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巡查本是治庸治乱、提升执行力的利器,初衷是为了压实责任、优化服务,倒逼作风转变。可现实中,却有个别巡查人员把“公权”当成“私权”,把“督查”变成“扰民”,无视程序、擅闯办公室、乱翻资料、随意指责,让被巡查单位苦不堪言。监督他人的人,若不受监督,这份权力迟早会变成破坏秩序的祸根!
巡查权不是“脱缰野马”,更不能成为个别人员耍特权、搞霸权的工具。依据《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巡查必须依法依规、程序正当,而不是随心所欲。可偏偏有人置制度于不顾,以“检查”为名行“干扰”之实,既破坏了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也消解了效能巡查的公信力,更伤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这样的“巡查”,早已背离初衷,必须被狠狠纠偏!
要管住这份权力,核心就是构建“全链条闭环监督”,绝不能让巡查者游离于约束之外。主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扛起“硬监督”的责任。对巡查队伍实行严格的备案管理、全程留痕,谁带队、谁负责,谁违规、谁担责。对那些擅闯民房、态度恶劣、滥用职权的巡查人员,不管级别高低、背景如何,都要严肃查处、公开通报,以刚性问责斩断“特权苗头”。
被巡查对象更要敢于拿起“监督权”的武器。 巡查人员必须亮证说明、依规检查,这是法定程序,也是基本尊重。面对无依据闯入、随意刁难的情况,被巡查单位绝不能忍气吞声,要当场明确拒绝、记录在案,及时向上级纪检部门举报。以权利制约权力,让巡查者不敢肆意妄为,这是守护自身权益的关键,也是规范巡查行为的重要屏障。
舆论与社会监督更要成为“常态化哨声”。 公开巡查流程、公示监督渠道,让巡查工作暴露在阳光下。媒体要敢于曝光乱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主动履职评议,形成“人人敢监督、时时能监督”的氛围。唯有让监督无处不在,让权力始终在制度轨道上运行,才能杜绝“监督者不受监督”的怪象。
效能巡查的价值,在于规范治理、推动落实,而非制造混乱、消耗民心。若不把监督的笼子扎紧,再有力的巡查工具,也会沦为扰民的闹剧。唯有明确“谁来监督监督者”,以严管立规矩,以规范树公信,才能让效能巡查回归本质,真正成为赋能发展、凝聚人心的正能量!
文字提供(武传过)
责任编辑(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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