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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解放初期,封建土地制度是束缚周至农村发展的枷锁。地租与高利贷的双重剥削,让广大贫雇农无地少粮,终年在温饱线上挣扎。为改变这一局面,周至县委率先推行减租减息,按比例降租、退还押金、废除旧债,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为彻底的土地改革扫清了障碍。随后,为期两年多的土地改革分三期全面铺开。从平原到山区,大规模征收没收地主土地与财产,精准划分阶级成分,发动群众斗争恶霸,彻底推翻了不合理的土地占有制度。这场变革,让数万贫雇农终于“耕者有其田”,摆脱了千年的封建剥削。它不仅重塑了周至的社会结构,更解放了生产力,巩固了新生政权,为周至农村后续的建设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周至县解放初期那些事(连载四)
文/任齐斌
减租减息
减租减息,又称减租退押,是土地改革之前,人民政府实行的一项减轻农民负担的土地政策。农民在租种土地时要交纳一定数目的保证金,通称押租金。减租是按一定比例减少农民所交纳的地租额,并取消地租以外的其它剥削。退押是地主将收取的押租金(保证金),全部退给农民。
1949年9月,中共周至县委、周至县人民政府领导全县农民废除了保甲制度,建立区、乡、村级政权及各级农民协会。10月,在农村进行了初步的阶级成分划分。1950年7月,县委、县政府根据西北军政委员会《关于农村减租办法的命令》和咸阳地委《关于减租工作的指示》,制定了周至不论任何地租,均按原租额减2.5成,所剩租额不得超过土地正产物的37.5%,超者再减。减租后的租额,不得增加,不得收回土地。勒令地主退还佃户租佃时所交的全部押金。全县地主、祠堂庙田、公田等出租3.53万亩,原租额557.17万斤,减租额159.69万斤,占原租额的28%。实际收取租额397.49万斤。贫苦农民欠地主、富农的328.8万斤小麦和633元银元的债务一并废除,有效的减轻了农民沉重的负担。
土地改革
1950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正式颁布,周至县委组织相关部门,在减租减息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县农村的社会经济情况和各阶层占有土地的状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农村97%的贫、雇、中农和其他劳动人民只占有20%的土地,而占人口3%的地主、富农却占有80%的土地。终南地区90%以上的稻田为终南镇街道十余家商号所占有;广济有一家地主,家里每人平均130亩地;主产稻谷的马召上马村150户,土地1245亩,5户地主富农就占有土地950亩,82户贫农、中农占有土地295亩,63户雇农房无一檐,地无立锥。130户租种土地者每年缴纳地租2.22万斤;青化西滹沱寨54户,都是贫农,全部给地主交租。周至县贫农当时借地主粮食,按照“驴打滚”账归还,头一年借一斗还二斗,第二年还四斗,第三年还八斗。群众过着“吃了今天愁明天,年年月月发熬煎,借着吃打下了还,跟着碌碡过个年”穷苦生活。
1950年5月20日,中共周至县委召开第二届农民代表大会,成立周至县农会,刘遇时任县农会主席。1950年9月,周至县成立由17人组成的土改委员会,县委书记冯治权任主任、副县长李少棠任副主任,制定了《周至县土地改革规划》,总结了豆村乡的经验教训,部署土改工作,分期选派干部到咸阳轮训培训骨干。

周至县的土改运动,分为三期进行。第一期从1950年10月23日至1951年1月15日,在县东片终南、九曲、祖庵、甘河4个区、40个乡、343个自然村的11.68万人中开展。在土地登记和评产量工作中,西北局抽调富平县168名干部,耀县124名干部帮助周至县搞好工作。西北局又派15人、省上派5人、抽调省土改班46人和县级机关51人、区干部130人、乡干部154人,参加平原东片土改工作。成立41个工作组,以豆村乡为重点,进行试点,共征收、没收土地4.49万亩。第二期从1951年1月17日至4月12日,在平原西片6区54乡494个自然村中进行。参加干部632人,其中上级派来52人,县级59人、区级163人、乡级284人。发动农会会员5.68万人,民兵8483人开展斗争。征收、没收土地10.48万亩,粮食5.38万斤,棉花240斤,牲畜1150头,农具2.81万件及房屋3023间。分给贫雇农1.73万户,6.54万人,中农1746户8988人。废除地主富农债务8183.5石、银元300个。召开乡斗争会22次,村斗争会125次。斗争恶霸地主10人、土匪3个、特务1个、老母道头4个、不法地主16个、恶迹敌伪12个,共计46人。逮捕关押21人,判决13人。收缴枪支628把、子弹9054发、手榴弹867枚。第三期从1952年2月5日至4月17日,在山区5乡80个自然村进行,县委从县级机关、区、乡村三级抽调77名干部和青年积极分子参加。召开说理斗争会38次。没收、征收土地1.1万亩,粮食1.56万斤,牲畜40头,农具1686件及房屋等,分给贫雇农。同时,废除债务粮食5320斤,缴枪28支、子弹1146发。
土改中充分发展农会会员和民兵,整顿改造农会组织,清除不法分子,共清洗改换农会干部180人,改换村长467人、民兵干部24人、乡妇联干部26人。经过整顿,组织上得到纯洁,思想上得到提高。吸收农民积极分子和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加入农会,使农会会员增至9.04万名。

县政府根据全县农村的实际情况,对划分地主的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凡是占有土地一百亩以上,并雇用长工、短工,且剥削量大的,一般可定为地主。而富农主要依据计算剥削量的统一公式,凡剥削量超过家庭总收入25%以上可定为富农。县农会在划分阶级成份时,对农村采用小会划、大会评、农代会批和三榜定案的办法,民主评定阶级成分。1950年7月,周至县共有5.3万户农户,其中贫农、雇农、中农、富裕中农、富农、地主的户数分别是3.32万户、8163户、9877户、719户、445户、544户,分别按序占总人口的比例为63.24%、3%、27%、2.88%、3.28%、0.6%。各阶层每人平均按序占有土地为2.12亩、0.89亩、3.4亩、4.6亩、10.42亩、11.7亩。其中无地1970户,人口5559人;少地5107户,人口2.22万人,土地2.10万亩。评定成份工作结束后,地主阶级不甘心失败,明目张胆地破坏土改,造谣歪曲土改政策、拉拢腐蚀农村干部、威胁恫吓贫苦农民、暗杀干部、拆毁房屋、转移土地、匿藏粮食、宰杀耕牛、毁坏农具、砍伐树木、转移财物等。反革命分子也乘机搞破坏活动,影响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斗争情绪。截止1951年4月,在平原两期土改中,对恶霸地主说理斗争39人,人民法庭惩办31人,废除地富债务粮食8220石,银元633枚,处理各种问题2730件。
周至县共没收892户地主、半地主式富农土地8.47万亩,房屋4944间,庄基场面606亩,耕畜1054头,粮食134.5石,棉花244斤,车辆、大型农具4021件,农具29131件,其他3967个。征收388户小土地出租者土地6427亩。征收63户工商业者土地1130亩。学、庙、祠堂等其他610户,征收土地1.73万亩,房屋175间,农具426件。
1951年4月,各乡开始分配没收征收的土地财产。以乡为单位,村与村之间调剂及照顾原耕、公平合理、初步搭配的分配原则。全县没收、征收土地10.47万亩,分给2.8万户、7.4万人。其中贫雇农分地占89%,人均分地2至3亩。将没收的1190头(匹)牲口、4021件车辆农具、5277间房屋、4.94万斤粮食,分给2.35万户农民。废除了贫雇农、中农和地主、富农间的各种债务契约。土地改革后,周至县贫农、雇农、中农、富农、地主的各阶层每人平均按序占有土地为2.45亩、1.94亩、3.48亩、5.29亩、2.14亩。地主及其家庭成员,也留有与本村农民同等的一份土地,让他们自食其力,在劳动中改造。对牲口、车辆、耕畜、农具的分配,基本上采取了在不分散的原则下,有重点的分配给农民集体所有。
1951年4月12日,周至县土地改革全面结束,4月14日,县城召开土改总结会。各乡分别召开庆祝大会,农民自发组织游行,锣鼓喧天,鞭炮阵阵,即兴表演秧歌、腰鼓等节目,家家户户挂领袖像,城乡呈现一片欢乐景象。
查田定产
1951年冬季,陕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完成关中17个县的查田定产工作,周至县是全省第一期进行查田定产县之一。1951年10月,周至县平原地区查田定产工作展开,整个查田定产共历时一年零七个月,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解决土改遗留问题入手,宣传查田定产政策,动员组织力量,调查土地产量情况,登记丈量土地,核实亩数;第二阶段,民主分类评定地等,调查制订定产方案,公布确定产量;第三阶段,颁发土地、房产证,编造农业税分户清册。
1951年9月,周至县参加咸阳试办查田定产学习94人,除山区外,每个区去4至5人。县举办243人的查田定产学习班。县委于1951年10月12日,召开了区委书记联席会议。10月28日,县政府召开县、区、乡三级干部会,成立查田定产委员会,主任任庭辉,副主任冯治权、雒建堂,委员13人,下设办公室,分文书、事务、研究、丈评统计四股处理具体事务。讨论查田定产计划,介绍了咸阳试办经验。665人参加会议,其中富平、耀县三级干部294人。各乡组建调查评议委员会,吸收各阶层代表及农民积极分子参加。抽调县、区、乡干部477人,富平、耀县及专区干校支援307人,共784人参加了平原查田定产工作。
全县的整个土改和查田定产工作分平原和山区两步走。从1951年12月8日至1952年1月24日,进行平原地区的查田定产工作。历时48天基本完成任务,经民主评议,县人代会审议通过,将全县耕地评定为水、旱两大类16个等级,确定各等地亩产量。通过查田定产,对正确实施国家农业税依率计征,合理调整农民负担提供了可靠依据。在查田定产过程中,同时解决了土改遗留问题,查处漏划地主30户;废除封建债务不彻底94户、银元284元、小麦16435斤、棉花968斤、杂粮27石;没收不彻底126户、土地494亩、房屋107间、耕畜20头、大车13辆、水车2架、农具506件、其他木料1722件。
1952年2月5日至4月17日,对山区的土改和查田定产同时进行。山区地域宽阔,人口稀少,居住分散,崇山峻岭,交通不便,政权及各种群众组织不够健全,群众工作基础比较差。居民多系陕南、四川、河南等地客户,习惯各异,文化程度低,迷信、旧道德观念浓厚。山区劳动人民大部分租种土地,受压迫剥削甚于平川。依据政策,按照山区特点,比较准确地评定了阶级成份。共划出地主22户、山主1户、半地主式富农30户、富农14户、林业经营者5户、小土地出租者12户、中农747户、贫农1380户、雇农803户。没收征收土地1.1万亩、草棚和瓦房534间、粮食39石、耕畜40头、磨子33合、农具1689件。使1878户4826名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土地,其中贫雇农分地占应分地的82%。有1092户农民分到了房子、粮食、耕畜和农具等。废除地主债务粮食258斗,收缴地主暗藏步枪、土枪27支、重机枪1挺、子弹1146发。土改消灭了山区封建土地制度,广大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土地和财产,山区群众欢欣鼓舞。

在查田定产过程中有重点地在农村举办了14处积极分子训练班,有700余人参加了学习。涌现出积极分子2377人,通过清丈土地,原有耕地面积79.2万亩,折合市亩82.9万亩,扣除非耕地5.6万亩,丈量后90.3万亩,比原来多出土地7.39万亩。并确定土地等级及定产方案为:土地分水旱两大类,每类为八等。水类由一等上青泥稻地产量二石四斗到八等,井灌滩地产量一石一斗;旱类由一等淤泥旱地产量一石四斗到八等,轮歇地产量二斗。
县委、县政府在平川和山区全面丈量土地、查田定产工作完成后,向分得土地的农民颁发了土地证。从法律上保障了农民分得土地的所有权,使广大农民吃了定心丸,安心地发展农业生产。同时,组织农民销毁封建旧契约,召开农民大会,庆祝经济上的翻身,宣布土地改革胜利结束。
稳定物价
1949年6月至1950年7月,由于北京、西安等大城市经营价格影响,银元兑换人民币价格比挂牌价成倍上涨,市场一度出现混乱。周至县政府采取果断措施,严禁银元流通,取缔钱贩子,组织物资进县城抛售,平抑物价;开征营业费,回笼货币;公安和银行缉私队,打击扰乱金融秩序的首要分子和特务活动;加强使用人民币的宣传,重申人民币为法定货币,使用银元和铜元均属违法,严禁倒贩银元铜元。同时,公安机关抓捕了一批银元贩子,严厉打击了金融投机活动。但由于物价上涨,人民币发行量被迫增加,面值从1元券扩大到5万元券。后来银行又以新人民币1元兑换旧人民币1万元,全县收回旧人民币262.8亿余元,全部销毁。
1949年6月至1951年底,在两年半时间里,周至县市场物价出现了四次较大波动。县委、县政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平抑了物价上涨的势头。
1949年6月,部分私商趁人民币尚未流通之际,牟取暴利。周至市场1斗小麦仅换2斤石碱,物价波动引起人心惶恐,致使小麦、玉米、粮油、布料等价格成倍上涨。为了遏制物价猛涨的势头,周至县人民政府根据要求,一方面禁止金银流通,加强现金管理;一方面组织咸阳贸易分公司、县供销合作社等部门,调集大量日用物资,充实市场,并以低于市价10%至25%的价格大量抛售,使食盐、石碱、棉布等价格迅速趋于平稳,市场物价得到了初步遏制。
1950年2月,美蒋飞机轰炸上海等沿海城市,奸商乘机兴风作浪,抢购粮食,造成市场混乱,引起物价第二次暴涨。5月,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财经工作会议。决定尽最大努力完成当年公粮征收、税收、公债发行和企业利润上缴计划,增加收入;做好精简整编;财政开支紧缩保重点,严格供给标准;机关学校必须开展业余生产,减轻人民负担;成立了推销公债委员会,将公债推销对象主要放在工商业者和城乡殷富户,广大群众在自愿原则下踊跃认购。代理发行胜利折实公债5万元,随后又认购公债28.82万元,达到计划指标总额111.1%,入库9.16万元。其中职工认购3.09万元,完成计划97.77%,入库占认购82.1%,工商户认购6.36万元,完成计划133.2%,入库占认购100.3%,农民认购19.36万元,完成计划107.55%,入库占认购112.3%。在农村举办“单一折实保本保值储蓄”22.8万元、给工商户等贷款13.23万元、开办强制性火灾和牲畜保险及麦场火灾保险。1951年举办“有奖保本保值储蓄”和“定额保本保值储蓄”,仅城镇储蓄余额就达21.2万元。同时,国营商店大量抛售物资,严厉的打击投机行为。物价上涨的势头才得到遏制,到5月份,周至县城市场物价回落到年初的水平。
1950年春,因上年胡马兵匪抢劫,粮食欠缺出现春荒,加之美国发动侵略朝鲜战争,一些私营粮商又借机抬高物价,1斤小麦由1角涨到1.2角,且有继续上涨的趋势。咸阳贸易公司周至县分公司从外地运回大量小麦投放市场,很快使粮价下降20%。加强物资交流,县国营供销商店增设网点,扩大零售供应量。同时,对粮食、棉花划定地区组织物资联购、统购,加强市场管理,实行明码标价,严格执行开业、转业、歇业等一系列措施,使物价逐步稳定,有力地支持了抗美援朝运动。
1951年下半年,周至县土改完成,农产品获得了丰收,农民购买力迅速提高,市场上出现了繁荣局面。但由于一些商品生产不足,赶不上消费增长。同时国营商业力量薄弱,有些经营单位唯恐脱销不敢大量出售商品,导致奸商哄抬物价。县委、县政府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恢复农村十几个传统古会,进行物资交流,扩大了对私营贷款和加工订货等措施。到1951年底,物价指数明显回落。以后市场价格虽有波动,但逐步趋于稳定。

作者简介:任齐斌,周至县四屯镇东风小学原校长。中国散文学会会员,西安市作协会员,周至县作协常务副主席。周至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第13、14、15届委员,周至县文化研究中心分中心主任,周至县李二曲关学思想研究会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