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2·18”肇事逃逸案4小时破获,无监控无目击证人,警方靠啥找到人?》
今天看到新闻说,2月18号早上8点32分,贵阳中坝路稻田汇路段,一辆小轿车撞了84岁的李奶奶。
她倒在路上,流血,说不出话。两分钟后就有人报警了,但现场啥监控也没有,也没人看见是谁开的车,只剩一点车壳碎片。
交警8点34分就到了,和120一起赶过去。李奶奶送医后,上午10点50分还是走了。30岁的司机朱某撞人后没停车,直接跑了,躲到黔春立交桥下面一个没名字的山坡上。11点50分,也就是案发后3小时28分钟,警察就在那儿把他和车一块儿找到了。
他们没靠天眼,也没靠人证。听说是用“贵警智脑”平台查了80多辆车的轨迹,再结合现场碎片、车速、碰撞角度一点点反推。还问了40多个周边的人,最后是个环卫工随口提了句“早上看见一辆车在路边擦水痕”,才锁定了朱某那辆贵AD****9号轿车。
朱某自己说“害怕”,就跑了。他有C1D驾照,能开小车也能开摩托,不是新手,但撞人后连打120、拍现场照片、放警示牌这些基本操作全没做。警察查过,他没喝酒也没吸毒,纯属自己吓自己,然后把事情搞大了。
这案子一出,直接按交通肇事罪(逃逸)处理。人没了,逃逸就是铁板钉钉的刑事案,不是罚点钱、扣几分就完事的。他驾照肯定吊销,而且按法律,以后一辈子都不能再考车本了。
李奶奶的抢救费和丧葬费,听说是走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的。这是2026年的新规,专门针对这种逃逸、没保险、赔偿超限的情况。家属那边,交警一边做笔录一边安抚,流程是同步走的,没拖。
专案组后面还要复盘,查他从哪儿出发、走哪条路、中间有没有停过,所有证据得再固定一遍。现在人抓到了,车扣了,家属也见了面,该走的程序一样都不能少。
这事不玄乎,也没啥高科技奇迹。就是有人第一时间报警,交警没等监控、没等线索齐,直接分三队同时干:看现场、调录像、找车。人藏得再偏,也架不住数据一圈一圈筛,路一条一条摸。
朱某被带走了。
2月18日清晨8:32,贵阳中坝路。84岁的李某像往常一样出门,或许正想去附近转转。她怎么也想不到,这条路会成为生命的终点。
更让人心寒的是,撞倒她的司机朱某,没有停车,没有救人,没有报警——他跑了。
据贵阳交警通报,8:34路人发现老人倒在路中间,身旁是碎裂的车壳,赶紧打了120。
10:50,老人经抢救无效身亡。而那个逃跑的司机,4小时后就被警方抓到了。
说白了,但凡对生命还有一丝敬畏,他都不该跑。这一跑,事情的性质彻底变了。
课代表给大家捋一捋,三个关键点:
1、害怕归害怕,但逃跑就是自私!
朱某事后说"因害怕"逃离。害怕啥?怕担责?怕赔钱?可你想想,那个躺在冰冷路面上流血不止的84岁老人,她就不害怕吗?她的恐惧是生死大关,你的恐惧不过是法律惩罚。当一个人把自保放在别人生命前面,这不叫害怕,这叫自私。
医学上讲究"黄金抢救时间",你每多跑一秒,老人的生机就少一分。结果呢?你跑了,人没了,你的"害怕"成了实实在在的催命符。
2、跑与不跑,天壤之别!
要是当时停车、报警、叫救护车,这就是一起交通事故,该赔偿赔偿,该处理处理,30岁的人生还有回转余地。
可你跑了,这就是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刑法写得明明白白:或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0岁,本该打拼事业、成家立业的年纪,现在等着他的是牢狱之灾。
一步错,步步错,撞车没毁掉他的人生,逃跑的那一脚油门,彻底把自己碾进了深渊。
3、敬畏生命,是最后的底线!
84岁,人生暮年,却倒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上,身边是破碎的车壳,远处是扬长而去的肇事者。这画面想想就揪心。
我们常说要"敬畏生命",这不是空话,是做人最基本的良心。没有什么比命更大,没有什么借口比救人更急。 朱某跑了4小时,交警4小时就破了案,可老人的命,再也回不来了。
不过,这起案子也让人看到希望:云岩交警启动应急预案,多组联动,4小时极速破案。 这说明,敬畏生命的不只是道德,更是法律。你逃不掉,也躲不了。
朱某30岁,老人84岁。两个数字背后,是一个被自私困住的人生,和一个被冷漠终结的晚年。
如果当时朱某能想一想:如果躺在地上的是我家老人?如果跑了这辈子能心安吗?结局也许会不一样。
人这一辈子,可以穷,可以苦,但不能没有敬畏。敬畏生命,就是敬畏自己。
出了事,停下来,救人,报警,这是你唯一该做的。逃跑从来不是出路,而是绝路——法律不饶,良心也不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