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雷锋精神工作委员会理事、学雷锋先进人物张添强报道)
在移动互联网的浪潮下,受外卖系统的算法与消费者时间准确数据驱动,外卖骑手驾驶电动车在城市车流中穿梭与时间赛跑,容易因交通事故受伤,一旦受伤骑手的误工费如何主张?
去年三月的一天,外卖骑手小林(化名)通过手机在某平台接了一个送餐的外卖订单,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附近一餐馆取货之后便急匆匆往客户家里赶,路遇红灯,他驻车等红绿灯过程中,被一辆滴滴车追尾,小林被重重地摔在地上,外卖也撒了一地。
小林被送到医院检查,诊断为左脚跖骨骨折,需要回家静养一个月。经交警现场勘察,小林无责,滴滴司机王师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小林出院后找到滴滴司机王师傅,要求赔偿点误工费。王师傅说,小林是送外卖的,可以申请平台办理工伤。但小林是同时在好几个平台接单,平时工作也不用打卡,亦不用签到,甚至老板是谁自己都不知道,不确定自己与平台是劳动关系还是合作关系,不可能申报工伤,因此坚决要求滴滴平台赔偿。滴滴司机王师傅将自己的保险单让小林拍了一下,让他到保险公司理赔,自己全程配合。
小林来到滴滴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决定赔偿小林的医疗费、护理费和营养费,但对小林的误工费保险公司称无依据,因为小林是在平台靠接单提成,没有固定工资,只能按大连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理赔一个月。
小林称,滴滴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向肇事方索赔班费,每天平均300元。自己作为外卖骑手,非常辛苦,经常从凌晨跑到半夜,每个月提成都在八千元以上,所以也应当有相应的误工费,因此不同意保险公司的理赔方案,委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马铭泽律师将滴滴司机和滴滴司机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起诉到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要求按实际误工损失给予赔偿。
法院受理了小林的起诉后,委托司法鉴定部门对小林的伤情进行鉴定,结论为小林误工为60天,护理30天,营养60天,小林的医疗费支出1690元。
小林提供了自己的接单记录,经计算小林平均每月通过外卖接单提成8000元。法院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小林医疗费1690元、护理费4500元、营养费3000元、误工费13860元、交通费184元。鉴定费720元由滴滴司机王师傅承担。
对于调解结果,小林表示满意,但是对自己作为外卖骑手与平台是否是劳动关系、能否办理工伤至今也搞不清楚。
近年来,外卖、网约车等共享经济平台快速崛起,需要大量线下服务人员加持,才能将“线下商家”通过“平台服务”再通过“骑手”送达给用户。马铭泽律师说,外卖平台的共享经济平台模式开创了一种不同于传统企业的雇佣关系,即不直接聘用在线下为用户提供服务的劳动者,而是依靠骑手随机接单方式将商家与客户联系起来,大大降低了需求方和提供方之间沟通的成本,双方之间近似于“合作”关系。
据了解,“闪送”平台在移动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下,依靠线下超过100万配送员,在全国222座城市展开服务。而滴滴出行平台上拥有超过千万的网约车司机、代驾师傅、共享单车运维工作者。因此,大量的骑手、网络司机与平台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就会违背接单提成这一“按劳分配”的模式,其服务质量会大打折扣。因此,骑手、网约车与平台之间为“合作”关系,有利于共享经济的发展。
王金海律师说,共享经济主要集中在网约车、外卖餐饮、共享住宿、共享医疗等领域。正是在外卖配送员、网约车司机等群体的支撑下,这些共享经济平台才能保持核心竞争力,为大量用户提供服务,进而成长为新的互联网巨头、拥有上万亿元的估值或市值。如果平台无法与骑手、网约司机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建立健全保险制度,即由从业者自己交纳保险,发生意外后可以无需“劳动关系”而认定工伤,再由保险基金理赔,最大限度地保护骑手、网约车从业者的合法权益。
如今城市节奏越来越快,外卖骑手的奔波与机动车的行驶在道路上交织成更复杂的场景。争分夺秒虽是常态,但“相互礼让、减速观察”才是安全底线——毕竟谁都不愿因一时疏忽,让两个为生活努力的人陷入意外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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