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角戏今晚开演
杂文/李含辛
年年此夜,荧屏之上,劣迹斑斑,触目惊心。
翻新的秽物,不洁的内衣,腌臜土坑里的酸菜,暗藏杀机的劣质充电器……造假的黑手,早已如藤蔓般缠绕着市场的每一寸肌理。镁光灯熄灭,蛰伏者旋即蠢蠢欲动,待风头稍过,便如野草复萌。这般“打地鼠”的轮回,岁岁上演,徒劳无功。其根深蒂固,盘踞于何处?细究其里,病根深埋于法律之网那疏漏的经纬间。
违法之利,远甚于罚,此乃造假猖獗最炽热的薪火。试观假酒作坊,区区三五元劣质原料,一经名牌外衣加身,身价陡增十倍数十倍,单瓶暴利可达百元。月产十万瓶,其利之丰,令人瞠目。而估算其被查获之险,竟不足十之一二。纵使不幸落网,常见之罚,不过区区数十万元罚金了事,真正被绳之以法、追究刑责者,寥若晨星。这般隔靴搔痒的惩处,与那泼天暴利相较,何异于九牛一毛?法律的利齿被磨钝,威慑的雷霆化作了蚊蚋之声,遂使无数逐利之徒,甘为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
反观大洋彼岸,那惩罚性赔偿的利剑,寒光逼人。故意商标侵权者,动辄面临三倍赔偿之重锤。曾有中国制造商因出口假货至彼邦,被一纸判决罚没一亿五千万美元,造假者倾家荡产,预期收益瞬间化为乌有,甚至债台高筑。此等力道,方为斩断造假者贪婪之手的真正利刃。相较之下,我们现行的法律惩戒,显得如此苍白乏力,如同以纸盾御铁骑。
监管之网,常现“缺位”与“滞后”之隙,恰为造假者预留了喘息、繁衍的温床。3·15所曝光的桩桩件件,多少已是当地公开的秘密?土坑酸菜,木薯粉条……乡里乡亲,岂能全然不知?却偏要等卧底记者深入虎穴,方能大白于天下。此中症结,一在基层监管之困顿:人少事繁,责重如山,力量捉襟见肘,难以覆盖市场的每一寸角落。二在体制机制之掣肘:部门林立,壁垒森严,协同不畅,专业不精,致使监管每每后知后觉,疲于奔命,陷入“按下葫芦浮起瓢”的被动境地。
更有甚者,是那令人齿冷的“假打”暗流。制假售假,涉及物料运输、场地、人力,岂能全然遁形?然某些地方监管者,竟似视若无睹。究其根源,乃造假之利已悄然渗入地方某些部门或人员的脉络之中,形成利益捆绑。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默许,无异于对造假者的纵容与包庇,更是对市场监管公信力的无情蛀蚀。
而市场的另一端,部分消费者的“逆向选择”,亦在无形中为这毒瘤培植了土壤。明知是“大牌平替”的侵权假货,仍有近两成消费者趋之若鹜。低廉的价格、虚浮的虚荣、微小的试错成本,是他们选择假货的注脚。当价格成为唯一圭臬,合规企业的成本优势荡然无存,“劣币驱逐良币”的悲剧便悄然上演:假货以低价鲸吞市场,正品为生存被迫压低成本、牺牲品质。如此恶性循环,使假货在市场中觅得了苟延残喘的角落,为造假者提供了源源不绝的“需求”支撑。
3·15,岂能沦为一年一度的维权“独角戏”?它应是一面高悬的明镜,映照日常保障的缺失。当维权被压缩成一天的行为艺术,当企业笃信“熬过三月便是晴天”,这本身已是莫大的讽刺。真正的权益之盾,当融入消费的每一刻:是深夜畅通的投诉热线,是真正“无理由”的退货承诺,是切实可行的集体诉讼机制;是如欧盟RAPEX般迅捷的风险通报与召回网络;是如日本行业协会那般严苛的自律标准,令企业不敢、不能造假。同时,亟需唤醒消费者的维权之魂,让“知假买假”的土壤风化瓦解,让每一次消费,都成为对诚信与品质的庄严投票。
年年打假,年年有假。
唯有用法律的重锤砸碎违法成本的坚冰,以监管的利剑斩断利益输送的藤蔓,并重塑市场的选择机制,方能终结这“打假-造假-再打假”的荒诞轮回。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本就不该是一场万众瞩目的“年度盛典”,而应是流淌于市场血脉中的、不言自明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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