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赤子》
522(二)
甘肃 一 丁
写不尽的申诉书
一位退伍老兵《敦煌赤子》的申诉书
尊敬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部长同志:
您好。我叫刘志军,甘肃敦煌人《敦煌赤子》撰稿人。
我的身份证号码是:
622103195205093533;
联系电话是:
13309374620(含微信)。
我有一件荫藏在心中的凝问,今日特致信部长,来信咨询。
事件的来龙去脉——
那是1988年9月上旬的一天,我的父亲刘(讳)旺明,受生产队指派,他套上毛护车往敦煌市党河水库,送三子刘志忠,前往水库的施工工地……谁知这次出门远行,我的父亲,有去无回!在从党水库返回途中,驴车赶至敦煌市区东大桥附近,不慎从驴车上摔了下来,命丧归途之中……我们当时缺泛常识,就这样,草草将父亲安葬了……事过多年,我现在才想到,当年父亲是受生产队指派出差的,出差未归,命丧黄泉,理应给个结论,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的含笑九泉。
从敦煌市区到党河水库,距离是七十公里。从郭家堡到县城是十一公里。从郭家堡出发,赶往党河水库施工点,足己行程已达80公里。返回到市区,连续行程,远超150公里。在这样漫长的征途中,人困马泛,实属正常……劳累的驾车人,从车上摔下来,并不算意外!可惜,我的父亲从此结束了生命……就这样为敦煌党河水库的复修工程,以身殉职,匆匆结束了自已的生命!
对于这样一件意外事件,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不应该给一个合理的说法?
我的父亲,这样不幸过世,理应按“因公殉职”对待!本人写此信咨询,不是要什么补偿,也不是向谁要钱!而是要一个说法,让逝者安息,让生者放心……还望局长在百忙之中,关注民生,给一句有良心,公道,公正的回复。
切切
致礼
刘志军
2026年4月11日于
敦煌七里镇1383015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