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濡以沫,松萝共倚五十年
——写给我们的金婚纪念日
铁四师 朱德全

2026年3月17日,是我和老伴侯中兰结婚五十周年的纪念日。结婚五十年,称作“金婚”,象征着婚姻如黄金般珍贵。
从青丝到白发,从青年到老年,爱始终是人生中最美丽的风景。夫妻相伴整整半个世纪,共同承载着岁月的厚重和深沉的浪漫。
五十年,整整半个世纪,在人生的历史长河中只不过是一朵稍纵即逝的浪花,但对于我和老伴而言,则是一段充满酸甜苦辣和温暖感动的漫长旅程。
我和她是1972年春天才见面认识的。那时,我们都是22岁,人生青春芳华,情窦初开。
那一年的春天,是我参军入伍后的第5个年头,我第一次从部队回家探亲。我是1968年2月参军入伍的,1970年底在部队提干,还是个“光棍汉”。按照部队的规定,未婚干部每两年可以享有一次探亲假,每次20天。我是1970年底提干的,1971年就可以享受探亲假了。但由于我所在的团政治处保卫股只有2个人,多数时间只有一个人坚守岗位,实在是走不开。我刚提了干部,工作积极热情高,第一年的探亲假我无私“奉献”了。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尤其是农村出生长大的孩子,成家立业是父母亲的心头大事,父母亲都急着给我找对象。结婚成家,男大当婚。在我们家,我是男孩子中的老大,底下还有弟妹几个,老大不结婚会耽误弟妹们的婚事大事。当时,我们家是村里有名的“困难户”,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差,弟兄姊妹多,找对象的条件不太优越。但我是部队的年轻“军官”,有文化,个人条件不错,登门给我介绍对象的接二连三。
我第一次探家,加上途中往返时间只有20天,原本打算只是回家看看父母,走走亲戚,会会同学,不打算找对象。走前,部队的战友们给我开玩笑说,像我的条件、全团最年轻的“军官”,“帅哥”一个,在部队找个女兵干部很容易。但我回到家后,就由不得我了。上门提亲说媒的踏破了门槛,真是应接不暇。
那时候找对象,我还存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观念。我是家中的老大,父母含辛茹苦把我抚养成人,供我上学读书,很不容易。父母的话,我不能不听,不敢不听。当时,有战友建议我说,像我这样的条件,回家找对象,起码得找个有正式工作、“带粮票”的城镇姑娘。
回到家后,我家西邻居的一个老汉,按辈分我该叫他爷爷,给我介绍了个对象,住在邻村,是他的重外孙女,名字叫侯中兰。经过父母打听,寻根问祖,两家还沾亲带故,她的家庭历史清白,门清户净,没有“毛病”,一家人心眼好、勤劳善良,是正儿八经、老实巴交的庄户人家。我是我们家里的男孩老大,她是她们家里的女孩老大,俩人年龄一般大。两个家庭都是村里有口皆碑的好人家,门当户对。父母同意了,我只好唯听是从。
过了两天,母亲就领着我去她家里相亲。按照农村的规矩,相亲,表明我们家和我都同意了,就看对方的意见了。
第一次到她们家,第一次看见她,她刚从生产队集体劳动下地干活回来,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衣服,留着自然的短发,从上到下打扮得很朴素。短暂的见面,两人没有空隙时间单独在一起说话。我见她一说话羞答答的脸就红,看样子憨厚老实。母亲对我说:“这样的媳妇娶回家,能劳动,会过日子,一定很孝顺。庄稼人娶媳妇就图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孝顺老人,好好过日子。”未来的岳父母第一次见到我,特别满意和高兴。就这样,我们确定了恋爱关系。一个“傻大兵”配一朵“向阳花”(社员都是向阳花),按说比较般配。她憨我傻,两个人过一家就是缘分。
那个年代的农村人多少还存在封建意识,男女处对象看重的是没有毛病,门当户对,“对眼”了就结婚,不像城里人那样卿卿我我、谈情说爱,相互了解考验。我和她从第一次见面到结婚,中间相隔了4年时间,只见过3次面。我在部队两年才有一次探亲假。俩人的书信来往也很少。我每次给她写信,都觉得没啥可写的,信写得都很短,无非是“我在部队挺好的,勿念”。她的回信也简单:“安心部队工作,家里的事别忧心”。别人家找对象是先谈恋爱后结婚,过程很浪漫。我们是结婚前没有谈恋爱,结婚后不知道啥叫谈恋爱。
按照部队的规定,部队干部结婚,必须经政治部门调查审查,家庭出身、政治表现没有问题才能得到批准。1974年,我调到师政治部保卫科工作,一年后,我正式向组织提出了结婚申请。经过部队发函外调,她家庭出身贫农,主要亲属政治历史清白,根红苗正,她在村里担任共青团工作,表现积极。经师政治部同意,准许我们结婚。
正当我们筹备结婚时,国家开始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师政治部领导要求政治部的未婚干部要带头响应号召,晚婚晚育。并明确要求不满28岁不准提结婚的要求。
见我迟迟不提结婚的事,她家父母开始着急了。农村的姑娘大了“不出门”(不出嫁),街坊邻居少不了说闲话,嚼舌根子。她父母听得闲话多了,也怕夜长梦多我变心。多次催促结婚。
1975年,我把情况向保卫科的领导作了汇报。政治部领导知道后,对我很关心,很快就批准了我的结婚申请。而且对晚婚晚育增加了一条新规定:男女双方年龄相加超过五十岁的就可以结婚。我们俩年龄相加已经超过五十岁了,符合结婚规定。
我们的婚礼在老家农村举行,非常简朴。因时间紧迫,我俩连件新衣服也没有来得及买,只是两家父母慌慌张张给做了两套新里新边新棉花的被褥,没有彩礼和“三金”“五金”及婚纱、婚戒等。当时,家乡农村正在开展声势浩大的“破四旧”、移风易俗运动,婚丧嫁娶是整治的重点。乡政府明令规定:全乡结婚证每月只集中办理一天。新婚夫妇领证后,一律留在乡政府参加集体婚礼,婚礼之后用一台拖拉机把新郎新娘们拉着送到各自家里,算是礼到婚成。因为我是现役军人,受假期时间限制,情况特殊,经村干部写条子,乡领导特批,允许我们单独领证,特事特办,不参加乡里的集体婚礼。但领证时,当面向我们交代:新事新办,破除旧风俗,不准请客收礼。我们当面表态立下了保证。
结婚那天的日子特别好。那一年,农历的日期和公历的日期正好相照。公历的3月17日,正好是农历的2月17日。我们是阳历1976年3月17日领的结婚证,3月28日举行的婚礼。仪式非常简单,没有骑马,没有坐轿,没有婚纱,没有礼服,没有“情物”, 不收礼,不请客,没放响器鞭炮,只是把家里的西屋简单收拾了一下,买了点喜糖、喜烟就把婚结了。

我们结婚时的婚房
结婚的当天上午,我在邻居两个男女“引亲”的陪同下,推了两辆自行车,一辆永久牌、一辆凤凰牌去她家。骑自行车代替骑马坐轿,寓意“夫妻永久,凤凰齐飞”。来去不让骑车,说是骑了中间不能下车,中间下车不吉利。我们来回都是推着自行车,从我家推着自行车走五里地到她家,然后,我们俩一人推着一辆自行车来到我们家,与亲戚、街坊邻居们见了个面,算是礼到婚成。婚后第7天我就返回了部队。
结婚后,我们开始了长达24年的两地分居生活。夫妻两地分居,天各一方,如牛郎织女一般。我每年只有一个月的探亲假,随军后改为一个月假期可以分两次休。她总共到部队探亲4次(北京磁家务一次、太原一次、临沂一次、济南一次),一次最长只有一个月时间。算起来,这24年,我们俩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还不满3年。其中她带着两个孩子到太原探亲那一次,娘仨已经坐上了火车,我准备第二天早上到火车站接站,但当天晚上17团机关发生了手枪被盗案。手枪被盗是重特大案件,我上案子去了,只好委托同事帮忙去车站接她。三天后,案子破了,枪找到了,我才回来。同事帮忙给她们打了3天的食堂饭。
两地分居,她守空房,我在部队过“单身汉“的生活。我念她,她想我,那些日子特别难熬。

她去济南探亲时全家在千佛山合影
1977年,她怀孕了,那时候农村的医疗条件非常差,没有婚检和妇产科。我们的一对双胞胎女儿出生时,胎位不正,难产,在村里找来了几个有经验的接生婆才把孩子生下来。差点要了老伴的命。我后来知道后吓坏了。她怀孕时反应大,吃不下饭,营养严重不良,孩子生下来后,没有奶水,她天天抱着孩子去蹭别人家奶妈的奶水吃。父亲发电报给我,让我想办法买些奶粉。我在太原跑遍了,到处求爷爷告奶奶也没有买到奶粉,把我急死了。政治部刘增祥主任知道后,立即吩咐管理员拿着政治部的介绍信到山西省副食品总公司找领导特批,才买了一桶5斤装的蛋粉。我带着蛋粉赶回家,孩子省吃俭用凑合了2个月。眼看着孩子可怜,难养活,父亲提议送给别人家一个算了。
我俩都不同意。父亲这才又想办法托熟人买来炼乳,两个孩子靠吃炼乳和面糊糊才勉强活了下来。到了1979年,我爱人被批准随军了,两个孩子瘦得皮包骨头。我们搬家到北京良乡的家属基地,碰见时任副师长的贺魁敏的老伴代大姐,看见我们的孩子瘦得不像样,毫不客气地当面批评我们:“你们是怎么搞的,把孩子养成这个样子?”我俩羞愧地低头无语。

我探亲回良乡时合影
两地分居,她可辛苦了。没有随军前,她带着两个孩子在老家农村艰难度日。两个孩子吃不饱,不是这个哭,就是那个闹。经常整夜不能睡觉。孩子一岁以后,开始认人了,到了晚上,不让别人抱,也不跟别人睡,她只好一个胳膊挎一个,晚上睡觉时一边躺一个,连翻个身都难。那日子别提多难了。
1980年,她随军到了良乡的师家属后方基地,条件有了很大好转,吃和住的问题基本解决了。但家属随军不随队,我们还是过着两地分居的生活。我在外地的部队工作,家里的事一点也帮不上忙,买粮、买菜、做饭、换煤气、小孩看病,都落在她一个人肩上。她开始在后方基地的幼儿园上班,可以照看自己的孩子。后来幼儿园解散了,她到家属工厂上班,经常加班加点,连上街买菜的时间都没有。她总是抽空急慌慌地到街上的马路边买二毛钱一篮子的包圆西红柿,几毛钱一堆的处理菜,一次买来吃好几天。冬天就是吃储存的萝卜、白菜。两个孩子到了上学年龄,我也回不去,她上班没有时间,还是委托基地的战士领着孩子到学校报的名。欣慰的是,两个孩子上学后,很听话,学习很用功,不用我们操心,学习一直很好,我们从来没有接送上下学,也没有催促和辅导作业。每想到这些事,我都心酸落泪。
她从来没有因家里这些困难拉我的后腿,总是鼓励我在部队好好工作,听领导话,和大家团结好。我也很少因家庭私事请假。我先后荣立了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嘉奖无数次。这些军功章里有我的努力,也有她的付出,有我的一半,也有她的一半。她应该占一多半。
1984年,我随部队集体转业后,留在山东工作,她和孩子住在北京的后方基地。这样两地分居的生活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我向领导汇报,坚决要求调动工作,全家团圆,领导许愿让我留下来当公安处长、当书记,我坚决不干,一门心思要调到北京,开始领导就是不答应。1989年,我时来运转,机会来了,加上遇到了“贵人”帮忙,经过一位领导的发话,经过我的努力和漫长的等待,终于在不惑之年我调回了北京,全家团圆了。从此以后。家庭生活也一年比一年好。
全家团圆,莫不静好。自从团圆后,俩人互帮互助,互敬互爱。我有了一个完整的家,她有了依靠,我们的后半生越过越好、越来越幸福。
2003年,我得了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症,严重时疼得根本走不了路,睡不好觉,不能正常吃饭解手,痛苦不堪。人说“病是三分治七分养”,这一点不假。我腰疼几年,有时候生活不能自理,是她每天给我按摩、牵引、烤电,给我弄药,陪我上医院。在她的精心护理下,我完全康复了。
年轻夫妻老来伴。老伴老伴,年纪大了,就是朝夕相处的伴,我们好像谁也离不开谁,彼此成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温馨和力量,相濡以沫,共度夕阳。临时分开几天,心里就觉得空落落的。
不知不觉,我俩已经携手走过了五十年,我们都老了,年轻时,她喊我老公,我叫她老婆。现在,她叫我老头子,我喊她老婆子。五十年,我俩互敬互爱,不仅守护了爱情,更雕刻了时光。此生相随,我们已成为彼此生命中的一部分。在结婚五十年之际,我俩互相祝福。她祝我健康,我祝她长寿,两人相约,相伴到永远!
责编:槛外人 2026-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