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包括影视戏剧、曲艺舞蹈等其它演艺界演员,这里以歌手代之)与工人是两个不同领域里的不同职业。不同的职业又给他们带来不同的收入。本文仅对这方面发点感慨。
众所周知,现在歌手个人的出场费少则几万、十几万,多则数十万乃至数百万,甚至高达上千万。按中下等的每场20万、每月演出20场进行保守计算,一名歌手每月的出场费也有400万左右。据据报道,一些出场费较高的当红歌星每月演出档期总是排得满满的,几乎没有休息日,不得不推掉一些约请,可见收入不菲。有公职的歌手还有工资收入,国家一级歌唱演员月工资超过万元,其他级别的歌唱演员也在数千元不等。另外,歌手们还有广告费等业余收入。
然而,工人只有每月微薄的工资收入,服务行业为两干到三千元,工厂的普通技术工种五千元左右,特殊技术和重体力工种也不超过万元,即便是当今最忙碌辛苦的快递员和送餐员,在中小城市只有八千元左右,在一线城市最多也不超过一万五干元。
我是一个地道的歌迷,其程度完全可以用“痴狂”来形容。虽然当今听歌已成为与物质消费并驾齐驱的精神文化消费,但是,对这两种消费品生产者如此悬殊的收入差距,我感到非常愤慨。为什么歌手能一曲成名,一夜暴富,而工人们生产出了一系列人类生活须臾不可缺少的物质产品,却始终默默无闻,薪薄俸微呢?
我认为造成这种分配不公的原因是:
(一)、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只是一个出卖劳动力的活体工具,得到的工资就是其卖身价格。他所创造的绝大部分价值被厂主、商家及许多流通环节盘剥了。
歌手则截然不同,一般都是演唱会的主人,起码也是个股东,除了少量的生产成本和交税外,基本再没什么费用支出。
(ニ)、歌迷们浮躁、盲目、偏邪、愚忠的崇偶追星心理造成了声乐及其它文化产业的价格泡沫,使其价格严重高于其价值。我虽然特别喜欢听歌并也崇敬歌星,但也不会拿出数十元甚至几百元去看一场演唱会。我认为物该有所值、商品需等价交换。
(三)、政府宏观调控缺失。这种调控包括很广,不仅有市场价格方面的,还有经济体制方面的和消费者心理方面的,等等。这些调控非常重要,政府应当下真力气,把各方面之间关系调控得顺畅和谐,使歌手与工人的收入趋于公平,实现等价交换。
以上拙见不知对否,请鉴读。
(201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