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赞要留清白在人间
——兼颂坚守财务制度
(李中旺)
2026.4.1
题记:法是治国理政之本,诚是为人处事之道,做人当以德和为贵,做事必须遵法守纪。
七律一:咏坚守账务规则(新韵,平起平收,首句入韵,押an韵)
握算持衡意自安,
清规守正汇毫端。
审批章痕无杂染,
核算凭证不遮栏。
经纬恰似同心轴,
凭证当如并蒂兰。
鹏城老协宏图展,
廉风岁岁报平安。
(注:本诗严格遵循平起平收,首句入韵格式,押“端、安、栏、兰、安”等an韵。诗中“同心轴”喻指制度衔接紧密,“并蒂兰”象征会计与审批职能既独立又协调。尾联“鹏翼”呼应深圳地域特征,以“廉风平安”呼应老协健康发展的核心理念)
七律二:赞坚守账务清明(新韵,平起平收,首句押韵,押en韵)
审批核算岂一身,
钱账分离制度真。
朱墨不染同源印,
经纬方成共济春。
凭证当留清白迹,
规章自扫旧埃尘。
鹏城老协清风驻,
日照年轮次第新。
(注:本诗严格遵循七律平仄对仗规范。首联以反问定调,颔联“朱墨”借代会计与审批职能,“经纬”喻监督制衡。颈联化用“要留清白在人间”典故,转至现实意义。尾联“鹏城”点明深圳地域,“年轮”呼应本诗意象,寄寓协会健康发展之愿景。
“要留清白在人间”典故——出自明代于谦之作。于谦从小学习刻苦,志向远大。相传有一天,他信步走到一座石灰窑前,观看师傅们煅烧石灰。只见一堆堆青黑色的山石,经过熊熊的烈火焚烧之后,都变成了白色的石灰。他深有感触,略加思索之后便写下了此诗。此诗借吟石灰的锻炼过程,表现了作者不避千难万险,勇于自我牺牲,以保持忠诚清白品格的可贵精神。首句"千锤万凿"写石灰石开采之艰辛,暗喻人生必经磨砺;次句"烈火焚烧若等闲"将高温煅烧比作寻常考验,展现无畏气概;后两句"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双关精妙,"清白"既指石灰的洁白特质,更象征高尚品格。)
自由诗:《账簿与春天》
——致社会组织的账本
审批墨迹是左手,
核算朱砂是右手,
当双手在同一个名字下相认,
就失去了相望的经纬。
我们曾共用算珠,
串起会费经费和补贴,
在凭证的峡谷里,
让每个小数点,
都长成蒲公英的绒球,
直到审计的风掠过,
吹散所有共生的根系。
请把清廉还给制度,
把指纹移交给第三人称,
让发票在凭证里发芽时,
理事长会长只是窗外看树的人,
而树只管生长年轮,
年轮里没有源头与尽头。
在深圳的艳阳下,
最清廉的账本,
是会计出纳与理事长会长之间,
互不兼任的规则坚守,
是理事长会长与会计出纳职责之间,
岗位分离的互不兼任,
更是收支明细的:
及时张贴公布,
完全公开透明,
自觉接受监督。
* * * * * *
附: 热点问答及依据:
老协会长能否兼任会计?
不能兼任。深圳市各级老年人协会属于社会团体,会长作为负责人兼任会计严重违反“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财务管理原则。若存在此类情况,属于审计和年检中的重大违规项。
核心依据与风险
制度红线(钱账分管)
根据《深圳市社会团体财务管理规定》及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社会团体必须实行钱账分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长是资金的审批决策者,若同时担任会计核算,相当于“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失去了财务监督作用。
亲属回避(利益隔离)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社会组织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出纳。虽然该条文未直接写“本人”,但实务中“本人兼任”比“亲属担任”风险更高,监管口径一律禁止。
深圳本地实操
深圳市民政局及各区在年检、审计中严格执行“负责人不得管具体账目”的标准。若协会规模小无法配备专职会计,正确的做法是聘请第三方代理记账机构,而非由会长或理事兼任。
合规操作建议:
立即整改:若目前存在会长兼会计的情况,需在换届或审计前完成调整,将会长职责与会计岗位分离。
替代方案:可设专职财务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代理记账公司处理账务,会长仅保留对财务报告的审核权(签字权)。
章程对照:检查协会章程的财务管理章节,确保与《深圳市老年协会章程》范本一致,明确会计人员的独立资格要求。
对联一幅:
上联:尚德崇仁乾坤清朗
下联:遵章守法社会康宁
横批:文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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