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之惑:生命应该刻意,还是从容?(七)
在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对于生命的“刻意”与“从容”这一纠结一直都存在着,围绕着这一话题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从前现代社会“俄狄浦斯悲剧”反映出来的“命运观”,到启蒙运动后孔多塞《人类精神进步史表纲要》中进行的“进步叙事”,再到晚期现代贝克提出的“风险社会理论”,都在体现着人类对悲惨命运的积极抗争与结果的无奈、对历史进步本质的理解和对人类未来的展望,以及对风险社会各种不确定性的分析和风险治理策略的探讨。人们从不同时代和不同角度探讨着如何在生命的“刻意”与“从容”之间找到平衡的方法。
随着高度文明时代的到来,对生命“刻意”与“从容”之间的平衡方案,应当通过生命政治学重构技术治理、个人选择与社会责任的协调机制等方向寻找。一方面,要运用医学、公共卫生、人口统计等技术手段对人口的生命特征、行为等进行干预、调节和管理,以提高人口素质、保障社会稳定和发展。对于可能出现的权力干预和社会不公,则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制约。二方面,要在公众医疗环节,尊重患者及其家属意愿。国家在通过法律来规范医疗行为和保障公民的基本医疔权利的同时,也保护个人在医疗决策中的自主权利。对于危重病症,医生应与患者共同探讨治疗方案,在尊重患者选择的基础上,考虑如何在有限的医疗资源下实现患者生命质量的最大化。三方面,社会应当建立技术介入评估模型,当某项生命技术的社会风险熵值超过特定的临界点时,就需启动公民审议程序,以社会共识决定相应技术的应用。
照护和陪伴是提高生命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尊重生命、体现生命意义的重要方式。社会应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发展长期照护服务。面对广大可康复的患者,要建立专门康复机构,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学科建设,为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的康复治疗,帮助其恢复身体功能,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对于失能、半失能患者,要采用陪伴与照护分离的模式。亲属在兼顾自身工作的同时履行陪伴义务,把照顾和护理工作交给专业机构。社会要培养专业长期照护人员,完善以居象照护、社区日间照护中心、养老院为层级和节点的照护网络体系,为患者提供生活照顾、医疗护理、心理支持等服务。
在社会建立了医疗保障制度,医院履行了对疾病的治疗责任,家庭和亲人尽到了对患者的康复、照护、陪伴义务后,生命的本身就会从容不迫,“向死而生”,在与疾病的积极抗争和对自身存在意义的体验中获得自由。
从容是刻意过后的满足,是纠结过后的释然,更是远肮过后的回归。当人工智能开始计算灵魂重量,或许真正的救赎在于:在算法终结之处,重拾凝视一片落叶的勇气。(连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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