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断想
吴煕禄
回乡上坟归来,一路除了缅怀先人外,亦有不少感慨。
和往年一样,今年的清明节期间,处处墓地纸钱飞舞,香烟缭绕。身临其境,我相信跪拜者的那份虔诚,然更多的是“失去才知珍贵”的追缅!明知摆供,上香,烧纸、洒酒、献花等,仪式而已,但各家子女们表现的那份恭敬,还是令人感动!
清明节祭祖,展示的是孝文化。也是一种特殊的家教。不过它是一种民俗,你祭不祭祖,没人强迫,而赡养老人的法律条款,则是硬杠杠。可令人费解的是,软的不软:民俗能裹挟起浩浩荡荡的祭祖队伍,没人轻易违背风俗;硬的不硬,有关法律并没有消除遗弃、虐待老人的现象。现实版的《墙头记》一演再演。
法律有死角吗,不能说没有,但主要障碍在于父母的天性庇护。自古“有狠心的儿女,没有狠心的爹娘”,又加“家丑不可外扬”的古训笼罩,在某些家庭中,老人“扮演”了既是受害人,又是保护伞的双重角色,活的纠结、凄凉!当然还有那个“民不告官不究”的被动司法原则,更是给了一些不孝子孙躲避法律惩处的挡箭牌。
“养了小就要养老”,是人人都明白的道理。乌鸦尚知反哺,何况人乎!然而就有一些人不尽做儿女的义务!所以历朝历代历代不乏逆子,然令人看不惯的是,父母活着不养,老人死了却要摆供,所以才有了一年几度的祭祖大军。清明节里有孝文化的熏陶,更有有倒胃口的讽刺!
俗话说,“不养儿不知父母恩”,寓意深刻,然这仅就就大多数子女而言,具体到每一个家庭,实际情况很打脸。我们家乡一位老人生养七个子女,瘫痪后,唯一在床头伺候的是她的光棍儿子!其他的兄弟姊妹,儿是养了,却不知父母恩,没有一个在床前尽孝!
对比父母的付出,别说是逆子,即便是孝子,也难以报答!当年伟人缅怀母亲,曾饱含深情写了“春风南岸留晖远,秋雨潇湘洒泪多”的挽联,这一“远”,一“多”,彰显了子女对父母的无尽情怀!清明时节中的“雨纷纷”是天人共祭,既有思亲的凄凉,更是“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怅然泪下!
我想,在这清明节里,分享的不光是春和景明的自然风光,作为民俗的孝文化承载,应该触动我们的灵魂,启迪我们的良知:父母养儿养女不是为了自己死后有人为自己的“亡灵”摆供,而是年老体弱时有个供养和照顾。希望做儿女的“清”楚“明”白这个道理,无负“清”“明”二字。更希望上一代为下一代做榜样。
俗话讲:活着吃个鸡蛋,强过死了“吃”桌神馔。(1)哀荣,对死者没有任何意义!如何把孝文化变为人们的实际行动,把清明节中的那份恭敬落实到赡养老人的行动中,是需要世人认真思考的问题。
2021年4月6日于莱钢金鼎花园
注:
(1)神馔(音:转),摆在死者牌位面前的供品。

作者简介:吴熙禄,网名“棋山风景”。1947年12月生。籍贯济南市钢城区里辛镇(原棋山管委)圈里村。1965年参军。退伍后,先后就职于莱芜铁矿、莱钢安装工程处、莱钢职教中心。当过矿工、宣传干事、政治教师。论文《论自学》获1986年度省电大“优秀论文三等奖”。论文《违背客观规律质疑》收入1990年度山东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改革与建设的哲学》。1990年获“山东省职工教育优秀教师”称号。
1997年10月退休后,从事家族、地方文化和革命传统文化的发掘和研究工作。2020年被聘为《济南市吴伯箫研究会》顾问。现为《中国企业档案》杂志审读。之间曾在报刊、网络平台发表文章百余篇。出版内部读物《汶水流情》《雁过留声》《玉壶冰心》《荣河纪行》《门槛记》《荣河遗爱》等。正式出版历史小说《大明清官吴来朝》《古槐幽梦》和散文集《天光云影》。其中大部分作品分别被山东省图书馆、山东省方志馆、南京市图书馆、济南市档案馆、莱芜区档案馆、钢城区档案馆、钢城区图书馆、莱钢档案馆等收藏。


刘般伸,特型演员,著名书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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