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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逢李龟年》的作者决非杜甫 —向张忠纲先生请教
文|宁源声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这首题为《江南逢李龟年》的唐诗,向来被视为经典之作。据考,该诗最早见于郑处诲《明皇实录》〔郑著成书于唐宣宗大中九年(855),此时距杜甫去世(770)已有八十五年〕,其作者为杜甫的说法也始于此书。随后诸家沿袭。如唐代范摅《云溪友议》,宋代李昉《太平广记》、阮阅《诗话总龟》等相继抄录。至南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首次提出“此诗非子美作”的观点后,南宋蔡梦弼、明代胡震亨先后对胡氏表示赞同和肯定。八百多年来,围绕该诗著作权归属问题,历代学者大体形成“拥杜派”和“反杜派”两个阵营,彼此争论不休,延续至今。
张忠纲主编《杜诗学通史·唐五代编》(张忠纲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版)中,载有一篇《关于<江南逢李龟年>诗的真伪之辨》(以下简称“张文”)。张文简要回顾了南宋以来对该诗的争鸣史,列举了参与争鸣双方的代表性人物及其主要论点。其中,宋人胡仔、明人胡震享,今人李汝伦、吴企明、王辉斌、赵海菱等,属于“反杜派”的主要代表(笔者按:张文没有提及的李子和、郭发喜,也都是“反杜派”的重要成员。前者发表在《延安大学学报》1983年第3期的《杜甫<江南逢李龟年>诗考辨》,后者发表在《云梦学刊》2022年第3期的《<江南逢李龟年>作者问题新证》,均为重要的学术论文。他们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论据,否定了杜甫的著作权)。而宋人赵次公、黄鹤,清人黄生、吴瞻泰、邵长蘅、孙洙,今人傅光、吴明贤、柏秀红、吴怀东等,则是“拥杜派”的主要代表(笔者按:张文没有提及的闻一多,也是“拥杜派”的重要成员)。在此基础上,该文作出了如下的结论:
綜上所述,虽各家所持观点颇为分歧,但纵观千余年来的历史记载与演变,对《江南逢李龟年》的著作权还是可以做出判断的。就现存资料而言,唐五代未见有人对杜甫的著作权提出异议,宋代除胡仔外,亦未见不同的意见。而据现存宋刻杜集及其后大多评注本及研究者,都认为杜甫作,并称誉有加。……据此,《江南逢李龟年》的著作权应归杜甫。
本来,张忠纲先生曾任中国杜甫研究会会长(现为名誉会长),《杜甫全集校注》全书终审统稿人、副主编,又是《全唐诗大辞典》《杜甫大辞典》的主编,并出版其他杜诗学论著多种,堪称杜诗研究领域的泰山北斗。而其《杜诗学通史•唐五代编》又是具有很高权威性的学术著作,既然它已肯定“《江南逢李龟年》的著作权应归杜甫”,那么,该诗的真伪之争似乎可以一锤定音,划上句号了。但是,由于张文不能提供任何关键证据,故其论断难免有穿凿附会、牵强臆测之嫌。笔者读后不仅没有心悦诚服、茅塞顿开之感,反而疑窦丛生,困惑不已。况且,《江南逢李龟年》一诗,入选无数唐诗选本、杜诗选本,又长期作为中学教育的必修教材,社会传播范围极广,所以,进一步深入探究其著作权的归属问题,意义重大且十分必要。
有鉴于此,笔者不揣冒昧,特就该诗的真伪问题,向张忠纲先生请教如下。
疑点一:若据《江南逢李龟年》的诗意来推断,似乎少年杜甫同岐王(李范)、崔九(涤)、李龟年数人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来往相当频繁。但是,为什么杜甫在写此诗之前,数十年间所创作的一千四百多首诗中,却没有只言片语提及他们?①
杜甫一生交游广泛,与社会各界人士都有往来。
据考,在王公贵族中,杜甫交游最密切的是汝阳王李琎和汉中王李瑀。例如:《壮游》诗中“赏游实贤王”的“贤王”,就是汝阳王李琎;而《饮中八仙歌》中“汝阳三斗始朝天,道逢麹车口流涎,恨不移封向酒泉”的“汝阳”,也是指李琎。此外,杜甫还先后写过《赠特进汝阳王二十韵》《八袞诗·赠太子太师汝阳郡王琎》等诗给李琎。对汉中王李瑀,杜甫也写过多首诗给他。例如《戏题寄上汉中王三首》《玩月呈汉中王》《奉汉中王手札》《戏作寄上汉中王》《奉汉中王手札,报韦侍御、萧尊师亡》等。
在朝廷官员中,杜甫先后赠过诗的有韦见素(《上韦左相二十韵》)、韦济(《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张垍(《赠翰林张四学士》)、张镐(《建都十二韵》《赠张相镐二首》等)、房琯(《有感五首》之四,《悲陈陶》)等;在组诗《八袞诗》中,杜甫分别袞悼了王思礼、李光弼、严武、李琎、李邕、苏源明、郑虔、张九龄等八人;杜甫还在《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诗中提到:“李邕求识面,王翰愿卜邻”等等。顺便一提,青铜菩萨蛮所著的特大开本《大唐诗人信息图》(天地出版社2025年3月版,第107页)一书中的《杜甫朋友圈》篇,明确标注:他的官场朋友中有汝阳王李琎、汉中王李瑀,但没有岐王李范;有房琯、李邕、严武等,但没有崔涤。
在同时代的艺术家(包括书法家、舞蹈家、画家等)中,杜甫为其写过诗或在诗中提及其姓名的,有张旭(《饮中八仙歌》等),公孙大娘(《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等)、吴道子(《冬日洛城北谒玄元皇帝庙》)、王宰(《戏题王宰画山水图歌》)、曹霸(《丹青引赠曹将军霸》)等等。但是,遍查杜集,写给歌唱家李龟年的诗,半句也找不到。
杜甫是一位笃于友情、善于记录生活的诗人,从他的游历诗歌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沿途所见所闻、所结交的文人墨客,都有生动的记载。然而,令人不解的是,其中何以丝毫没有关于岐王李范、崔九和李龟年的痕迹?如果他们真的与杜甫有着如此密切的关系,杜甫在漫长的创作生涯中,是决不会对他们只字不提的。这些事实,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杜甫与李范、崔涤、李龟年等人素昧平生,彼此从来没有任何交集。这也从一个侧面为我们破解《江南逢李龟年》著作权的归属悬案,提供了一个极为有力的旁证。
疑点二:学界现有的研究成果表明:杜甫初游文场,其实是对祖父,父亲两代人际关系加以延伸的一次初步尝试。而其祖父、父亲与岐王李范、殿中监崔涤素无来往,杜甫到底凭什么得以“寻常”出入“岐王宅”“崔九堂”,且“几度闻”李龟年唱歌?
近年面世的王炳文《杜甫的历史图景:盛世》(岳麓书社2024年版),是一部重要的杜甫研究专著。正如张国刚教授在《序》中所言:“本书就是一本别开生面的‘杜甫传’。”“作者的初衷是希望用历史学的研究方法,将杜甫置于8世纪的家族社会、政治斗争以及地缘格局中,考证并还原出一幅杜甫当日所目睹、所身处的历史图案。这个初衷是实现了的。”
该书《前言·杜家与文学派》指出:
晚年的杜审言先后在麟台、尚书省、国子监任职,又在人生最后一年跻身于恢复建置后的首批修文馆学士之列。在这五六年时光中,杜审言除了保持与崔融等老友的交往,还结识了李邕、崔尚、王翰等文学后进,并对他们多有提携。在修文馆膺任学士的半年间,他与宋之问、武平一等人的交谊进一步深化。在杜审言死后,这些交情成为杜闲一辈宝贵的人脉资源。杜甫有关幼年“李邕求识面,王翰愿卜邻”(《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斯文崔魏徒,以我似班扬”(《壮游》)等颇自矜耀的记忆,都是对这段家族往事的文学化转述,背后的真正主角其实是他的父亲杜闲。
该书在第三章《初游文场》末尾又提到:
从宏观的政治演进来看,无论是杜甫初游翰墨场,还是房琯等人献赋释褐,都是东封前夕文学派臻于极盛的表现。此间与杜甫发生关联的历史人物,肯定也会随着更多史料的梳理发现而不断增加。只不过其中的核心终归离不开崔尚、王翰、李邕、张垍这几位人物。从这个层面来讲,杜甫初游文场,其实是对祖父、父亲两代人际关系加以延伸的一次初步尝试。
该书附录二《杜甫年表》载:
开元十三年(725),杜甫随杜闲往洛阳,拜会张垍、李邕、崔尚、王翰诸人。
遍查目前流行的多种《杜甫传》或《杜甫年谱》,都查不到杜甫祖父杜审言、父亲杜闲与岐王李范、殿中监崔涤曾有交往的任何记载。既然如此,则所谓杜甫“寻常”在“岐王宅”、“崔九堂”听李龟年唱歌,是完全没有可能发生的事。
疑点三:有的学者根据杜甫“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九岁书大字,有作成一囊”(《壮游》)、“自七岁所缀诗笔”(《进雕赋表》)等自述,就轻率断言:“自七岁至此时已成名了,其被爱文的岐王李范及崔涤赏识而出入于‘岐王宅’及‘崔九堂’,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吴明贤《杜甫<江南逢李龟年>著作权不用否定》,载《杜甫研究学刊》2005年第4期)。少年杜甫的社会知名度,真的这么高吗?这种论断,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吗?
杜甫是诗圣,是唐代最伟大的诗人之一。这在今天,是世人的共识。但是杜甫这种崇高地位是从他生前就开始形成的吗?答案是否定的。在杜甫有生之年,其诗学地位并不高。明显的例证是,杜甫在世时最有名的一部殷璠所选的唐诗选集《河岳英灵集》,竟然没有选一首杜诗。有学者对现存的十种唐人选唐诗收录杜诗的情况作过考究(详见《杜甫研究学刊》2004年第3期杨经华论文),除了晚唐韦庄编的《又玄集》收录七首杜诗外,其余九种都无一选录杜诗。在所有入选诗人中,李白、高适、孟浩然、王昌龄、王之涣等人出现频率最高,杜甫入选率处在最低之列。尤为发人深思的是,元结编《箧中集》和高仲武编《中兴间气集》,前者编于唐肃宗乾元三年(760),后者专选肃宗、代宗两朝诗。他们选诗的时段,恰值杜甫创作的高峰期。但是,不仅高仲武的《中兴间气集》不选杜诗,而且元结的《箧中集》照样不选杜诗。除了诗选,我们不妨看看同时代诗人对杜甫的态度。同样是评诗,诗人和普通人的话语“价值指数”是大不一样的。杜甫同著名诗人岑参、李白、王维、高适、孟浩然都有过交游。岑参写过一首《寄左省杜拾遗》给杜甫。其中有“圣朝无阙事,自觉谏书稀”的句子,只是同僚之间一般性的问候而已。李白写过几首寄杜甫的诗。如《沙丘城下寄杜甫》:“思君若汶水,浩荡寄南征。”《秋日鲁郡尧初亭上宴别杜补阙范侍御》:“相失各万里,茫然空尔思。”又《鲁郡东石门送杜二甫》:“何时石门路,重有金樽开。”这些诗表达了对杜甫的挂念,体现了两人的犮情,但并没有涉及对杜甫诗作的评价。
天宝十一载(752)秋,高适、薛据、杜甫、岑参、储光羲等五人同登长安城东南的慈恩寺塔,各赋诗一首。没有文献表明,其他人对杜甫其人其诗有何评论。乾元元年(758),贾至作《早朝大明宫》,王维、岑参、杜甫都有和作。杜甫称赞贾至“诗成珠玉在挥毫”。但是,这些人对杜甫哪怕是违心的吹捧之词也没有片言只语。与此形成极大反差的是,杜甫称许过同时代的许多著名诗人。如,他赞扬李白:”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寄李十二白十韵》),“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春日忆李白》);他赞美高适、岑参:“意惬关飞动,篇终接混茫”(《寄高适、岑参三十韵》);他赞美王维:“最传秀句寰区满”(《解闷十二首》其八);他赞美孟浩然:“清诗句句尽堪传”(《解闷十二首》其六)。杜甫对于二三流诗人,也没有表示任何轻视之意,总是尽一切可能,为他们张扬诗名。例如,他赞许元结:“两章对秋月,一字偕华星”(《和元使君春陵行》);他赞许郑虔:“先生有才过屈宋”(《醉时歌》);他赞许严武:“新诗句句好”(《奉赠严八阁老》)。••••••此外,他对薛据、毕曜、张彪、裴迪、孔巢父、孟云卿、苏涣等诗人,也写诗作过赞扬。他对当时的文学青年,如杜勤、薛华、阮昉、郑炼、郑贲等,也持着积极奖掖的热诚态度,作诗鼓励他们继续写作。但令人深感遗憾的是,在当时的文艺界,杜甫是不受重视的,诗名并不昭著。正如冯至《杜甫传》所说:“当时人们对于杜甫,却十分冷淡,在他同时代比较著名的诗人中,无论是识与不识,竟没有一个人提到过他的诗。”
杜甫现存最早的诗作,是他在开元二十四年(736)二十四岁应试落第后,漫游齐、赵时写的《望岳》。而在此之前写的诗,一首也没有流传下来。总的来说,杜甫终其一生都是默默无闻的,更不用说“初游翰墨场”的少年时代了。无怪乎,他在临终前一年即大历四年(769)从岳阳至长沙途中作的《南征》诗中,会发出“百年歌自苦,未见有知音”的悲凉浩叹。诚如萧涤非先生所论:“这两句感慨很深,很大,自视也很高。不能不使杜甫伤感:对于同时代大诗人或者有成就的诗人,他本着‘乐道人之善’的态度差不多全都评论到,全都给以应得的评价,他成了他们的知音。然而,却很少有人谈论到他的诗,他自己却找不到一个知音。”(《杜甫诗选注》)很显然,吴明贤等学者断言少年杜甫凭借诗名就“必然”能结交岐王李范、崔涤之类的名流权贵,只是一种牵强附会、捕风捉影的推测而已,其实并没有文献资料方面的真凭实据,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疑点四:开元十年(722)十月,玄宗下达禁约令后,岐王李范成为玄宗重点惩戒的对象,完全不能交结文人。不知少年杜甫究竟享有什么特权,居然可以“寻常”出入“歧王宅”?
据郭发喜先生《<江南逢李龟年>作者问题新证》一文考释,唐初宗室力量强大,从高祖、武后以至于中宗、玄宗,先后发生过以诸王为主导力量的“玄武门之变”“神龙革命”“景龙政变”“唐隆政变”等重大事件。这些事件严重扰乱了皇位的正常继承顺序,导致皇权统治的稳定性受到严竣挑战。作为“景龙政变”“唐隆政变”的核心参与者,玄宗比任何人都更明白诸王力量膨胀的可怕后果,所以打压、控制诸王势力,成了他登基后推行政治革新的一项重要措施。
玄宗升储及继位之初,因政局未稳,暂时还要借助诸王力量制衡中宗系诸王、太平公主系等政治敌对势力。先天二年(713),玄宗借助岐王李范、薜王李业、兵部尚书郭元振等,铲除了太平公主等异已势力。②紧接着,他又迫使父亲李旦交出全部政治权力。玄宗大权独揽之后,以岐王李范为代表的睿宗系诸王,不再是他所需要的政治盟友,而变成可能谋反作乱的潜在敌对势力。开元六年(713)十二月,宰臣张说因私谒岐王李范,经姚崇告发,而被玄宗严厉惩罚,贬任相州刺史。③——此时距诛灭太平公主势力才五个月,而岐王李范宠遇正盛,张说又是玄宗近臣,仅因一次私谒就被贬官去职,可见玄宗猜忌兄弟程度之深、行动之果决。
开元二年(714)五月,玄宗为进一步清除诸王势力,让诸王远离京师,外刺诸州。其中,岐王李范为并州大都督府长史。拜太子少师,带本官。历绛、华、虢、许、郑、岐等州刺史。开元八年(720)九月,迁太子太傅。④因诸王仅作为虚名刺史,故在地方也难有作为,“唯弋猎、伎乐、饮谑而已”。⑤此后,诸王干预朝政的机会大为减少。即使如此,玄宗对诸王仍心存忌惮。为直接掌控诸王,开元九年(721)以后,诸王并征还京师,被严密控制起来。
开元十年(722)九月,秘书监楚国公姜皎“漏泄禁中语,为嗣濮王峤所奏”,玄宗下制:“自今已后,诸王、公主、驸马、外戚家,除非至亲以外,不得出入门庭,妄说言语。”⑥这就是著名的“禁约令”。禁约令下达之后,岐王李范成了玄宗重点惩戒的对象。《旧唐书》载:
范好学工书,雅爱文章之士,士无贵贱,皆尽礼接待。与阎朝隐、刘庭琦、张谔、郑繇篇题唱和,又多聚书画古籍,为时所称。时上禁约王公,不令与外人交结。驸马都尉裴虚己坐与范游宴,兼私挟谶纬之书,配徙岭外。万年尉刘庭琦、太祝张谔皆坐与范饮酒赋诗,黜庭琦为雅州司户,谔为山茌丞。⑦
岐王李范以“雅爱文章之士”著称于世。但值得注意的是,与李范交往的文人以及文学活动,都集中在开元十年(722)玄宗下达禁约令之前。据考,王维应岐王教作诗共三首,依次为《从岐王过杨氏别业应教》《从岐王夜宴卫家山池应教》《敕借岐王九成宫避暑应教》。陈铁民《王维集校注》(中华书局1997年版)、杨文生《王维诗集笺注》(四川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等都将这三诗系于开元八年(720)。又如郑繇的《失白鹰诗》,《旧唐书》载:“开元初,范为岐州刺史,繇为长史,范失白鹰,繇为《白鹰诗》,当时以为绝唱”,明确肯定此诗作于开元初。开元十年(722)之后,与岐王交往赋诗的文人大多被贬官。再往后,史书对岐王与文人交往的记载突然全部消失,这决非历史的偶然。
开元十年(722)以后,玄宗禁约诸王的政策不仅没有丝毫放松,而且更加严厉。《旧唐书》载:
(开元)十三年(725),上尝不豫,(薛王)业妃弟内直郎韦宾与殿中监皇甫恂私议休咎。事发,玄宗令杖杀韦宾,左迁皇甫恂为锦州刺史。妃惶惧,降服待罪,业亦不敢入谒。⑧
薛王李业虽然与韦宾没有直接交往,但因其为薛王妃弟之故而忧惧不敢上朝。玄宗虽未惩戒薛王,但从他立即获知韦宾等“私议休咎”之事,便不难想象其对诸王及外戚的控制有多么严密。
岐王李范“薨”于开元十四年(726)四月。据史籍记载,开元十年(722)九月至开元十四年(726)四月期间,玄宗从未放松对诸王的控制,也从未见有任何史籍文献记载过诸王和文人的宴会及交往活动。在玄宗的高压政策下,岐王李范内心终日忧惧,惶惶不安。张彦远著、余剑华注释《历代名画记》(上海美术出版社1964年版)载有一则逸事:为了不给虎视耽耽的玄宗留下任何可能的把柄,李范不惜将自已多年搜集的名画古籍付之一炬。其为人谨慎与内心恐惧已到何种程度,由此可略见一斑!
杜甫出生于唐睿宗先天六年(712)。开元八年(720)之前,岐王等外刺诸州,不在两京。开元九年(721)以后,“诸王并征还京师”,京师即长安。禁约令下达的开元十年(722)九月,杜甫仅十一岁,尚属孩童。开元十年(722)至开元十四年(726),杜甫始“出游翰墨场”,当时岐王李范被禁约已久,已经完全不能交结文人。换言之,杜甫与李龟年于“岐正宅里寻常见”的事,根本不可能发生。既然《江南逢李龟年》的作者不是杜甫,又到底是谁呢?这是一个千古未解之谜。据张文披露,有的学者认为其作者是李白,又有的学者认为其作者是王维。但是,谁也拿不出有力的证据,只好存疑。
张忠纲先生的论文,对促使我去多方面地思考问题,很有启发。在此,谨表谢忱!以上所疑所议,如有不当,请张忠纲先生不吝指正,也盼广大读者研讨赐教。总之,杜甫当年没有知音的痛苦早已烟消云散,他的诗作也早已大名垂宇宙。研讨他的《江南逢李龟年》诗的著作权归属,也证明我们今天都在争当他的知音。千年前的诗圣杜公如果泉下有知,他当会抚髯一笑吧?
注释:
①④张忠纲主编《杜甫大辞典》,山东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第368页,第397页。
②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八十三《太平公主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2册,第3651页。
③同上,卷一百二十四《姚崇传》,第12册,第4387页。
⑤刘煦《旧唐书》卷八十六《邠王守礼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9册,第2833页。
⑥刘煦《旧唐书》卷八《玄宗本纪上》,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册,第184页。
⑦刘煦《旧唐书》卷九十五《惠文太子范传》,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9册,第3016页。
⑧同上,第301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