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寿圣院
文/闫辰国
邢台市任泽区东部辛店村,历史上属于河北腹地,地理位置靠近中原,宋代属于河北路管辖。该村曾有一座寿圣院,始建于北宋天圣六年(1028 年),北宋治平四年(1067 年),宋英宗赵曙为该寺赐名“寿圣院”,一时间成为当地宗教文化活动的聚集地。
一、寿圣院产生的背景
北宋时期,社会稳定、经济繁荣。一方面,繁荣的社会为建寺提供了物质保障。另一方面,统治者将佛教作为治国工具。宋太祖赵匡胤一改后周灭佛政策,实行保护。之后,历代皇帝多沿袭此政策,利用佛教“裨政理”教化民众,从而使佛教发展迅猛,寺观数量十分惊人,达到近4万所,僧尼数量一度接近46万人。
“寿圣”之名源于北宋英宗的诞节名。治平四年(1067年)皇帝诏令下,将全国各地一批符合条件,寺院达到三十楹(间)以上、有佛像的无名额寺院,统一赐额为“寿圣院”。这也是“院”常依附于朝廷敕令的体现。到了南宋,因避讳高宗“光尧寿圣”的尊号,这些寺院又普遍改名为“广福”,这是后话。
“寿圣院”并非任泽区辛店村独有,它是宋朝一种极为常见的寺院名称,可以说遍布全国。比如济南龙洞山寿圣院:始建于北魏,元代重修,清道光《济南府志》记载寿圣院:“在府城东南三十里龙洞山下。宋司马光《稽古录》云:‘英宗治平四年正月辛亥,诏民间先私造寺观及三十间者悉存之,赐名寿圣’。”
苏州吴县寿圣院:始于后晋(936年),历经百年三代迁址建成,至北宋治平年间(1064-1067年)获赐额,拥有大殿、法堂、讲堂等完备设施。
台州寿圣禅院:唐元和六年(811年)始建。因地处偏僻曾一度破败,后在地方官主持下改为“禅院”并扩建,规模得以比肩大寺。
宁波月湖寿圣院:北宋初期,月湖中心湖心岛上已建有“寿圣院”。之名由皇帝敕赐,城里人称为“湖心寺”。北宋元丰二年,“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曾巩上任明州太守时,写过《游寿圣院》:“一峰潇洒背城阴,碧瓦新堂布地金。落花禅衣松砌冷,日临经帙纸窗深。幽栖鸟得林中乐,燕坐人存世外心。应似白莲香火社,不妨篮举客追寻。”
奉化云盖山寿圣院:最初为山顶小庵,后在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获赐额,因交通不便搬迁至山下重建,包含了方丈、僧堂、法堂等。
偃师寿圣院:原名“泗洲院”,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奉敕改名,规模宏大,主殿供奉着4.8米高的释迦牟尼铜像。
二、辛店寿圣院碑文及释义
大宋邢州钜鹿县新店镇寿圣院记
三班奉职监酒税平棘李岑撰并书朱篆额
寿圣院者,僧从杲之所修也。师孙氏,大名城安人,依河间宁国寺,唯识院僧德深,年二十二落发,二十三受具戒。师天性聪悟,善谈论,喜宾客,通百法,唯识论《金刚》《上生》《梵网》《盂兰经》,咸臻奥妙。所至郡邑,其徒甚多之。天圣六载,始至是院,时止茅屋数楹,仅蔽风雨,遂白屋,民崇奉释教者,渐而增葺之。于是远迩向慕,檀施云集,始起释迦佛、慈氏菩萨前后二大殿,继而长廊广庑不数,期而一新。至于寝食、厩库,悉有其次。连甍比栋,极其轮奂无虑,总五十楹。又尝得释迦佛舍利数十粒,葬于院之东南隅,起甓(pi,砖)塔以志其处。镇旧无传舍,师为之创数客馆,器用各备,以待来者,行人迄今赖之。治平四季□□,全天下寺宇及三十楹者,特赐名额,本郡为之闻,□□□朝廷即赐为寿圣院。其间,僦(jiu,租赁)灰木甓瓦石之费,师一切仗施者全之,示无取于己也。尝有一达宦过此,见而称之曰:“其当为师至紫袍”。师坚辞之曰:“此非野僧之素志也。”呜呼!予观今之缁(zi,佛徒服饰)衣辈,粗通佛书,□□□□通都大邑之地,庭豪族富室之门,说生死祸福、渔猎财贿,以充己欲,无所纪本,为师自是学而反,不厌其辟,陋洁己甘贫,使人乐然,舍己之有,兴起此院,为一□之道,□□□人之道,□有□□为实。师今寿六十有九,待客尚无倦色,予自奉□□。
图片(详见图一)
寿圣碑译文大意如下:
大宋邢州钜鹿县新店镇寿圣院记
三班奉职监酒税,平棘(赵县)玉岑撰并书朱篆额
寿圣院,僧人从杲修建。僧师姓孙,大名城安人氏,原在河间县宁国寺,唯其德行深厚。从杲22岁剃度出家,23岁受戒,通晓《百法唯识论》《金刚上生经》《梵纲经》《盂兰经》等。天圣六年来到本院,当时只有几间茅屋,仅能遮蔽风雨。他晓谕信奉佛教的百姓募捐修建寺院。开始修建释迦佛、慈氏菩萨前后两座大殿,继而建造的长廊宽阔,廊屋宽广无数,焕然一新。斋食房、马厩、仓库也有相应的布局,房屋连绵、屋檐相连,极其华美,总计不下五十楹(间)。又得到释迦佛舍利数十粒,埋葬在寺院之东南角。建造砖塔为标记,来镇该院,一直没有外传舍利子。从杲僧师为该院,创建了数间客馆,器具用品一应俱全,用来接待来往之人,行人至今都依赖这里。北宋治平四年有旨,天下寺院达到三十间的,特别赐予匾额,邢州官府为此向朝廷奏请,朝廷随即赐予“寿圣院”匾额。修建过程中,租赁费、木材、石灰、砖瓦、石材等一切费用,僧师靠施主们捐助来凑齐,表示自己没出钱。曾有一位达官贵人路过此地,见到这种情况称赞道:“我应该为您求取一件紫袍(高官才能穿的服饰)。”法师坚决推辞说:“这不是我这样一个山野僧人的本愿。”唉!我看如今的僧人们,对佛经只是粗通皮毛,就奔走在繁华都市之中,出入豪门富户之家,用生死祸福之类的话来哄骗他人,搜刮钱财,满足自己的私欲,毫无节制。而这位法师却反其道而行,洁身自好,甘于清贫,使人们心甘情愿地施舍财物,重新建起了这座寺院,成就一方善举,坚守为人之道,实在可贵。僧师如今(指治平四年)六十九岁,接待客人时仍然没有疲倦的神色,我很佩服他。
三、《任县志》之瑕疵
清·宣统版《任县志》卷七第10页记载:寿圣院,在任东辛店村有宋碑,其文为三班奉职监酒税平棘玉岑撰并书,庙建于天圣六年,僧从果募修共五十楹,治平四年赐名寿圣。目前,寿圣院仅存遗址及宋碑。
(详见图二)
其一:人名有瑕。通过研读辛店寿圣院碑文,发现清·宣统版《任县志》记录:僧“从果”应为“从杲”,有原碑文为证。
图片(详见图三)
我们知道,古代人起名字是极有讲究的。“果”与“杲”,虽然字形相似,但读音不同。在古诗词中,“杲”字被赋予了象征意义。例如在《诗经》中的“其雨其雨,杲杲出日”描绘了雨后初晴、阳光明媚的景象。南朝的简文帝在一篇祭天的文章《南郊颂》中,也以“如海之深,如日之杲”的诗句,将“杲”字提升至天地至理的层次。
其二,用词有瑕。“庙建于天圣六年……”“庙”当以“院”为佳。为什么这么说?
首先,谈一谈寺与庙。“寺”与“庙”在现代常被混用,但在传统语境中,它们的区别非常清晰,主要体现在属性、供奉对象和建筑规制上。简单来说,二者的核心区别在于:
寺:属于宗教系统(佛教),是僧人修行、弘法的场所,供奉的是佛、菩萨。
庙:属于祭祀系统(民间信仰或宗祠),是供奉祖先、神明或历史名人的地方。具体来看:
寺:源于古代官署(如大理寺)。佛教传入中国后,东汉建立白马寺,才成为佛教建筑的专称。它的规制完整,通常有山门、大雄宝殿、法堂、藏经楼等,核心是弘扬佛法。
庙:历史比寺更早,主要指祭祀祖先的宗庙。后来扩展到供奉神明(关帝庙、妈祖庙)或先贤(孔庙、二王庙)。庙不一定有僧人住持,通常由道士或民间香会管理,核心是民间崇拜。
其次,谈一谈寺与院。在佛教内部,“寺”与“院”虽然都是佛教建筑,但在规模、功能、地位上有明确区分。核心区别在于:寺是独立的、功能完备的“大单位”;院通常是附属的、功能专精的“小单位”。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规模与建制:“寺”是正规的丛林,具备完整的伽蓝规制,山门、大殿、法堂、禅堂、藏经楼等,有自己的住持与完整的僧团;“院”规模较小,可能只占据一个院落,或附属于大寺,如“罗汉院”、“念佛院”,也可能是独立的但专精于某一法门的小庙。
二是功能定位:“寺”是综合性道场,集修行、弘法、传戒、教育于一体。“院”往往功能单一,历史上常指戒律院(专门学戒律的地方)、译经院(专门翻译佛经),或侧重教育,也有少数是精舍式的静修处。
三是历史渊源:最初,佛教传入中国都称“寺”,如白马寺。后来随着宗派发展,规模较小的分支或由私人住宅改建的供养处,开始被称为“院”。在唐宋时期,“院”也常指大寺下辖的“子院”。
综上,我们可以把“寺”理解为综合性大学,规模大、建制全、有住持方丈。把“院”理解为专业性学院或系,规模小、功能专、可能依附于大单位。不过宋朝的“寿圣院”遍布各地,规模虽不一,但获赐名后往往具备了完整的寺院规制。
其三,名称有瑕。查阅资料发现,对于任县(任泽区)辛店寿圣院之名,无论是明《顺德府志》,还是2000版《任县志》,均记录为寿圣寺。分析认为应该为笔误。2000版《任县志》寿圣寺之来源,应是直接誊抄了明朝《顺德府志》内容,未加分析考证。
图片(详见图四)
四、《顺德府志》之瑕疵
1、成化版《顺德府志》第194页记载:“寿圣寺在县东新店村,元至元间建。”
首先是记载建设年代错误。我们知道,辛店寿圣院始建年代为北宋天圣六年(1028年),有辛店现存寿圣院碑文为证;其次是记载名称错误。称“寿圣寺”不严谨、不准确。应是后人编纂之笔误。
当然,我们研读历史,也不能一叶障目。辛店寿圣院在朝代更迭中,因战乱遭兵燹(xian, 战争造成的焚烧破坏)破坏先后两次重修:明正德年间(1506—1521 年),僧众与信众共同募资,对受损建筑进行首次重修,恢复寺院基本形制;明嘉靖年间(1522—1566 年),寿圣院再次因年久或战乱受损,本地信众复集资重修。假设该寿圣院战争遭破坏后,重新更名为“寿圣寺”,我们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但是《顺德府志》和《任县志》均无此院更名之记载。
2、成化版《顺德府志》第105页记载:“寿圣寺在县北,金大定间建。”这段话是在《顺德府志》巨鹿篇发现的,当时让本人一头雾水。
就任县(任泽区)而言,在历代行政区划调整中,与周边各县分合不断。晋代南亦县(今巨鹿县)、襄国(今邢台县)、南和县并入任县;北齐天保六(555年),任县并入南和;唐天宝元年(742年),任县归入巨鹿;北宋元佑元年(1086年)析巨鹿复置任县;南宋景定五年(1264年)任县并入邢台县;元代至大三年(1310年)复置任县;明代(1368-1644年)任县无析并,属顺德府等。
通过对任县区划梳理,我们不难看出:一是时间上有误。寿圣寺(院)建于金大定(1161-1189年)年间不准确,因为清代和现代生版《巨鹿县志》无记载;二是朝代有误。“寿圣”是北宋皇帝钦赐的名字,进入金代不可能再被赐额为“寿圣”。三是所指的方向有误。按照辛店碑刻上“大宋邢州巨鹿县新店镇圣寿院记”(注:当时辛店村属巨鹿)碑文来看,寿圣寺(院)的方位为西,不应为北。除非巨鹿县在金大定年间,有善男信女自筹建有这样一座寺,并且起名:寿圣寺。
值得一提的是,明洪武三年(1370)六月,朱元璋颁布了充满原理主义色彩的“神号改正绍”和“禁淫祠制”。自那以来,除孔子以外,唐宋以来被授予的祠庙及其神灵的所有庙额、封号均被废除,并规定庶民只能祭祀祖先、土谷之神及灶神。所以,我翻阅了清朝版和当代版的《巨鹿县志》,未发现该县县志有寿圣寺或寿圣院记载。从这个方面这也说明,以上两个版本的《巨鹿县志》有遗漏,毕竟北宋时期的辛店村归属巨鹿管辖。后来,北宋元佑元年(1086年)析巨鹿复置任县,那是后话。
鄙人一孔之见,认识难免偏颇,敬请专家、学者老师批评指正。
作者简介:闫辰国,男,邢台市任泽区人。1984年11月入伍,2006年从火箭军部队转业,现为邢台市公安局信都分局二级高级警长。工作之余,喜欢用文字记录生活,书写情怀。目前系中国散文学会、河北省文学艺术研究会、邢台市作家协会会员,河北省警察协会警学研究员,河北省公安作家协会理事,邢台市信都区作家协会副主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