表粗犷,或许言语不多,或许有过冲动的过往,有过不光彩的经历,但在那黝黑的皮囊下,在那沉默的外表下,藏着不为人知的文采,藏着通透的内心,藏着对生活的思考,藏着对命运的感悟。
往后的日子里,每当我读到这句诗,或是在盛夏时节,感受到烈日的炙烤,脑海里总会不由自主地浮现出高黑子的身影:那个在拒马河畔滚烫的田地上,挥汗如雨,却能随口吟出千古佳句的汉子,那个沉默寡言,却内心丰富的高黑子。
他的聪明,他的沉淀,他的无奈,他的通透,都在那句诗里,刻进了我关于农场的记忆深处,刻进了拒马河畔的岁月里,再也无法抹去。
第五章 老付如牛,家暖农桑
三分队的田垄间,总能看到付勋弓着腰劳作的身影,从春到夏,从秋到冬,从未间断。他算不上高大,身形甚至有些瘦小,可脊背却始终挺得笔直,像拒马河畔的白杨树,坚韧不拔。他的脸被日头晒得黝黑,刻着深深的皱纹,可脸上总挂着温和的笑,见了谁,都乐呵呵地打招呼,声音洪亮,透着股朴实的热情。
只是,他回应别人时,总要微微侧着耳朵,眼睛里带着几分询问——老付的听力不大好,许是常年在田间劳作,被风吹的,被雷打的,被农具的声响震的,可这丝毫不影响他的亲和,不影响大伙儿对他的敬重。
知青们都爱叫他“老付”,一声“老付”,亲切又自然,三分队里,没人不敬重他,因为他就像一头勤勤恳恳的老黄牛,从早到晚,埋头苦干,从不抱怨,更不惜力,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拒马河畔的这片土地。
老付有个习惯,每天收工回来,洗漱完毕,总要抿上两口酒。那酒,不是什么名贵的好酒,只是当地酿的散装白酒,便宜,度数高,酒香浓。因此,不管是在田地里并肩干活,还是在宿舍区擦肩而过,总能闻到他身上飘着一股浓浓的酒味,那味道,不刺鼻,反倒带着几分烟火气的亲切,让人觉得温暖,觉得踏实。
可别瞧他爱喝酒,干起活来,却半点不含糊,甚至比年轻人还要卖力。春种时,他挥着锄头开垦土地,一锄头下去,就是深深的一个坑,泥土飞溅,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淌,浸湿了衣衫,贴在背上,他却依旧劲头十足,不肯停歇;秋收时,他扛着沉甸甸的稻捆,往返于田埂与谷场之间,脚步稳健,腰杆笔直,脸上始终带着满足的笑,仿佛每一粒粮食,都是他最珍贵的宝贝。
哪怕是最累、最苦、最脏的重活,他也从不推诿,从不偷懒,总是抢在前面,用自己的行动,告诉大伙儿什么是踏实,什么是肯干,什么是对土地的深情。队里的年轻职工,包括我们这些知青,都以他为榜样,跟着他学,跟着他干,在他的身上,看到了一个农民最朴素的品质,最可贵的坚守。
在三分队,付勋一家,是出了名的和睦,也是出了名的勤快,一家三口,各有各的好,各有各的闪光点,像一束温暖的光,照亮了单调的农场岁月。
老付的大女儿付兰英,也在三分队工作,姑娘十八九岁的年纪,生得漂亮可爱,眉眼间带着几分英气,一点没有城里姑娘的娇气,也没有乡下姑娘的怯懦。她干起活来,更是丝毫不输给男人,浑身都是力气,浑身都是干劲。
春耕时,她跟着大伙儿一起插秧,手指灵活,动作麻利,插下的秧苗,整整齐齐,疏密有致,比老职工插得还要好;夏收时,她挥着镰刀割麦,动作快,准,狠,镰刀划过麦秆,发出“唰唰”的声响,汗水打湿了额前的碎发,贴在脸颊上,她却依旧不肯停歇,只是偶尔抬手,抹一把汗,继续干活,脸上的红晕,衬得她愈发精神,愈发美丽。
田地里的脏活、累活、重活,她样样拿得起,放得下,插秧、割麦、挑水、施肥,无所不能。知青们提起她,无不竖起大拇指,赞一声“好姑娘”,老职工们提起她,也都满脸笑意,夸她“能干”“勤快”。
老付的老伴,也是三分队的职工,是个典型的贤淑善良的农村妇人,话不多,性子温和,总是安安静静的,默默地操持着家务,照顾着父女俩的饮食起居。收工后,总能看到她在宿舍门口择菜、洗衣、做饭,手上的活不停,脸上却始终带着温柔的笑意,像一缕春风,温暖着身边的人。
她的心地极好,善良又热心,遇到谁家里有难处,她也总会主动搭把手,不求回报,不图虚名。有一次,我们知青宿舍里,一位北京来的知青生病了,发烧咳嗽,吃不下饭,躺在床上,无精打采。付勋的老伴听说后,二话不说,回到家,特意熬了一锅小米粥,熬得稠稠的,香香的,还煮了几个鸡蛋,端着一碗粥,拿着几个鸡蛋,送到了知青宿舍。
她坐在床边,看着生病的知青,细细叮嘱他好好休息,多喝热水,按时喝粥,那股子关切劲儿,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让我们这些远离家乡的知青,心里暖烘烘的,在这偏僻的农场里,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一家三口,都在农场劳作,白天,各忙各的,在不同的田地里,挥洒着汗水,耕耘着希望;傍晚,收工后,便聚在小小的宿舍里,灯火昏黄,却暖意融融。老付会坐在桌边,抿着小酒,吃着小菜,听着老伴絮叨家常,说着谁家的庄稼长得好,谁家的孩子懂事了;看着女儿讲述白天在田地里的趣事,说着自己今天割了多少麦,插了多少秧,偶尔插上一两句话,笑着骂女儿几句“傻丫头”。
欢声笑语,透过窗户,飘在三分队的夜空里,飘在拒马河畔的晚风里,格外动人,格外温馨。他们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也没有波澜壮阔的人生,更没有什么大富大贵,却用日复一日的勤恳与和睦,把平凡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过得热气腾腾。
他们是拒马河畔最普通的农民,也是最伟大的农民,用自己的双手,耕耘着土地,养育着自己,也守护着这方水土。在那个偏僻的三分队,付勋一家,就像一束温暖的光,照亮了单调的农场岁月,也温暖了我们这些知青的心。
我们敬重老付的勤恳与坚韧,喜欢兰英的爽朗与能干,也感念这家人的善良与温暖。他们用最朴素的生活态度,告诉我们什么是踏实做人、认真做事,什么是家庭和睦的真谛,什么是对生活的热爱与坚守。
这段关于三分队的记忆里,因为有了付勋一家,多了许多烟火气的温暖,让那段艰苦的岁月,也变得格外值得回味,格外珍贵。
卷三 惊鸿一瞥,情定农场(与张玉清的爱恋始末)
在我懵懂的生命中,最难忘的是被一个女生触动了心弦。1975年12月10日,在知青下乡的火车车厢里,偶然的相遇,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特别是瞬间的目光交汇,那般美妙,无需语言,便只想多看看她一眼,仿佛注定了彼此相伴一生之缘。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的脑海里常常浮现出一副画面:一个个子不高,大眼睛,厚嘴唇的圆脸女孩,她的微笑及嘴角上飘动的一绺长发,就像我翻书见过的油画;又似《洛神赋》里飘仙的女神,“余情悦其淑美兮,心振荡而不怡”。
下乡到农大农场后,命运格外眷顾,我们竟被分配到了同一分队。由此,她正式进入我的心里,让我朝思暮想,逐渐成为我内心世界的中心。她像一束光,深深吸引着我,我迫切地想要抓住这份突如其来的悸动。
记得那年四月的一个下午,春风和煦,杨柳吐出新绿,田埂上的野草带着湿润的泥土气息,我的心也像一潭荡漾的春水,随春风泛起阵阵波澜。凭着书中读到的大鹏展翅的故事,我在粗糙的稿纸上写下:“如果你是一只鹏,那我就是一只鹰,你扶摇直上,我跟随你的力量一起迎接那雷电之光”。攥着这张皱巴巴的纸条,我鼓起勇气,准备抓住这难得的机会。
彼时男生宿舍的窗户正对着通往开水房的小路,她要去打开水,必然会经过这里。下午收工的哨声响起,知青们陆续扛着农具返回宿舍,我心不在焉地收拾着工具,目光却紧紧盯着窗外。终于,那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了,她提着暖壶,步伐轻快地走过窗前,我深吸一口气,轻声喊出她的名字:“张玉清”。
她猛地停下脚步,转头望来,当她的目光与我相遇时,我慌忙将早已准备好的纸条从窗户递了出去。她低头看了一眼纸条,脸颊泛起红晕,迅速合上塞进衣兜,脚步略显仓促地继续向开水房走去。羞涩的我只敢匆匆看她一眼,便装作若无其事地靠在床沿,可胸腔里的心脏却像要跳出胸膛。我一遍遍猜想,她看后会有什么感想?是拒绝?是接受?还是不知所措?我在忐忑中等待,等待一份契合的情感,等待一个前进的方向。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从火车上的惊鸿一瞥、目光交汇,到农场里的主动告白,这一切都是单向的奔赴,也是纯粹的单相思。我知道,两个灵魂的纠缠、吸引与靠近,需要漫长的过程。她比我年长几岁,或许觉得这份情愫来得太过突然,一时之间来不及反应,也无法即刻给出答案。我的深情与勇敢,想来是让她措手不及,心中定是百感交集。可于我而言,心中有爱,年龄又算得了什么?
正当我冥思苦想、患得患失之际,她突然出现在我的宿舍门口,手里捏着一封信,轻轻递给了我。这份意料之外的回应让我惊喜不已,接过信时,我的手都有些颤动。信纸叠得十分考究,呈规整的长方体,仿佛一个温柔的拥抱。展开信纸,清秀工整的字迹映入眼帘:“刚强的雄鹰啊,你给我勇气和力量。乌云集卷,风暴无常。有你相随,斗志昂扬,我们共同走向美好的方向。”
读完信,我的脸红到了耳根,心也乱跳不止。这正是我日夜期盼的结果!“我们共同走向美好的方向”,这“我们”二字,不正是我苦苦等待的契合情感与前进方向吗?
我们相约在宿舍后的菜园见面。我沿着整齐的菜畦缓缓走去,夕阳的余晖洒在绿油油的蔬菜上,也洒在畦埂上不知名的野花上,显得格外娇艳。几只回巢的蜜蜂在花丛中嗡嗡飞舞,空气中弥漫着花草与泥土的芬芳。等待爱的契合,我的心情格外爽朗,我深切体会到,爱情能改变人,也能让平凡的世界变得璀璨。有人说:“爱情是甜蜜的,爱情是高尚的,爱情是无价的。”如今想来,这话太过真切,然而要得到这份甜蜜、高尚与无价,道路或许注定曲折。要抵达爱情的彼岸,登上幸福的顶峰,必须拥有一份不畏艰难的神奇力量。
这是我的第一次约会,对象是我心中惦念已久的她。她来了,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沉默了片刻。我率先开口:“你的信我都看了,很感激你写的话。”她轻声回应:“谢谢你对我的鼓励。这只是个开始,如果我们相处,往后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我郑重地说:“我一定努力工作,艰苦奋斗,既为革命理想,也为我们的未来。”她点点头:“好吧,你我知道就行,我们先慢慢相处,有些事还需要慢慢思考。”
不久后,边各庄村放映电影《英雄儿女》,我们相约一同前往。电影刚开场没多久,我便无心观看,轻声对她说:“不看了吧。”她心领神会:“那咱们走一走吧。”于是,我俩沿着公路从边各庄一直走到部队的炮团,一路上,我们没有心思欣赏沿途的夜色,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对方身上。以爱为中心,两情相悦,彼此倾诉的话语便是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一句简单的鼓励,便能激发出成倍的勇气与力量。
那年秋天,天气渐渐寒冷,边各庄西侧有一片荒芜的沙地。挖沙留下的大沙坑,因地下水位较高形成了一方小湖,透着一种旷野独有的静谧之美。月光下,秋水泛着粼粼波光,树影婆娑摇曳,寂静中能清晰听到秋虫的鸣唱。多么美好的夜晚!我俩沿着水潭边慢慢散步,我不由自主地哼唱起苏联歌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深夜花园里,四处静悄,树叶也不再沙沙响。夜色多么好,令我心神往,在这迷人的晚上。”我转头对她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的保尔,一生有过三段恋情,分别是达雅、冬妮娅和丽达。”她笑着回应:“你看书倒还挺仔细。”我认真地说:“保尔虽是英雄,有三个姑娘倾心于他,但他最终只与达雅相守一生。我向你保证,我这一生,心里只会有你一个人。”她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么早就许下承诺啦?我们还是先好好工作,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吧。”那个夜晚,秋风阵阵,带着几分寒凉,但我们的心却因彼此的陪伴而格外激动与温暖。
回到宿舍,我辗转难眠,反复回味着爱情的甜蜜。那是一种复杂、多面且内容丰富的体会。我明白,两情相吸的根源或许是本能,但它又远不止于本能。灵魂与情感的深度交流,将男女之间的爱恋推向了一种特殊、亲昵而深刻的相互结合,这份联结,足以抵御岁月的风雨。
往后的日子里,篮球场上的奔跑、农田里的劳作、深夜宿舍的灯光下,都多了一份彼此的牵挂与陪伴。她的温柔与坚韧,像一束光,照亮了我在农场的艰苦岁月;而我们的爱情,也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愈发醇厚坚定。
四十多年前火车上的惊鸿一瞥,换来的是今世的相识;曾经的相识,沉淀为今世的相知;曾经的相知,升华为今世的相爱;曾经的相爱,最终凝结为今世的相守。就像《当你老了》歌词中唱的:“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这份始于知青岁月的爱情,历经四十余载风雨,依旧温暖如初,成为我生命中最珍贵的宝藏。
卷四 青春百态,趣事飞扬
第一章 棋场鸡闹,亚赛智斗
三分队男知青宿舍门前的空地上,有一副缺了角的象棋,那是我们知青们的宝贝,几乎就没真正收起来过,白天黑夜,只要有时间,总能看到有人在那里下棋,楚河汉界,兵来将挡,马去炮轰,好不热闹。
那棋盘,是用几块木板拼起来的,边缘早已被磨得发亮,棋盘上的纹路,也被岁月磨得模糊不清;那棋子,红黑两色,缺了好几个,象少了一个,马缺了一只,炮丢了一枚,知青们便找来小石子、碎瓦片,用黑炭和红漆涂上颜色,顶替缺失的棋子,虽不伦不类,却丝毫不影响大伙儿下棋的兴致。
在那个娱乐生活极度匮乏的年代,这副缺角的象棋,成了知青们最大的乐趣,也是三分队最热闹的地方。每当收工铃声一响,夕阳西下,晚霞染红了拒马河畔的天空,端着饭盒的小伙子们,就三三两两围拢过来,嘴里扒着玉米糊糊或窝窝头,手里已经开始挪棋子,楚河汉界之间,立马掀起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有人一边吃饭,一边走棋,嘴里还念念有词,分析着棋局;有人站在一旁,当“军师”,出谋划策,指手画脚,为走一步好棋而欢呼,为走一步臭棋而惋惜;有人看得入迷,连饭都忘了吃,眼睛死死地盯着棋盘,生怕错过一个细节。欢声笑语,争执声,叫好声,交织在一起,在知青宿舍门前的空地上回荡,为平淡的农场生活,添了几分鲜活的色彩。
只是,这热闹的棋局,总能引来几个不速之客——隔壁张善友老两口养的几只小鸡。那几只小鸡,通体金黄,圆滚滚的身子,像一个个小绒球,叽叽喳喳的,活泼可爱,却偏偏是群“没规矩”的主,总爱趁着知青们专注下棋时,迈着小短腿,从隔壁跑过来,在棋盘上东啄西刨,搅乱棋局。
知青们下棋时,总会不小心掉些玉米粒、饭粒在棋盘缝隙里,这些小小的食物,成了小鸡们的美味佳肴。它们尖尖的嘴巴,在棋盘上啄来啄去,锋利的小爪子,在木板上踩得“哒哒”响,时不时还会把棋子扒得东倒西歪,滚落在地上。
“哎哎哎,这鸡怎么又来捣乱!”执红棋的知青,正想着下一步怎么走,一只小鸡突然跳上棋盘,啄走了他的“帅”,气得他手一扬,想赶跑那只小鸡,可那小家伙灵活得很,扑腾着翅膀跳开,转个圈,又落在棋盘另一头,继续寻吃的,一点都不怕人。
几只小鸡凑在一起,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声音盖过了知青们的争执声,让原本专注的棋局,变得鸡飞狗跳,一团糟。有人用树枝赶,有人跺脚吓唬,有人弯腰去捡棋子,可这些小鸡,像是摸准了知青们不会真动手打它们,任凭怎么轰,怎么赶,就是不肯离开,反倒愈发肆无忌惮,把棋盘当成了它们的游乐场,把知青们的棋局,当成了它们的觅食地。
“真气人!再这么下去这棋没法下了!”冯宝刚,知青们都叫他“亚赛”,性子最是急躁,火爆脾气,一点就着,此刻被小鸡搅得没了耐心,连饭都吃不下去了,放下饭盒,就开始琢磨对策,眼神里满是不服气,非要治治这些“没规矩”的小鸡。
他盯着小鸡尖尖的嘴巴,看了半晌,突然眼睛一亮,像是想到了什么好主意,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火柴盒,抽出几根火柴棍,三下五除二,把火柴棍撅成和小鸡嘴差不多长短的小段,捏在手里,嘴角露出一抹坏笑。
我们都好奇地看着他,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只见他悄悄绕到棋盘旁,趁着一只小鸡正低头啄食棋盘上的饭粒,全神贯注,毫无防备,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出手,捏住小鸡的脖子,另一只手,把火柴棍塞进鸡嘴里,轻轻一撑,让它的嘴保持着张开的姿势,然后松开手,看着那只小鸡狼狈地跑开。
小鸡扑腾着翅膀,想合拢嘴巴,可火柴棍卡得牢牢的,怎么也合不上,只能张着嘴,“咯咯”叫着,声音嘶哑,狼狈地跑回张善友家,那样子,滑稽又可笑。
“亚赛”来了劲头,照着这个法子,把几只来捣乱的小鸡,挨个“处理”了一遍,每只小鸡的嘴里,都被卡了一根火柴棍,张着嘴,叽叽喳喳地跑回了家。看着它们张着嘴跑走的模样,知青们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刚才被搅局的烦忧,一扫而空,棋盘旁,又是一片欢声笑语。
没过多久,张善友老两口就循着小鸡的叫声找了过来。老两口远远就看到自家的小鸡,个个张着嘴,嘴角还卡着火柴棍,一副痛苦的模样,又气又急,快步走到知青宿舍门前,冲着棋盘旁的知青们,嚷嚷起来:“哪个缺德的干的!好好的鸡怎么遭这份罪!这要是出点啥事,看你们怎么赔!”
知青们假装没听见,依旧围在棋盘旁,该走棋的走棋,该说笑的说笑,脸上憋着笑,谁也不接话,心里却乐开了花。张善友老两口,年纪大了,性子也有些执拗,可他们知道,知青们都是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又都是城里来的孩子,真要较真起来,也讨不到什么好处,反倒会伤了和气。
老两口只能一边嘟囔着“真是不像话”“太调皮了”,一边赶紧蹲下身,小心翼翼地把小鸡嘴里的火柴棍一根一根拔出来,心疼地抚摸着小鸡的脑袋,嘴里还不停安慰着“不怕不怕”。拔完火柴棍,老两口抱着小鸡,狠狠瞪了棋盘旁的知青们一眼,转身回了家,那眼神里,有气,有无奈,还有几分宠溺。
而知青们,依旧我行我素,棋局继续热火朝天地进行着,刚才的小插曲,反倒成了棋局间隙的谈资,有人学着小鸡张着嘴的模样,有人打趣“亚赛”太坏,“亚赛”则得意地笑着,一脸的“大功告成”。
往后的日子里,那些小鸡倒是收敛了不少,偶尔还会来宿舍门前晃悠,寻些吃的,却再也不敢轻易踩上棋盘,不敢再捣乱知青们的棋局。它们远远地站在一旁,看着棋盘旁的知青们,叽叽喳喳地叫着,像是在抗议,又像是在求饶。
而“亚赛”用火柴棍撑鸡嘴的趣事,也成了三分队知青宿舍里流传许久的笑谈,每当有人提起,大家都会想起那些端着饭盒下棋、与小鸡斗智斗勇的日子,想起那些充满烟火气的吵闹与欢笑。
那副缺角的象棋,那群调皮的小鸡,那个急躁又聪明的“亚赛”,成了拒马河畔农场岁月里,最鲜活、最有趣的注脚,让那段艰苦的日子,多了几分欢乐,多了几分回味。
第二章 夜借球架,热血青春
农场的日子,像一场没有尽头的循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白日里,是田间地头的挥汗如雨,面朝黄土背朝天,在烈日下,在风雨里,耕耘着土地,挥洒着汗水;夜幕降临时,除了宿舍里的闲谈、门前的象棋,便再无别的消遣,单调得能淡出鸟来。
知青们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正是精力旺盛、活泼好动的年纪,这样单调的生活,像一张无形的网,困住了我们的青春,困住了我们的活力。晚饭后,我们常常坐在场院边,望着空荡荡的打谷场,望着拒马河畔的夜空,心里满是落寞与无聊,总想着能找点什么新鲜的事儿,打发这漫漫长夜,释放这无处安放的青春活力。
有一天晚上,晚风习习,吹走了白日的燥热,我坐在场院边的石凳上,看着眼前平整、宽阔的打谷场,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要是这平整的场地上,能立个篮球架,休息时,大伙儿一起打打球,跑一跑,跳一跳,该多好啊!
这个想法,一旦冒出来,就像一颗种子,在心里生根发芽,再也压不住了。篮球,是我们这些城里来的知青,最熟悉、最热爱的运动,在城里上学时,一到周末,就会约上同学,去学校的操场打篮球,奔跑、跳跃、传球、投篮,汗水浸湿了衣衫,却心里畅快,无比开心。
来到农场后,再也没有见过篮球架,再也没有打过篮球,那份对篮球的热爱,那份青春的热血,便被藏在了心底,如今,看着眼前的打谷场,那份热爱,那份热血,再次被点燃。
我第一时间,找到了“二宝”——冯全宝。二宝兄和我是同乡,也是最好的朋友,他为人仗义,重情重义,脑子活泛,点子多,跟我向来默契十足,只要我一说,他准能明白我的心思,也准能和我一起干。
我把想在打谷场立篮球架的想法,跟他一说,他眼睛立马亮了,一拍大腿,激动地说:“这主意好!太好啦!咱知青里,不少人在城里就爱打球,有了篮球架,大家就能一起打球,再也不用整天待在宿舍里,无聊透顶了!”
我点了点头,心里满是期待,却又带着几分顾虑:“听说附近农大有操场,肯定有篮球架,质量还好,就是……这篮球架,人家肯定不会随便给我们,怎么弄过来,是个问题。”
二宝兄心领神会,摆了摆手,打断我的话,语气坚定,带着几分豪气:“啥偷不偷的,咱这是‘借’来用用!农场这么偏,农大的篮球架放着也是放着,咱借来用,丰富一下农场的业余生活,有啥不好的?往后农大有需要,咱再还回去就是了!”
话虽如此,可我们心里都清楚,这所谓的“借”,不过是找个借口,说白了,就是去“搬”,去“拿”。可在那个青春热血的年纪,在那个渴望欢乐的年代,些许的“不规矩”,反倒成了青春的印记,成了难忘的回忆。
当晚,二宝兄就行动起来,雷厉风行,一点都不拖沓。他不知从哪儿,借来两匹高大的骏马,马身健壮,毛色发亮,一看就是干力气活的好手。他把两匹马套在一辆平板马车上,马蹄踏在土路上,发出沉闷的“哒哒”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他叫上了我,还有另外几个身强力壮的知青,每人手里拎着绳索、撬棍、铁锹,趁着夜黑风高,月黑风高,悄无声息地朝着农大的方向赶去。夜色像浓墨,泼洒开来,遮住了天空,遮住了大地,也遮住了我们的身影,只有马蹄扬起的尘土,在微弱的月光下,泛着淡淡的微光。
一路上,我们都沉默着,没有人说话,只有马蹄声和车轮滚动的“轱辘”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响亮。每个人的心里,都揣着一股莫名的兴奋与紧张,既期待着把篮球架搬回来的那一刻,又有点担心被人发现,被人抓住,心里像揣了一只小兔子,怦怦直跳。
农大离农场不算太远,几里地的路程,我们赶着马车,很快就到了。农大的校园,静悄悄的,师生们都已经进入了梦乡,只有几盏路灯,在夜色里,发出微弱的光,照亮了校园的小路。农大的操场,在校园的角落,更是安静,篮球架孤零零地立在操场中央,在夜色中,勾勒出高大的轮廓,像一个沉默的巨人,等待着我们的到来。
我们几人,分工明确,二宝兄是总指挥,他压低声音,安排着每个人的活:“你们几个,用撬棍,小心翼翼地撬动篮球架的底座,别弄出太大的声响;你和他,拉紧绳索,防止篮球架倾倒;其他人,随时准备帮忙,把篮球架抬到马车上。”
我们都点了点头,按照二宝兄的安排,行动起来。篮球架看着笨重,真动起来,才知道有多费力,那底座,是水泥做的,沉重无比,我们几个人,憋得脸红脖子粗,额头上的汗水,顺着脸颊往下淌,浸湿了衣衫,却没人敢出声,连喘气都不敢大声,只敢用眼神交流,用手势沟通。
撬棍插进底座的缝隙里,我们一起使劲,一点一点,撬动着底座,篮球架慢慢倾斜,我们拉紧绳索,稳稳地扶着,不让它倒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们终于把篮球架的底座,从水泥地里撬了出来,然后一起使劲,把篮球架抬了起来,小心翼翼地挪到马车上。
篮球架很长,马车上放不下,我们就把它斜着放,用绳索牢牢地固定好,缠了一圈又一圈,确保它不会掉下来。一切准备就绪,二宝兄一声令下,鞭子轻轻一扬,抽在马身上,两匹马便迈开大步,朝着农场的方向疾驰而去。
一路上,我们大气不敢出,生怕惊动了沿途的人家,生怕农大的保安发现我们。马车跑得飞快,马蹄声急促,车轮滚动的声音,在夜里,格外刺耳。每个人的心里,都只有一个念头:快,再快一点,回到农场,回到三分队。
回到农场时,天还没亮,东方的天际,只泛起了一点点鱼肚白,黎明前的黑暗,依旧笼罩着农场。我们趁着黎明前的微光,赶着马车,把篮球架搬到了打谷场的边缘,这里地势平坦,视野开阔,是打篮球的好地方。
来不及休息,来不及喘口气,我们几个人,齐心协力,挖坑、埋底座、固定支架、调整高度,忙得热火朝天。汗水浸透了衣衫,手上磨出了水泡,可我们却丝毫感觉不到累,心里只有满满的期待与兴奋。
天边泛起鱼肚白,第一缕阳光,透过晨雾,洒下来,照在篮球架的篮筐上,反射出淡淡的光。当太阳升起,照亮了拒马河畔的农场,那副略显陈旧,却依旧结实的篮球架,终于稳稳地立在了打谷场上,像一个巨人,屹立在那里,迎着朝阳,迎着希望。
我们看着眼前的篮球架,相视一笑,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疲惫却幸福的笑容,那一刻,所有的辛苦,所有的紧张,都烟消云散,只剩下满心的欢喜与自豪。
消息像长了翅膀似的,很快在知青中间传开了,也在三分队的职工中间传开了。当天休息时,打谷场上就聚满了人,知青们,老职工们,还有孩子们,都围着篮球架,又惊又喜,纷纷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有人跑回宿舍,翻出了珍藏已久的篮球,那篮球,早已没了气,瘪瘪的,我们找来打气筒,给篮球打足了气。篮球一弹,发出清脆的声响,像是在宣告着农场崭新的业余生活的开始。
有人拍着球,在场上奔跑、跳跃,篮球撞击地面的“砰砰”声,夹杂着知青们的欢声笑语,打破了农场往日的沉寂,在拒马河畔的上空,回荡着,久久不散。平日里沉闷的打谷场,瞬间变成了知青们的乐园,变成了三分队最热闹的地方,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久违的笑容,那笑容,灿烂,纯粹,像朝阳一样,充满了希望。
往后的日子里,只要一有空,篮球场上就满是知青们的身影。奔跑、传球、投篮,汗水浸湿了衣衫,却浇不灭心中的热情。那副连夜从农大“借”来的篮球架,不仅丰富了我们单调的业余生活,更凝聚了知青们的情谊,成了那段艰苦岁月里最珍贵的慰藉。每当我想起农场的日子,总能想起那个星夜兼程的夜晚,想起二宝兄挥鞭赶马的身影,想起篮球场上飞扬的青春与欢笑——那副夜归的篮球架,早已刻进了我们的记忆深处,成了那段知青岁月里最热血、最难忘的印记。
卷五 意外折翼,知痛思变(右手致伤始末)
1978年10月,秋高气爽,农场一区队三分队东侧农田里的高粱已然成熟。彼时恰逢国庆,农场正值农忙,从无节日休假的说法。那日清晨,职工照常集合分配活计,我作为三分队副队长,带队前往场东装运成熟的高粱,马车早已候在地里,我便率先动手干了起来。
熟料车装至一半,身后仍不见工友赶来,我心中焦急,忙小跑回宿舍区查看,竟见所有人都聚在我与赵建民的宿舍里看电视——那是三分队仅有的一台电视。说好的农忙劳作,众人却无故怠工,怒火瞬间冲散了我的理智,我一气之下徒手砸向玻璃,数块玻璃碎裂的同时,一寸长的玻璃碴也狠狠扎进了我的右手腕,鲜血当即喷涌不止。
同事见状急忙将我送进三分队医务室,何大夫见伤势严重,忙用皮管为我紧急勒紧止血,叮嘱我即刻前往边各庄公社卫生院。知青二宝等人连忙骑车送我前往,卫生院大夫检查后,发现玻璃扎入极深,只得先松皮管放血防组织坏死,又催促我们火速赶往涿县二康医院。行至一分队时,永亮得知消息也赶来同行,几人一路急送我至二康医院急诊科,大夫诊断后表示必须立即手术。
一场一个多小时的手术结束时,已是日暮,医生要求我住院观察,我却执意不肯,任凭大夫再三劝说也毫不动摇,大夫无奈,最终只得应允我出院。
回到三分队后我才知晓,当日分配完工作,有职工以国庆佳节理应休息为由,提出想看上午播出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同为三分队副队长的老职工刘福禄竟一口答应,还让人打开了我和建民的宿舍,让众人聚看节目,而我对此毫不知情,这场意外便就此发生。
这一次因工作冲动犯下的错,让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右手三根血管与尺神经断裂,手术虽将三根血管成功接好,可断裂的尺神经却再难恢复,我的右手就此落下残疾。更因玻璃扎伤,手术中未能将血肉里的碎玻璃完全清除,残留了两块约3毫米的玻璃屑。其中一块在1985年打篮球时,因碰撞发炎自行脱出,由同事帮忙取出;如今我的手腕里仍留着一块米粒大小的玻璃,所幸对日常生活动作并无大碍。
说来,我到三分队任职,本是场领导的培养之意。1978年初春,未满20岁的我因表现突出,被场领导列为后备干部培养,调至一区队三分队担任副队长。彼时我满怀憧憬,一心想在这片土地上好好锻炼,干出一番成绩,可现实却与理想相去甚远。三分队地处农场最东南端,属于边缘地带,在农大农场中更是疏于管理,与外界大环境脱节。队里三十余名知青,多从保定、北京而来,终日从事繁重的农业生产,理想与现实的巨大落差,让这群年轻人陷入消沉与愤懑,看不到未来的他们,纪律散漫、我行我素,想要管理起来难上加难。
场领导将这份锻炼的任务交予我,我心中满是为难:若以领导自居,势必会被知青群体排挤;为了融入其中,我只得随波逐流,甚至参与过偷鸡摸鸭这类荒唐事。那段日子,我满心消沉,总觉命运不公。而此次受伤后,更有人对我颇有微词,甚至要求对我进行处分,双重的打击,让我难以承受。
这场意外,也让我陷入了长久的思索。苦闷无处排解,我便将所有业余时间都用在读书上,几乎翻遍了身边能找到的所有书籍,常以书中主人公的经历对照自身。一番痛苦的反思后,我下定决心:唯有改变自己,才能走出困境。
强烈的求知欲支撑着我不断充实自己,彼时工资微薄,我仍拿出十几元从涿县新华书店买回一套《中国通史》潜心研读;中外文学作品,但凡能借到的,我都如饥似渴地品读。无书可看时,我便教张建生查《四角号码字典》,待他学会后,二人便比试谁查得更快。一次偶然路过女生宿舍,见司世英正在听英语广播讲座,我便连忙请教购书渠道与收听方法,此后便一节不落,从入门学到中级英语,还完成了广播电视大学英语单科的学习。我的这份努力,也渐渐感染了身边的人。终于在1979年,我被调至农场子弟中小学工作,迎来了人生的新转折。

卷六 元宵惊魂,械斗余波(与丁庄村民械斗案)
1979年2月11日,农历正月十五元宵夜,涿县农大农场三分队,一场惊心动魄的械斗骤然爆发。
农场一区队三分队的十名知青——牛三、赵学峰、冯全保、王晓康、刘宝国、张建生、冯宝刚、庞全成、王会生、屈振利,与邻近丁庄村的村民,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肢体冲突。这场冲突的起因,皆因一台黑白电视而起。
彼时电视尚属稀罕物,农大农场为各分队各配备了一台19英寸黑白电视,三分队这台,据场领导所言,是用保定知青的安置费购置。电视落地后,每晚都吸引来不少附近村民围观,其中离三分队不足300米的丁庄村村民居多。彼时无论电视播放何种节目,众人都兴致盎然,可围观的人多了,摩擦也在所难免。常因一言不合、一个无意的举止,双方就肝火上涌,伴之而来的是互相的不敬言语甚至辱骂。年轻人火气盛、下手狠,队内一名青工一时冲动,将一名丁庄村村民打伤。挨打的村民回村后喊来同乡,一场械斗就此引燃。
听闻丁庄村用大喇叭召集村民,集体赶往三分队寻仇,我们顿觉事态严重,急忙寻来器械防身,又撤至宿舍后方农田的沟渠中隐蔽。夜九点许,月色朦胧,趴在沟渠里的我们本不易被发现,却见夜色中黑压压的人群朝着潜伏方向涌来——显然有人泄露了我们的踪迹。气氛瞬间凝固,我与身旁的王会生近在咫尺,紧张得能听见彼此的呼吸,心跳仿佛要冲破胸膛。
村民手持棍棒,人数悬殊,危急时刻,赵学峰喊了一声“撤”,我们十人立刻起身向后奔逃。村民发现后紧追不舍,边追边喊,还不断向我们投掷石块、木棒。退无可退,唯有拼力反抗,冯宝刚大喊:“哥哥们,拿出菜刀来拼!”其实我们手中并无菜刀,不过是想借此震慑对方。可村民人多势众,依旧乱砸乱打,我们被逼急了,只能迎上去还击,万幸十人始终保持着可相互照应的距离,未曾溃散。
我们边打边向东撤退,行至一片稻田的宽排水沟前,便不顾一切地趟水、跳跃而过。我一只脚陷进泥沼,索性光着脚跳到对岸。彼时排水沟水深及膝甚至没腰,冰水刺骨,沟面近四米宽,两侧斜坡泥泞湿滑,若非求生的本能驱使,根本难以跨越。我们站在沟对岸,与村民形成对峙,几名村民带头趟水,似要与我们死拼,可带头者行至水中,竟被月色下飞来的乱石击中头部,一头栽进水里。村民顿时陷入恐慌,纷纷忙着救人,我们趁机继续向东撤离,朝着七里外的场部奔去。
一路穿过农田与杂草丛生的荒地,我们最终躲进了场部李晓宾与苑俊培的宿舍——我曾在场部工作,熟知二人住处。夜里不敢点灯,也不敢轻举妄动,心中最惦念的是王晓康,他是十人之中唯一失散的。后来才知,他头部受了伤,被附近村的老乡救下,所幸并无大碍。
次日天亮,我们急忙向场领导通报情况,而场里也早已得知元宵夜的冲突。原来昨夜村民在各路口围堵搜寻我们无果,竟返回三分队,砸毁了我们的宿舍,还抢走了屋内物品。我们十人皆有不同程度的轻伤,而那名被乱石击中头部的丁庄村村民,已被紧急送往涿县医院抢救,始终处于休克昏迷状态,情况危急。涿县公安局很快介入调查,告知我们:“人若能活,万事好说;若不幸离世,你们当中有人免不了要入狱,一个也跑不了。”
十余天的煎熬与担忧过后,好消息传来——丁庄村受伤村民孟祥增脱离了生命危险,我们悬着的心终于落地。这场元宵夜的械斗,最终由涿县法院出面调解解决,相关的调解协议书,我至今仍妥善保存。
卷七 薪火不灭,向阳生长
械斗风波平息后,农场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可我心里清楚,那段热血又莽撞的岁月,终究要画上一个句点。1979年的调令,像是一道光,照亮了我此前迷茫的前路——我被调至农场子弟中小学任教,终于告别了日夜操劳的农田,踏上了教书育人的新征程。
初到学校,我既忐忑又兴奋。右手的残疾,让我在板书、批改作业时多了不少困难,可看着教室里孩子们清澈的眼睛,听着他们朗朗的读书声,所有的辛苦都烟消云散。我把在农场学到的坚韧与务实,都融进了教学里,备课到深夜是常事,遇到调皮的学生,我从不大声呵斥,而是像老邱当年开导我那样,用朴实的道理,耐心引导。
曾经在三分队养成的读书习惯,成了我教学中最大的助力。我把《中国通史》里的故事讲给学生听,把英语学习的方法分享给他们,还鼓励孩子们多读书、多思考。渐渐地,课堂成了我和孩子们共同成长的天地,我不再是那个因冲动而受伤、因迷茫而消沉的青年,而是成了孩子们眼中可靠的老师,成了学校里踏实肯干的骨干。
闲暇时,我仍会回到三分队看看。老邱依旧在田埂上忙碌,只是眼角的皱纹更深了些;老付一家还是那么和睦,兰英也成了队里的生产能手;田士彬的木匠活愈发精湛,二胡声却依旧不成调;高黑子还是沉默寡言,只是偶尔会在田埂上,对着夕阳,再念一遍那几句诗。知青们大多陆续返城,或考上大学,或分配了工作,留下的,也都在农场扎了根,成了真正的农场人。
那副从农大“借”来的篮球架,依旧立在打谷场上,只是漆面早已斑驳,篮筐也有些变形,却依旧是年轻人最爱的去处。每当看到有人在球场上奔跑、欢笑,我总会想起那个星夜兼程的夜晚,想起二宝兄,想起我们十个人在田野里奔逃的身影,想起那些苦中作乐、热血沸腾的日子。
右手的残疾,成了我一生的印记,也成了我成长的勋章。它时刻提醒我,冲动是魔鬼,唯有冷静与理智,才能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它也让我明白,命运的挫折,从来不是绝境,而是让我们重新认识自己、改变自己的契机。
拒马河畔的风,依旧吹拂着这片土地,吹过金黄的麦田,吹过错落的土坯房,也吹过我记忆里的那些人和事。那些懵懂的青春,那些鲜活的面孔,那些刻骨铭心的经历,都化作了生命里最珍贵的财富,支撑着我,在人生的道路上,一步一个脚印,坚定地走下去。而那段在农场的岁月,也成了我心中永恒的风景,无论时隔多久,想起时,依旧温暖,依旧鲜活,依旧让我热泪盈眶。

尾声 山河远阔,岁月沉香
拒马河畔的风,吹过岁岁年年,吹老了堤岸的杨柳,也吹远了农大农场的那段峥嵘岁月。时光辗转数十载,当年那群在田埂上奔跑、在风雨中挣扎的知青与农场人,各赴山海,各有归途,唯有那份在艰苦岁月里结下的情谊,如陈酿的老酒,愈久愈醇,在岁月里静静沉香。
我也到了退休年龄,闲暇时,我会独自回到三分队,走一走当年的田埂,摸一摸打谷场的篮球架,坐一坐老槐树下的石凳。农场早已变了模样,土坯房成了砖瓦房,泥泞的小路成了水泥路,唯有拒马河的水,依旧缓缓流淌,像时光的琴弦,弹唱着岁月的歌谣。偶尔会遇到当年的老伙计,或是农场的后辈,坐下来聊上几句,时光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激情燃烧的年代,回到了那段青春飞扬、热泪盈眶的岁月。
前些年,知青们组织了一次大聚会,数十位当年的知青,从五湖四海赶回农大农场,再次相聚在打谷场上。彼时,那副篮球架依旧立着,只是更斑驳了些,知青们虽已两鬓斑白,却依旧像当年一样,笑着,闹着,有人拍着球,在场上笨拙地奔跑、投篮,篮球撞击地面的“砰砰”声,依旧回荡在拒马河畔,像极了几十年前的那个午后。
夕阳西下,金色的余晖洒在拒马河上,波光粼粼,也洒在这群花甲之年的老人身上,温暖而耀眼。我们站在打谷场上,望着远方的田野,望着流淌的河水,心中百感交集。
那段在农大农场的岁月,有苦,有痛,有莽撞,有迷茫,却也有热血,有欢笑,有情义,有希望。它像一颗种子,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开出了最坚韧的花;它像一盏灯,在我们迷茫的前路,照亮了前行的方向。那些刻骨铭心的经历,那些鲜活温暖的面孔,早已融进我们的骨血,成为我们生命中最珍贵的财富,支撑着我们走过人生的风风雨雨,一步一个脚印,坚定地走向远方。
山河远阔,岁月沉香。拒马河畔的风,依旧在吹,吹过岁月,吹过流年,吹不散我们心中的那份执念,那份情谊,那份对生活的热爱与坚守。而那段属于农大农场的青春岁月,终将成为我们心中永恒的风景,无论时隔多久,想起时,依旧温暖,依旧鲜活,依旧让我们热泪盈眶。
心归何处?归那片耕耘过的土地,归那段热血的青春,归那群相伴的故人,归岁月里,那份永不褪色的温柔与深情。
特别鸣谢:屈振利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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