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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位诗友在某公众号上,以济南散曲的名义发布了自已的独创体,并表示是济南散曲的创新实贱,还得到了个别学者的赞赏与支持。
对此,我持有不同意见,我反对将自创曲强行纳入散曲,反对个人行为代表济南散曲。现撰文以表达心声,希望大家发表不同见解,共同促进济南散曲健康发展。
规矩与破格:散曲创作的精神边界与当代歧途
作者:蔡佰华
一、争议的实质:文学身份的政治
散曲创作方向的论争,表面是创作手法的分歧,实则是文学身份的政治斗争。当“自由曲”“自度曲”被强行纳入散曲范畴,这并非简单的体裁扩展,而是一种话语权的争夺——试图以“创新”为名,消解传统文学形态的内在规定性。这场争论背后,折射出当代文化场域中普遍存在的身份模糊焦虑:既渴望传统的合法性加持,又不愿接受传统的内在约束。
元代散曲的辉煌,恰恰建立在“戴着镣铐跳舞”的智慧之上。那些脍炙人口的佳作,从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到张养浩的《山坡羊·潼关怀古》,无一不是在严谨的曲牌格律中绽放的艺术之花。它们的自由精神,不是对形式的抛弃,而是在形式中获得的自由——如同围棋在纵横十九道上演绎的无穷变化。
二、曲牌格律:不只是形式,更是美学基因
曲牌格律对散曲而言,绝非外在的束缚,而是其美学特质的基因编码。每个曲牌独特的句式结构、平仄安排、韵脚分布,经过数百年的沉淀,已经形成了与特定情感表达、意境营造的深度绑定。
【中吕·山坡羊】的跌宕起伏,适宜抒发苍凉悲慨;【双调·折桂令】的流畅明快,适合表现潇洒情怀——这些都不是偶然的。格律形式与情感内容之间,已经形成了类似“语言-思维”的深层关联。破坏了这种形式,就等于破坏了散曲之所以为散曲的美学DNA。
当下某些创作者要“彻底自由”,本质上是将散曲降格为分行散文,消解了其作为音乐文学的根本属性。须知散曲最初是为演唱而作,其格律本质是音乐旋律的文字固化。抛弃格律,不仅抛弃了文学形式,更抛弃了数百年的音乐传承。
三、历史的教训:自由如何催生新的规范
文学史反复证明:真正的创新往往产生于对传统的深刻理解,而非肤浅的背叛。元好问的“自度曲”之所以“前无古人且美不可言”,正是基于他对古典诗歌格律的精深掌握。他的破格,是大师在充分掌握规则后的创造性溢出,而非初学者的“无知者无畏”。
元代散曲发展史本身就是一个辩证过程:初期相对自由,随后逐渐规范化。这不是“创造力的衰退”,而是艺术发展的必然规律——任何艺术形式都需要在交流传播中形成一定的规范,否则就无法积累、无法传承。关汉卿、马致远等人的作品“信马由缰”,是相对于当时正在形成的规范而言,他们本身正是规范的奠基者之一。
赵朴初先生的《哭三尼》获得好评,关键在于在特定历史语境下,以传统形式承载时代内容的能力,而非简单地“突破一切束缚”。毛泽东的赞赏,更多是对“旧瓶装新酒”的创造性转换的肯定,而非鼓励彻底抛弃旧形式。赵朴初先生也很清醒,他明确表示自己写的是‘自度曲’,是探索新诗道路的尝试。并没有说这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散曲。
四、传统的定力:保守中的激进
传统的巨大“贯力”,恰恰是文化得以延续的保证。这种定力不是僵化的教条,而是经过时间淘洗的集体审美共识。散曲的曲牌系统,是数百年来无数创作者与受众共同塑造的审美契约。
当代创作者面临的选择,不是简单的“守旧”与“创新”的对立,而是如何在传统的框架内寻找当代表达的可能。散曲给予的“无限空间和自由”——增字、增句、借宫、集曲等手法,本身就是传统内部预设的弹性机制。真正的创新高手,懂得在规矩的缝隙中开辟新境,如同围棋高手在定式中走出变招。
那些认为“离开了框架就成怪胎”的观点,虽然尖锐,却道出了艺术传承的基本真理。没有框架的创新,往往沦为个人的情感宣泄,难以获得普遍的美学认同,更无法进入文学史的叙事脉络。
五、正本清源:分类学的必要
解决争议的根本,在于恢复清晰的文学分类学。我们需要明确:
1. 严格意义上的散曲:必须遵循传统曲牌格律,这是散曲的“本体”。
2. 自度曲/自由曲:借鉴散曲风格的现代创作,属于“新诗”或“当代韵文”范畴,这是散曲的“变体”或“衍生品”。
两者可以并存,但不应混淆。将自度曲纳入散曲范畴,如同将现代自由诗纳入律诗范畴,只会造成概念混乱,最终既损害了传统的纯洁性,也掩盖了真正创新的价值。
当代散曲创作的健康生态,应该是“两条腿走路”:一方面,鼓励潜心研究传统,创作合乎格律的散曲,保持文体的纯粹性;另一方面,支持借鉴散曲元素进行现代诗创作,探索新的表达可能。但两者应该有各自的名分、各自的评价标准、各自的传承谱系。
六、结语:在规矩中寻求自由的真谛
真正的艺术自由,从来不是在虚无中创造,而是在限制中超越。散曲的魅力,正体现在“有限中的无限”——在固定的曲牌中,展现千变万化的生活与情感。这需要创作者具备双重能力:深入传统的谦卑,与转化传统的勇气。
那些急于打破一切规矩的创作者,或许应该重温中国古代艺术的根本智慧:最高明的书法家在楷书的法度中展现性情,最杰出的诗人在格律的约束中抒发情怀。散曲创作也是如此,最大的创造性往往出现在对规矩最深刻的领悟之后。
让我们以对待文化遗产的敬畏之心,守护散曲这一文学瑰宝的本来面目;同时以开放包容的态度,鼓励一切有益的创新探索——只要名实相副,各归其位。如此,传统得以延续,创新得以生长,文学的园地方能百花齐放,而非在概念混淆中沦为一片杂芜。
在这个呼唤文化自信的时代,我们需要的是清醒的自觉:知道我们守护的是什么,创新的又是什么。唯其如此,散曲这一古老的艺术形式,才能在当代获得真正的、有深度的新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