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0日上午9点,洛宁县司法局赵村司法所组织召开“春节社区矫正对象安全培训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赵村镇所有矫正对象,镇长卫松怡,司法局副局长颜海涛,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长杨文增,镇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派出所干警谭大庆等参加了这次会议。
首先,会议通报了近期监管及信息化核查情况,重点指出个别人员存在的缺卡、迟到早退等问题,强调端正矫正态度、珍惜社区矫正机会的重要性,要求相关人员深刻反思、立即整改,全体矫正对象引以为戒。
镇长卫松怡同志强调,推行社区矫正是我国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纪律观念和法治观念,确保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的关键。同时,暖心叮嘱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恪守矫正规定,及时打卡,不随意越界外出,守牢守法底线;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时刻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平安往返、顺利过节;远离各类生产安全风险,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参与违规作业,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切实做到平安过节、文明过节。
司法局副局长颜海涛同志做重要讲话,并从几个方面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提出明确要求、寄予殷切期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社区矫正的法定意义,牢固树立服刑意识,正视自身身份,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坚决摒弃松懈麻痹思想;二是严守纪律底线,时刻绷紧守法之弦,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做到不越雷池、不碰红线;三是强化责任担当,珍惜矫正机会,主动改过自新、积极向上,以实际行动回报家庭关爱、回馈社会包容。并代表县司法局,向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及家属致以新春的美好祝福和诚挚问候。

接着,赵村司法所负责人对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作出具体要求,明确提出四项监管要求:一是严格执行每日生物报告制度,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辖区,严守请销假管理规定,未经审批不得擅自离开洛宁县辖区,坚决杜绝“人机分离”“虚假报备”“擅自外出”等违规行为;二是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动远离高风险场景,不参与一切危险活动,遇重大事项、特殊情况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报告,绝不拖延、绝不隐瞒;三是要压实个人责任,对自身、家庭和社会负责,自觉抵制聚众D博、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四是遵守社会公德,不酗酒滋事,洁身自好、遵纪守法,文明过节。镇司法所将持续强化春节期间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做好日常巡查、动态监测,及时回应大家的合理诉求,为大家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提供保障。
接下来,社区矫正管理股杨文增股长针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系统领学了社区矫正核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结合赵村镇实际案例,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八十六条等相关规定的相关内容,清晰阐明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的法定情形与具体法律后果,深入剖析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定属性,郑重告诫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务必摒弃侥幸心理、敬畏法律红线,时刻牢记矫正身份,自觉接受监督管理,真正做到知法明纪、懂法守信、守法尽责。
杨文增股长深入浅出的讲解,既有政策解读、纪律警示,也有暖心提醒、殷切期望,希望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本次培训会议精神,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管理规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春节期间不越界、不违规、不惹事,时刻绷紧安全弦、纪律弦,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此次会议既是一次警示教育,也是一次节前动员,进一步筑牢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为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最后,镇司法工作人员暖心叮嘱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恪守禁燃禁放相关规定,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守牢守法底线;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时刻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平安往返、顺利过节;远离各类生产安全风险,不参与违规作业,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切实做到平安过节、文明过节。让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都深刻认识到违法违规的高昂成本,切实绷紧节日“守法弦”、筑牢安全思想意识,平安渡过新春佳节。
这次节前会议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警示与关怀并重,实现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全覆盖,通过“教育+警示+承诺”的闭环管理模式,有效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自律意识,进一步压实了社区矫正监管责任,成功防范化解了节日期间社区矫正领域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下一步洛宁县赵村司法所将持续强化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常态化、精细化监管工作,加强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处置各类违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力确保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平安过节、顺利改造,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贡献坚实赵村镇司法力量。
(文•白庭彩 图•党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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