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男人,很难体会到做女人的苦。我是在读了两篇关于打胎的小说,才明白女人的苦的。最触动我的是埃尔诺的《事件》她是在一九九九年,也就是比今年的我小一岁,五十八岁,回忆三十五年前,也就是一九六三年,自己二十三岁读大学时堕胎的事的。法国一九四八年立了一个法,那就是给别人堕胎的医生、护士、药剂师,都要被监禁、罚款、吊销执照。所以,没有一个医务人员会给一个人堕胎。埃尔诺面前的问题是,如果她不堕胎,那么,她成家是必须的,那么,她就要中断学业,重复母亲那样的底层妇女当工人的命运。而她拼命读书,就是为了摆脱底层妇女的命运。而堕胎,在没有医务人员的参与下,自己死去的危险极高。就是说,一直在学校里长大,没有一点社会经验的她,面临两难选择,她最终选择了非法堕胎。就是说,底层妇女的命运,远比死亡更可怕。她自然要寻求医生的帮助,但没有人敢。她只有通过自己认识的学生去找门路,自然有男学生乘机占她的便宜,但她都忍了下来。最极端的,是她想用竹签把胎儿直接捅下来。这些煎熬我就不说了。我只说她在厕所里把胎儿排出体外,没法弄断脐带,就那么夹在两腿中间,用手托着,叉着腿走回宿舍,让她想起自己就是分娩的母兽。如果不是身边正好有个同学,及时联系医院,她就死掉了。当她把自己怀孕的事告诉了那个让她怀孕的学生,告诉他自己准备打胎,从此一切都是她自己承担起来。不像王安忆在《启蒙时代》里文革时期一女生的打胎,她首先找到的是让她怀孕的青年,这青年一起和她谋划了打胎。这就是中国人和外国人思维的不同。对了,让我触动次一点的就是王安忆在《启蒙时代》里的这件打胎事件。那时在中国打胎是很危险的,不但有生命危险,还有被举报坐牢的危险,被批斗羞辱的危险,所以,这两个年轻人所受的苦,可想而知。这两件打胎事件里还有个共同点,那就是知情者对让女人怀孕的男人的痛恨。 在西方,不光是打胎,杀婴更是犯罪行为判的刑很重。比如汉姆生《大地之子》里主人公的老婆,就因为捏死了一生下来就是兔唇的女儿,被判十二年,减刑为八年。那是一八五几年的事。到她的儿子这一代人,杀婴罪才减轻了,因为那时商业发达,男女青年四处走,避孕措施又不行,怀孕是非常普遍的现象。所以,现在的女人是在天堂上活着呢。感谢自己的命运吧。
作者:赵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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