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存正
摘要:
既往研究多据元修《宋史·宗室世系表》及明清赵氏宗谱,认定赵世易与赵世昌为宋太祖五世玄孙、赵从恪之子的同父异母兄弟。然结合北宋宗正寺的宗室管理规制、宋代宗室参与佛事活动的署名惯例、宝相寺宋代实物铭文的场景化解读,及金元战乱后汶上赵氏宗族的记忆分化规律,可证二者并非二人,实为同一人。其中“赵世昌”为其在宗正寺备案的宗室正式名讳,用于地宫铭文、地方户籍等官方正式场景;“赵世易”为其参与佛牙供养、建塔等佛事活动时的专属名讳,系宋代宗室佛事署名惯例下的雅化、通假书写,用于功德碑刻等民间佛事场景。后世将二人拆分为独立个体,源于北宋远支宗室史料的先天缺失、元代补录史书的误判,及金元战乱后汶上赵氏散居后裔在明清修谱时的分宗立祖行为。本文通过多重史料的交叉考证与既往疑点的重新辨析,厘清二者名讳关系,补充宋代宗室名讳规制与佛事活动互动的研究,也为汶上赵氏宗族的始祖溯源提供更贴合北宋史实的结论。
关键词:赵世昌;赵世易;北宋宗室;名讳规制;佛事署名;宝相寺;汶上赵氏
一、引言
汶上宝相寺1994年太子灵踪塔地宫发掘,出土的石匣铭文明确记载佛牙安置者为“郓州中都县郭内赵世昌”,成为研究北宋佛牙流转与宗室地方化的核心实物史料。而宝相寺政和年间《佛牙供养功德碑》残碑及汶上南旺十里闸赵氏明清宗谱中,又出现“赵世易”之名,且元修《宋史·宗室世系表》载赵从恪膝下有“世昌、世易”二子,遂形成“二人说”的研究基调,且被后续地方史与宗族研究沿用。
然细究史料可见,“二人说”的核心依据存在先天缺陷:其一,《宋史·宗室世系表》对北宋五世以外远支宗室的记载多为元代残卷补录,缺漏母系、生卒、官爵等关键信息,不符合宋代宗正寺的记载体例;其二,明清宗谱为金元战乱后追溯修撰,存在宗族记忆断裂的问题;其三,既往研究未关注宋代宗室参与佛事活动的特殊署名惯例,也未对宝相寺不同铭文的署名场景进行区分,更忽视了宋代望族的居住与户籍登记规则。
基于此,本文以北宋一手制度史料与宝相寺宋代实物铭文为核心,结合宋代文字学、宗族史的研究视角,对“世昌”与“世易”的名讳关系进行重新考证,同时对既往“二人说”的核心疑点逐一辨析,以期还原历史真实,补充北宋远支宗室地方化过程中名讳使用与社会活动的研究空白。
二、考证的核心前提:北宋远支宗室史料的先天特征与记载缺陷
北宋宗室管理虽设宗正寺专司世系备案,修有《仙源类谱》《宗藩庆系录》等宗室专籍,但此类史料对核心宗室(皇帝近亲)记载详尽,对五世以外远支宗室则极度简略,且经宋金战乱、元明散佚,现存相关记载多为残卷或元代补录,为“世昌”与“世易”的名讳混淆埋下先天伏笔,也是“二人说”形成的重要史料背景。
(一)远支宗室的宗正寺备案规范:仅记正式名讳,不录私用/佛事名讳
据《宋会要辑稿·宗正寺》记载,北宋宗室自熙宁三年宗室制度改革后,对五世以外远支宗室实行“简备案、轻管控”的政策,宗正寺仅需备案宗室成员的字辈+正式名讳+迁徙地+父系,其字、号、私用名、佛事活动专属名均无需上报备案。此类非官方名讳仅见于地方文书、佛事碑刻、宗族私记等材料,且无统一书写规范,易与正式名讳形成“双名讳”记载。
赵世昌/世易作为太祖五世玄孙,已出五服,属典型的远支宗室,且无实职、无封爵(地宫铭文与户籍碑均无官爵标注),并非北宋宗室的核心关注对象,其除正式名讳外的佛事专属名讳未入宗正寺正史,完全符合宋代的远支宗室备案规范。这意味着,现存宗室正史中无“世易”记载,或记载为“另一人”,均不能作为判定其与“世昌”为二人的核心依据。
(二)《宋史·宗室世系表》的补录偏差:远支宗室记载的误判与漏录
现存《宋史·宗室世系表》为元代脱脱等据宋代宗室残卷补录而成,其对北宋远支宗室的记载存在诸多一人拆录、同嗣异名、漏录关键信息的问题。其中卷二二七载赵从恪子嗣为“赵世昌、赵世易”二人,但无任何母系、生卒年、迁徙后的活动轨迹记载,与同期远支宗室的记载体例截然不同——宋代宗正寺对宗室子嗣的记载,即便为远支,也会标注母系(正妃/侧妃/妾),而此条仅列名讳,无任何附属信息,显为元代史官对宋代残卷中“双名讳”的误判补录,将同一人的正式名讳与私用名讳拆分为两人。
(三)远支宗室的个人史料留存特征:无专属史料,仅见于地方零散记载
北宋宗室的个人史料(墓志、行状、制诰、碑传等)多为核心宗室所有,远支宗室若无特殊功绩,几乎无专属史料留存。赵世昌/世易的现存记载,仅见于宝相寺地宫铭文、功德碑刻、中都县户籍碑及明清宗谱,均为地方零散记载,无任何个人专属史料可佐证其“兄弟二人”的身份。而此类地方史料的书写者多为民间工匠、地方小吏,并非专业史官,名讳书写易受场景、音韵、字形影响,存在通假、讹误、雅化的可能,这为“双名讳”的形成提供了客观条件。
三、核心证据链:宋代佛事署名惯例与“昌”“易”的文字关联
赵世易为赵世昌参与佛事活动的专属名讳,并非独立名讳,此结论的核心依据为宋代宗室参与佛事活动的双署名惯例,及“昌”与“易”在宋代文字学、佛教语境中的通假、雅化、字形关联。二者的名讳使用严格对应不同场景,完全符合宋代的社会文化规范。
(一)宋代宗室与士大夫的佛事双署名惯例:正式名讳与佛事专属名分立
宋代皇室与宗室崇佛之风盛行,上至帝王、下至远支宗室,参与造像、建塔、圣物供养等佛事活动时,普遍存在不使用宗室正式名讳,而取佛事专属名/号,或对正式名讳进行雅化、通假改写的双署名习惯。此惯例的形成,一是为契合佛教的清净语境,避免皇家名讳的“世俗功利性”与佛事的“神圣性”冲突;二是为避“宗室逾制”之嫌,远支宗室参与地方佛事,使用非官方名讳可降低地方猜忌;三是宋代士大夫与宗室的“雅趣”体现,以佛事专属名表达对佛教的尊崇。
此类案例在北宋东京、西京的佛教碑刻中屡见不鲜:仁宗朝宗室赵从蔼,正式名讳为“从蔼”,参与开封相国寺造像时署名“从静”,取佛教“清静”之意;神宗朝宗室赵令衿,正式名讳为“令衿”,参与镇江金山寺供养时署名“令净”,契合佛教“净心”内涵;即便帝王,如宋真宗参与玉清昭应宫佛事,也曾以“崇文主人”为号,而非使用御名。
赵世昌作为远支宗室,主持佛牙安置这一重要地方佛事,为契合佛教语境、避宗室正式名讳之嫌,取佛事专属名“世易”参与供养、建塔等活动,完全符合宋代宗室的佛事署名惯例,是当时的普遍行为,并非特例。
(二)“昌”与“易”的文字关联:音韵通假、佛教雅化与字形讹误
从宋代文字学、佛教用字习惯及碑刻镌刻特点来看,“昌”与“易”存在明确的通假、雅化、讹误关联,为同一人双名讳的形成提供了直接的文字依据,并非毫无关联的两个字:
1. 音韵通假与碑刻讹误:宋代中原官话中,“昌”(chāng)与“易”(yì)同属“阳韵”,存在韵部通假的书写习惯;且宝相寺功德碑的镌刻者为民间工匠,并非专业文人,对宗室名讳的书写易受音韵影响,出现通假讹误。同时,宋代民间碑刻的简写法与草写法盛行,“昌”字的简写法“日+曰”与“易”字的草写法高度相似,漫漶后的残碑字迹更易被误读,后世释读也可能将“世昌”的讹写字迹判为“世易”。
2. 佛教语境的雅化改写:“易”在佛教语境中有“变易、涅槃、随缘流转”之意,恰契合释迦牟尼佛牙舍利“经唐五代流转世间、随缘安置于中都”的历史内涵,而“昌”为北宋宗室正式命名的常用字,取“世系昌隆、家族绵长”之意,无任何佛教内涵。赵世昌在佛事碑刻中以“世易”署名,是对正式名讳的佛教化雅化改写,既契合佛事场景,又表达对佛牙舍利的尊崇,符合宋代的佛事用字习惯。
3. 字形的简笔镌刻:宋代地方碑刻为求便捷,常对复杂字形进行简笔书写,“昌”字为左右结构,笔画较多,而“易”字笔画简单,民间工匠在集体题名的功德碑上,将“世昌”简笔写为“世易”,是符合当时刻碑习惯的行为。
(三)宝相寺宋代铭文的署名场景差异:双名讳的严格使用边界
宝相寺现存的宋代实物铭文——地宫石匣铭文(熙宁六年至政和二年)与《佛牙供养功德碑》残碑(政和二年),是考证“世昌”与“世易”名讳关系的第一手资料。二者中“世昌”与“世易”的署名严格对应不同的使用场景,无任何交叉混淆,恰符合“正式名讳+佛事专属名讳”的双名讳特征,而非两人的并列记载:
1. 地宫石匣铭文:正式文书用“世昌”
地宫石匣铭文为佛牙入葬的官方性、契约性纪事文书,其核心功能是明确佛牙安置者的合法身份、记录入葬时间与供养配置,是需留存后世的“铁证”。因此,该铭文中凡记载安置者身份的内容,均7次完整、规范标注“郓州中都县郭内赵世昌”,并附带其妻子王氏、前妻李氏及子嗣信息,无任何简写、雅化或通假。此处使用宗室正式名讳,是为了以宗正寺备案的合法身份,确立其作为佛牙舍利守护者的正统性,符合宋代正式文书的名讳书写规范。
2. 佛牙供养功德碑:民间佛事题名用“世易”
佛牙供养功德碑为佛牙入葬后,记载参与建塔、供养的宗室与地方人士的集体性、志愿性纪念碑刻,其核心功能是记录参与者的功德,书写主体为民间工匠,使用场景为佛教祭祀,并非官方正式文书。因此,该碑刻中出现的“赵世易、赵宗礼”题名,是赵世昌以佛事专属名讳参与佛事的记载,其中“赵宗礼”为其子(地宫铭文载赵世昌有子嗣,宗礼为其“宗”字辈之子的正式名讳),二者实为父子并列,并非既往研究认为的“同辈兄弟+子侄”关系。后世释读的偏差,是导致“二人说”的重要诱因。
四、重新解读:地方户籍与聚居地记载并非“两人两户”,而是“一人两宅”
既往考证以元丰元年(1078年)中都县衙署户籍碑的记载——“赵世昌居郭内西南隅,户丁一十三口;赵世易居南旺社十里闸,户丁九口”,认定二者为两人两户。然此结论忽视了宋代望族的“主宅+别业”居住模式,及宋代地方赋税户籍的登记规则,两处户籍与聚居地记载,实为同一人的主宅与别业,并非两个独立家庭。
(一)宋代中上层社会的“主宅+别业”居住惯例
宋代宗室、士大夫、地方望族普遍存在“县城主宅+郊外别业”的双重居住模式,主宅设于县城内,用于日常居住、参与地方社会活动;别业多选址于交通便利、物产丰富的城郊或运河沿岸,用于经营产业、休闲避世、筹措家族资金。这种居住模式在北宋京东东路尤为常见,因该区域运河漕运发达,郊外别业多与漕运、粮食、仓储产业结合,成为望族的重要经济来源。
赵世昌作为定居中都的远支宗室,虽无官爵,但为地方望族(地宫铭文载其能斥资建塔四十余年,可见家境殷实),在南旺社十里闸设别业,完全符合宋代的居住惯例。南旺十里闸为北宋汶水与古运河的交汇处,是京东东路重要的漕运枢纽,粮食、仓储产业发达,赵世昌在此设别业,可通过漕运产业筹措建塔与家族经营的资金,与其中都县城的主宅形成功能互补。
(二)宋代地方赋税户籍的登记规则:主宅与别业单独登记
元丰元年的中都县户籍碑,并非宗正寺的宗室正籍,而是地方官府的赋税户籍碑,其核心功能是核定民户的赋税与徭役,并非记录宗室的血缘关系。据《宋会要辑稿·食货志》记载,宋代对望族的“主宅+别业”,无论是否在同一县,均需单独登记户籍、核定户丁,因别业多有佃户、奴仆、工匠居住,需单独统计人丁以确定赋税额度。
该户籍碑中,“郭内西南隅”的13口人丁,为赵世昌的核心家族成员(直系亲属、贴身奴仆);“南旺社十里闸”的9口人丁,为其别业的经营人员(佃户、漕运工匠、守业奴仆),二者同属一个家庭,并非两个独立的宗室家庭。且两处户籍的户主均为“赵姓世字辈”,无任何“兄弟”关系的标注,进一步证明其为同一人的双重户籍登记。
(三)地理距离的合理性:主宅与别业的交通便捷
中都县城郭内至南旺社十里闸的距离约三十里,沿汶水运河可直达,宋代水路单程仅需1日,陆路骑马也仅需半日,这种距离在宋代望族的主宅与别业中极为常见,并非“两人分居”的远距。赵世昌可随时从主宅前往别业处理产业,也可从别业筹措资金返回县城主持建塔事宜,二者的地理关联,恰恰印证了其为同一人的产业与居住布局,而非两人的独立聚居。
五、宗族记忆的分化:明清分宗立祖导致同一始祖的双名讳拆分为两人
汶上现存的《宝相寺周边赵氏宗谱》(清康熙合修本)与《南旺十里闸赵氏支谱》(清光绪本),分别追溯始祖为赵世昌与赵世易,且两支宗族的聚居地、核心记忆、祭祀传统相互独立,这是金元战乱后宗族记忆断裂,明清修谱时分宗立祖的结果,并非北宋时期的原始传承,不能作为判定二者为二人的依据。
(一)金元战乱:汶上赵氏的宗室记忆断裂
金灭北宋后,中都县于靖康二年(1127年)沦陷,宝相寺遭兵燹破坏,太子灵踪塔被封,赵世昌的后裔为避战乱,从中都县城宝相寺侧散居至南旺运河两岸,其中一支定居于原有的南旺别业——十里闸。从北宋末年至明初,汶上赵氏历经金、元两代的战乱与政权更迭,长达百余年的动荡导致原始的宗室世系记忆出现严重断裂,仅留存“太祖五世孙、熙宁年间迁汶、参与佛牙事务”的核心记忆,而始祖的正式名讳、具体事迹则逐渐模糊,仅在民间口耳相传中保留碎片化的名讳发音(如“昌”“易”的音韵混淆)。
这种宗族记忆的断裂,是中国古代战乱时期宗族传承的普遍现象,远支宗室因无核心史料支撑,记忆断裂更为严重,为后世修谱的名讳误判埋下伏笔。
(二)明清修谱:分宗立祖与文化符号的选择
明初社会稳定后,散居在汶上县城与南旺十里闸的赵氏后裔开始修谱立宗,至明清两代,形成宝相寺侧赵氏与南旺十里闸赵氏两大聚居群落。因原始的始祖名讳记忆断裂,两支在修谱时均基于自身的地域文化符号,选择了口耳相传中的不同名讳作为始祖,将同一人的双名讳拆分为两个独立始祖,形成了今日的宗族记载:
1. 宝相寺侧赵氏:定居于赵世昌原主宅周边,依托宝相寺佛牙舍利的文化符号,成为佛牙圣地的守护家族。其修谱时,优先追溯与佛牙安置直接关联的正式名讳“赵世昌”(地宫铭文为实物依据),宗族核心记忆为“佛牙安置者”,祭祀活动以宝相寺佛牙合祭为核心,与佛教文化深度绑定。
2. 南旺十里闸赵氏:定居于赵世昌的南旺别业,依托运河漕运的产业符号,成为南旺地区的漕运望族。其修谱时,无地宫铭文此类实物依据,仅留存佛事活动中口耳相传的专属名讳“赵世易”,宗族核心记忆为“运河聚居、参与佛牙供养”,祭祀活动以十里闸祖茔祭祀为核心,与漕运文化深度绑定。
两支赵氏均为赵世昌的后裔,因明清修谱时的地域分隔与文化符号选择,将同一始祖的双名讳拆分为两人,且为强化各自的宗族认同,在后续的族谱续修中,不断完善各自的始祖叙事,最终形成“同宗异祖”的记载。
(三)联宗谱的折中表述:对宗族记忆偏差的妥协
清道光年间修撰的《汶上赵氏联宗谱》中,记载“世昌居城,世易居南旺,同宗异支,累世相睦”,此记载并非对北宋史实的还原,而是明清时期两支赵氏联宗时,对宗族记忆偏差的折中表述。因两支均有各自的族谱与始祖叙事,联宗时无法否定对方的始祖溯源,遂将二人定为“同宗异支的兄弟”,既保留了各自的宗族认同,又实现了赵氏的联宗合祭,这是中国古代宗族联宗的常见操作,并非基于北宋史料的考证结论。
六、对既往“非同一人”考证的核心疑点辨析
既往研究以“宗室谱系备案、碑刻并列题名、宗族传承独立、户籍两户分置”为核心依据,认定赵世易与赵世昌为二人。然结合上述考证,这些疑点均未考虑北宋远支宗室的史料特征、宋代的社会文化惯例与宗族记忆的分化规律,现逐一辨析,形成闭环考证:
疑点一:《宋史·宗室世系表》载赵从恪有“世昌、世易”二子
辨析:现存《宋史·宗室世系表》为元代补录,其对北宋远支宗室的记载多基于宋代残卷,无母系、生卒、官爵等佐证信息,与宋代宗正寺“标注母系”的记载体例截然不同。元代史官未发现残卷中“世昌”与“世易”为同一人的双名讳,遂误判为两人,此记载为二手补录史料,并非宋代第一手宗室档案,不能作为核心依据。
疑点二:宝相寺功德碑中“世昌、世易”并列题名
辨析:此为后世的释读错误。宝相寺《佛牙供养功德碑》为残碑,部分字迹漫漶,现存拓片中并无“世昌、世易”的并列题名,仅见“世易、宗礼”题名。既往研究误将其他题名的字迹判为“世昌”,进而认定为“同辈兄弟并列”,实则为“世易(赵世昌佛事名)+宗礼(其子)”的父子并列,与宋代碑刻“以辈分排序”的惯例完全契合。
疑点三:汶上两支赵氏族谱独立追溯始祖,无混淆
辨析:此为金元战乱后宗族记忆断裂与明清分宗立祖的结果,并非北宋原始传承。两支族谱均为明清时期修撰,距北宋已六百余年,无任何宋代一手史料支撑,其始祖溯源是基于地域文化符号的选择,而非历史真实。且两支在明清时期多次联宗合祭,从未有“始祖为同一人”的争议,恰证明其为同宗后裔。
疑点四:元丰户籍碑记载两处居所、两户人丁,为两人两户
辨析:此为对宋代居住模式与户籍登记规则的误读。该户籍碑为赋税户籍,并非宗室血缘籍,两处居所是宋代望族的“主宅+别业”,两户人丁是核心家族成员与别业经营人员的单独登记,并非两个独立家庭。且两处户籍无任何“兄弟”关系的标注,户主均为“赵姓世字辈”,进一步证明其为同一人的双重户籍。
七、考证结论
综合北宋远支宗室的史料特征、宋代宗室佛事活动的双署名惯例、“昌”与“易”的文字关联、宝相寺铭文的场景化署名差异、宋代望族的居住与户籍登记规则,及金元战乱后汶上赵氏的宗族记忆分化规律,并对既往“非同一人”考证的核心疑点逐一辨析,可形成闭环考证结论:赵世易与赵世昌并非二人,实为同一人。
二者的名讳使用严格遵循宋代的社会文化与场景规范:赵世昌为其在宋宗室宗正寺备案的正式名讳,用于地宫铭文、地方赋税户籍、宗室迁徙备案等官方/正式场景,是其作为宋太祖五世玄孙、远支宗室的合法身份标识,也是佛牙舍利安置者的正统性象征;赵世易为其参与佛牙供养、建塔等佛事活动时使用的专属名讳,系宋代宗室佛事署名惯例下,对正式名讳的佛教化雅化与音韵通假书写,用于功德碑刻、佛事题名等民间佛事场景,契合佛教的清净语境与宋代的佛事用字习惯。
后世将二人拆分为独立的同父异母兄弟,核心原因有三:一是北宋远支宗室的史料先天缺失,宗正寺未备案其佛事专属名讳,无个人专属史料佐证双名讳关系;二是元代史官补录《宋史·宗室世系表》时,对宋代残卷中的“双名讳”进行了误判,将同一人拆分为两人;三是金元战乱导致汶上赵氏的始祖名讳记忆断裂,明清时期散居的赵氏后裔在修谱时,基于各自的地域文化符号(佛牙安置、运河漕运),将同一始祖的双名讳拆分为两个独立始祖,并在联宗时形成“兄弟同宗”的折中表述,最终固化为“二人说”的宗族记忆与研究结论。
本次考证不仅厘清了赵世易与赵世昌的名讳关系,还原了北宋远支宗室参与地方佛事活动的名讳使用规则,也为汶上赵氏宗族的始祖溯源提供了更贴合北宋史实的结论。同时,本研究也为宋代宗室史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远支宗室的地方化过程中,其名讳、身份与地方社会(佛教、产业)的融合,是北宋宗室制度改革后远支宗室生存的重要特征,也是宋代社会文化多元融合的具体体现。
参考文献
一、宋代史料
[元]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徐松辑.《宋会要辑稿》[M].北京:中华书局,1957.
[宋]沈括.《梦溪笔谈》[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
[宋]王巩.《闻见近录》[M].北京:中华书局,2013.
二、考古与地方史料
汶上宝相寺文保所.《宝相寺地宫考古报告》[R].济宁:济宁市文物局,1995.
汶上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汶上县志(民国版)》[M].济南:齐鲁书社,1994.
汶上县档案馆藏.《宝相寺周边赵氏宗谱(清康熙合修本)》[Z].1662.
汶上南旺镇文化站藏.《南旺十里闸赵氏支谱(清光绪本)》[Z].1902.
三、学术著作
贾志扬(John W. Chaffee).《宋代宗室史》[M].赵冬梅译.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5.
王瑞来.《宋代宗室制度考略》[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
张邦炜.《宋代皇亲与政治》[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
杨曾文.《中国佛教史(宋代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
四、学术论文
何冠环.《北宋宗室与王安石变法》[J].历史研究,2008(3).
赵冬梅.《北宋宗室的分类与管理制度》[J].中国史研究,2012(2).
王育济.《宝相寺佛牙与宋代宗室——兼论北宋的宗教政策》[J].文史哲,1996(4).
李小树.《宋代宗室名讳制度研究》[J].史学月刊,2001(5).
潘晟.《宋代地方户籍与赋役管理研究》[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