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扶持“六个一”茶产业全链条人才队伍建设,助推泰顺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几点建议》
县政协书香墨香委员工作室牵头人/夏立彬
一、概述
泰顺产茶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明崇祯《泰顺县志》记载“茶,近山多有,惟六都泗溪、三都南窍独佳”,清代泰顺黄汤、白毫银针被列为贡品,民国时期香菇寮白毫远销港澳及东南亚,是浙南传统经典产茶名区。历经多年发展,“泰顺三杯香”已成为我县核心农业公共品牌,因香高味醇、三泡尤甘闻名,先后获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保护名录,制作技艺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助推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为传承茶脉、做强品牌、破解人才瓶颈,构建全链条专业化人才支撑体系,特提出本提案。
二、茶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瓶颈
(一)发展现状
(1)全县茶园规模、茶叶产量与产值均居温州市前列,产业基础扎实。
(2)拥有茶叶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三百余家,标准化、清洁化加工体系逐步完善,绿色有机茶园稳步发展。
(3)“泰顺三杯香”远销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电商销售、茶旅融合等新业态加快兴起,产业发展态势良好。
(二)发展瓶颈
(1)全链条专业人才总量不足,种茶、采茶、制茶、评茶、茶销售、茶艺六类人才分布不均,青年技能人才短缺,传统技艺传承存在断档风险。
(2)人才结构不优,基层实操型人员居多,复合型、高端技能型、品牌运营人才紧缺,难以适配高质量发展需求。
(3)人才认定与激励机制不完善,乡土茶人才未纳入系统评定,成长晋升通道不够畅通。
(4)部分机关干部茶产业专业能力不足,精准服务产业发展的水平有待提升。
(5)人才协同效能不强,六类人才未能形成闭环联动,人才优势未能充分转化为产业竞争力。
三、“六个一”人才对茶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1)种茶员负责生态茶园管护、良种良法推广与绿色种植管控,从源头保障茶叶原料的生态性与品质稳定性,筑牢产业发展根基。
(2)采茶员严格执行鲜叶分级采摘标准,把控采摘时节与鲜叶完整性,守住茶叶品质的第一道关键关口,保障原料匀净度。
(3)制茶员传承非遗制茶技艺并开展工艺创新,精准把控加工环节,淬炼“泰顺三杯香”核心风味,提升产品核心特质与附加值。
(4)评茶员建立统一的茶叶品质审评与分级标准,开展全流程质量把控,保障产品品质一致性,维护区域公共品牌信誉。
(5)茶销售员拓展国内外市场渠道,开展品牌推广与市场运营,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推动泰顺茶走出县域、走向全国。
(6)茶艺师传播泰顺本土茶文化,开展茶事体验与文化演绎,赋予产品文化内涵,助力茶旅融合,提升品牌软实力。
(7)六类人才协同联动,形成覆盖生产、加工、品控、销售、文化传播的全链条支撑,对产业提质、品牌升级、富民增收具有关键推动作用。
四、几点政策建议
(一)实施精准培育,夯实人才队伍基础
(1)设立茶产业人才专项培训资金,联合中茶所、浙江农林大学等专业机构,常态化开展六类人才技能培训,实现从业人员全覆盖。
(2)推行“师带徒”技艺传承模式,鼓励行业骨干、非遗传承人带徒授艺,推动传统技艺与现代技术融合传承。
(3)专项开设机关干部茶产业专题培育课程,鼓励干部考取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学习时长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二)完善人才认定,畅通成长晋升通道
(1)将优秀种茶员、采茶员、茶销售员纳入乡土人才或劳动技能人才序列,建立专项评定标准与动态管理机制。
(2)对技艺精湛、带动效应突出的人才,择优评定设立乡土人才、劳动技能人才工作室,给予配套政策支持。
(3)对取得国家一级茶艺技师、国家一级评茶员资格,以及加入中国茶叶学会的专业人才,直接评定为F类以上人才,享受对应人才服务与保障。
(三)强化激励保障,激发人才队伍活力
(1)建立茶产业人才荣誉表彰机制,定期评选“六个一”优秀人才,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尊才重才氛围。
(2)建立县域采茶员信息库,规范用工管理,推行薪酬指导与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基层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3)鼓励茶企优先吸纳持证“六个一”人才就业,搭建人才与企业精准对接平台,提升就业稳定性。
(4)支持机关干部下沉茶园、茶企结对服务,兼任技术指导员、品牌宣传员,成效纳入乡村振兴履职评价。
(四)拓宽发展路径,推动人才兴业增效
(1)支持茶销售员、茶艺师创新创业,发展茶叶电商、茶空间、茶艺培训、茶旅体验等新业态,给予综合扶持。
(2)将茶产业高技能人才纳入县级人才服务范围,落实住房、教育、医疗等配套保障,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3)鼓励机关干部挂职、离岗服务茶产业,保留原单位相关待遇,在职称评定、晋升提拔中予以优先考虑。
(五)健全推进机制,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1)成立多部门联合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进人才培育、认定、激励、保障各项工作。
(2)建立常态化督查评估机制,定期跟踪政策落实成效,及时优化完善举措,确保政策落地。
(3)将“六个一”人才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形成协同推进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