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铸忠诚 文墨传法魂——湖北省高级法院退休干部唐业继简历及文章特点
文/周中金/退役军人、湖北省武穴市住建局退休人员
在荆楚法治建设的壮阔征程中,唐业继同志以四十余载的坚守与奉献,书写了一曲“忠诚为党、司法为民、笔耕不辍”的人生赞歌。作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退休干部,他携军旅生涯的铁血风骨投身司法事业,从基层法院的司法警察到省高院的二级调研员,从新闻报道的“新兵”到法治宣传的“尖兵”,用勋章见证担当,用笔墨传递正义,成为湖北法院系统中兼具实践深度与文字温度的标杆人物。其履历彰显着“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其文章凝聚着“法治必兴有我”的情怀,值得深入品读与铭记。
一、唐业继同志核心简历
(一)军旅淬炼:青春铸魂,笔耕启程
唐业继,1963年生,祖籍湖北武汉,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79年高考落榜后,他怀揣“自学成才、报效社会”的初心应征入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津杨柳青52870部队开启了四年军旅生涯。军营既是锤炼意志的熔炉,更是他文字梦想的起点。入伍第一年,他便报名参加首届山西省刊授大学深造新闻与文学理论,主动向北大、武大等高校的学子求教,更将日记与习作寄给父亲评点,经咸宁报社资深记者胡武斧正后,两篇作品发表于《咸宁报》,成为部队板报上的优秀范例。
在部队期间,唐业继始终保持着对写作的执着热爱,先后在团部油印《野营战报》发表《缸满院净》《假冒军人现行记》等多篇新闻与文学稿件。1982年,他结合部队新兵教育实际,撰写的警示类读者来信《谨防贪小便宜吃大亏》刊登于《天津日报》“海河浪花”专栏,以新兵街头易遇的骗局为切入点,为战友敲响防范警钟,兼具警示教育意义与实用价值,“新闻迷”“写作迷”的名声也在部队传开,随后他被选送至军部新闻报道培训班学习。凭借扎实的文字功底与敏锐的新闻嗅觉,他的作品频繁见诸各级报刊电台,其中《新战士五发子弹命中五十环》一文登上《解放军报》,成为部队宣传的典范之作。因表现突出,他获评部队“学习标兵”,多次作事迹报告,团政委亲自颁发的英雄牌钢笔被他珍藏至今,更从一名炮手提拔为连队文书,军旅生涯中积淀的忠诚品格、责任意识与文字能力,为其日后司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司法深耕:四十载坚守,功绩卓著
1980年参加工作以来,唐业继同志的职业生涯始终与法治建设同频共振。早年他扎根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历任司法警察、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在审判一线与综合岗位上双向历练,既以司法警察的铁血守护庭审秩序,又以审判员的公正审理各类案件,更以研究室干部的视角梳理司法实践中的难点痛点。2002年,他调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担任宣传处干部、法官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二级调研员,在法治宣传、法官队伍建设等领域深耕细作,成为全省法院系统法治传播的核心骨干。
四十余年来,唐业继同志以“忠诚事业、爱岗敬业、勤奋从业、坚守职业”为信条,创造了令人瞩目的“七六五四三二一零”工作业绩:七次嘉奖、六次省地(市)级荣誉称号、五次三等功、四次二等功、三次“优秀共产党员”、二次连续3个年度“优秀公务员”、一次最高法院“荣誉天平奖章”,且四十余年零违纪零处分,用清白底色诠释了司法工作者的初心使命。其中,1995年他获评“湖北省咸宁地区政法战线优秀党员”,1997年获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事厅联合授予的“湖北省优秀法官”称号,2021年又斩获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表彰的“2016至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突出个人”称号,每一项荣誉背后,都是他对司法公正的执着追求与对法治事业的无私奉献。即便临近退休,他仍坚守岗位,以饱满的热情投身法官协会工作与法治宣传事业,成为同事眼中“不知疲倦的孺子牛”。
(三)退而不休:初心不改,余热生辉
退休后的唐业继同志,始终践行“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的誓言,继续以专业所长服务法治建设。他深耕法治宣传领域数十年,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与深厚的行业资源,退休后仍积极参与全省普法工作,通过讲座、撰稿等方式传递法治理念。作为一名资深的法治宣传工作者,他始终关注社会热点与司法实践的结合点,以敏锐的洞察力捕捉法治进程中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文字解读法律条文,让法治精神真正走进群众生活。同时,他不忘传承经验,积极指导年轻干警开展宣传工作,将四十余年的工作心得倾囊相授,为湖北法院系统法治宣传队伍的建设注入了宝贵的“银发力量”,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生跟党走,初心永不改”的党员本色。
二、唐业继同志文章创作核心特点
(一)法理相融,以案例诠释法治精神
作为深耕司法一线四十余年的“老法院人”,唐业继的文章始终以扎实的法学理论为根基,以真实案例为载体,实现了法理、事理与情理的有机统一。他的作品从不局限于法律条文的机械解读,而是通过对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挖掘案件背后的法治价值与社会意义,让专业的法律知识变得可感可知。2005年,他采写的审判纪实《一份特殊的离婚判决书》荣获省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法同行”征文比赛一等奖,文章详细记述了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特殊离婚案:夫妻因丈夫嗜赌产生矛盾,妻子服药自杀后仍坚持离婚,双方却在财产分割时相互推让,法官通过细致观察发现两人仍存深情,最终以“不准离婚”的判决促成破镜重圆。全文既还原了案件审理的曲折过程,又深刻阐释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审慎行使原则,让读者在感人故事中领悟“司法为民”的真谛,展现了深厚的法理素养与叙事功力。
类似的佳作在他的创作中屡见不鲜:《“卫士之妹”被拐又被救的故事》通过被拐妇女解救案的审理过程,歌颂了公安干警的英勇无畏,更警示“玩火者必自焚”的法治底线;《一位公民的国家赔偿》聚焦武汉“余祥林版”冤案,当事人服刑八年后因真凶落网昭雪,文章以客观事实为镜,向司法机关提出了“严防冤假错案、充分保障人权”的严肃课题,字里行间彰显着司法工作者的反思与担当。这些作品以案例为桥,让法治精神在具体叙事中落地生根,既具专业深度,又有传播力度。
(二)民生为本,以笔墨守护群众福祉
“心系民生、笔为民生”是唐业继文章最鲜明的底色。他始终将目光聚焦于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文字为载体推动社会治理、守护群众利益,展现了司法工作者的民生情怀与责任担当。2003年,他留意到湖北多地频发毒鼠强致人死亡事件,这类剧毒物质毒性是氰化钾的100倍、砒霜的400倍,且无特效解毒药,却仍被不法分子非法产销。为遏制这一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的顽疾,他连夜查阅资料、统计全省法院相关案件数据,与咸宁中院同事肖维平共同撰写2000余字的读者来信《查禁毒鼠强刻不容缓》,分别寄往《人民法院报》、湖北人民广播电台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办公厅。
这篇饱含民生关切的稿件迅速引发顶层关注,国务院专门发文在全国开展查禁毒鼠强专项战役,新华社发布通稿,各省成立专班推进整治,毒鼠强很快在全国范围内销声匿迹。这一成效不仅写进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更被省法院记个人二等功一次,成为“文字推动治理、笔墨守护民生”的典范。此外,他与新华社记者合作采写的《惠农政策引发争地热潮——湖北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调查》《警惕“维权行动”畸变成“打土豪”之风》等稿件,发表于《新华内参》后获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重要批示,为破解农村土地纠纷、规范维权行为提供了实践参考,充分体现了他“以文辅政、为民发声”的责任担当。
(三)担当为魂,以正气传递向上力量
唐业继的文章始终充盈着正义之气、阳光之气,既敢于直面问题、做好警示教育,更善于凝聚共识、传递法治建设的正能量与向上力量,这一特质从军旅时期的创作便已凸显。其发表于《天津日报》的《谨防贪小便宜吃大亏》,摒弃负面叙事,以警示为导向,既为部队新兵普及防骗知识,也为社会公众提了醒,兼具军营教育与社会传播价值;长篇纪实《走向深渊》在《湖北日报农村版》开设专栏连载,通过对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深度剖析,挖掘当事人走向堕落的根源,为读者敲响警钟;而《一份特殊的离婚判决书》等作品,则通过司法温情促成矛盾化解的案例,展现了法治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无论是警示教育的写实之作,还是歌颂正义的纪实篇章,他都始终坚守“传递正气、彰显希望”的创作导向,让读者在阅读中感受法治的力量、人性的光辉。作为一名退役军人出身的司法工作者,他的文字中始终透着一股军人的刚毅与担当,更有着司法工作者的理性与通透。文章逻辑严谨却不晦涩,语言质朴却有力量,既能以专业视角引发司法同仁的思考,又能以通俗表达获得普通读者的认同,实现了专业性与可读性的高度统一。四十余年来,他用一支笔记录法治进程、守护公平正义、传递民生温度,让每一篇作品都成为法治精神的载体、民生关切的回声,为湖北法治建设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从军营中的“写作标兵”到司法战线的“优秀法官”,从法治宣传的“中坚力量”到退休后的“余热先锋”,唐业继同志以一生坚守诠释了忠诚与担当,以笔墨耕耘传递了法治与温情。他的履历是一部司法工作者的奋斗史,他的文章是一座法治精神的传播桥,值得每一位从业者学习借鉴,更将激励着后辈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勇毅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