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自行车上税,你知道吗?
冯家才
在1951年时候,国家经济还不发达,于是开始对自行车征税。那时候自行车在一个家庭就是一个大件的东西,能买起自行车的人家只是一小部分,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于是就开始对自行车征税,当时一辆自行车征税是一元伍角。征过以后给自行车发一个牌子。这样也有利于自行车的管理,例如自行车的被盗,丟失,然后到公安局报警备案,如果公安机关破了案,就会根据车牌查寻到丢失人,然后把自行车发还给丢失人。
一九八六年国家对自行车又进行了一次征税,当时我的自行车也被征了税,当时大家都很自觉推上自行车去交税。
后来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的有关条款,从此自行车就不征税了。
作者简介
冯家才,陕西省兴平市人,兴平市作家协会会员,中华诗经阁《都市头条》散文部编委。兴平地域文化平台首席撰稿人之一。曾参与编写《兴平县商业志》曾在《兴平文艺》《微视兴平》、《醉美新兴平》、《风尚兴平》巜颜泉》、《长安文苑》、《槐里书苑》、《陕西法制网》、《中华冯氏网》、《兴平文旅》《金秋文学》,中华诗经阁《都市头条》《神谝兴平》《蓝天文苑》《宇雨绮润》等平台发表过多篇文章,同时《腾讯网》、《百度网》、《搜狐网》、《新浪新闻网》等各种媒体转载过多篇文章。在各种媒体发表文章计伍拾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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