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土司与赣州政治历史关联研究
——以西南官话形成、狼兵调征与腹里治理为中心
薛晴予 薛华平
摘要:西南土司制度与赣州明清时期的行政管理之间存在着一条长期被学界忽视的历史脉络。这条脉络可以从两个维度加以把握:一是“西南官话”的形成及其以赣州为中介向西南地区的语源传播,二是“西南狼军”(狼兵、土兵)作为国家武力补充在南赣地区的征调与嬗变。前者见证了赣州作为明代区域性政治中心向西南族群输出语言文化与军事经验的历史事实,后者则揭示了桂西狼兵、湘西土兵在赣南剿匪、流民管控和国家权力末梢嵌入中的关键角色。本文以多维系论为视角,从西南官话的历史形成、西南狼军的制度形态、赣州作为腹里治理枢纽与西南力量的制度衔接三个层面,结合南赣巡抚设立、王阳明的治理改良与明中后期“改土归流”的社会关联,系统探讨西南土司与赣州政治历史的互动关系,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理论归宿,揭示这一系列制度与文化实践的历史遗产对当代区域治理与文化认同建设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西南官话;狼兵;土司制度;南赣巡抚;腹里治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引言
在以往关于西南土司历史和赣州明清政治历史的学术研究中,二者多被视为彼此独立、较少交集的两个系统。西南土司制度植根于滇、黔、桂、川等边疆民族地区,而赣州地处江西南部、“湖广—闽粤—赣南”四省交界的腹里地区,区位条件和治理逻辑与西南边疆存在显著差异。然而,若将视野拉长并拓展,西南与赣州之间的制度互动与观念传递远比常理设想的更为密切。
这种互动可以从两个基本维度加以认识。其一为语言维度,“西南官话”的形成与赣州所在的江西籍移民群体密切相关。明代通过卫所军事移民、开中法和官方屯田政策,大量江淮、湖广以及江西籍军民进入云南、贵州、广西等地,将内地官话传播至西南各地,逐步形成了汉语官话中分布最广的西南官话体系。其二为军事维度,明代南赣地区屡受流民暴乱和“畲民”“峒民”起义困扰,朝廷不得不广调“狼兵”“土兵”——这类由广西土司(田州、东兰、南丹等地)管辖并在明代抗倭、平叛中获得极高威名的土司武装,成为南赣督抚平贼的最重要依仗之一。
本文将“西南官语”及“西南狼军”视为串联西南土司与赣州政治历史的两条线索,从非边疆腹里治理中的“官语流通”和“武力借调”切入,结合南赣巡抚的设置、王阳明的治理实践,以及明中后期清初“改土归流”等一系列中央政策向赣州的延伸效应,讨论西南土司与赣州行政管理之间多维度、跨区域的制度关联。本文最终将联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议题,探讨这些制度实践与语言传播在历史上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所发挥的作用。
二、西南官话的历史形成与赣州的语源角色
(一)西南官话的形成背景与时空分布
西南官话,又称西南方言或上江官话,是流行于中国西南部重庆、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等地以及邻近湖北大部、湖南西部、陕西南部、东南亚北部局地的主要语言。《中国语言地图集》给出的定义是,西南官话是西南地区以及附近入声整体归派到某一声调的汉语方言。西南官话使用人口超过2.7亿,是现代官话方言中使用范围最广的方言之一。
从历史语言学角度看,西南官话的形成与明代大规模移民西南有直接关联。学界普遍认为,西南官话是从明代开始因移民西南而逐渐形成的官话方言,移民是西南官话形成的主要因素。一般认为西南官话是江淮官话的延伸,二者有渊源关系并同属南方系官话,但学界对此说法持谨慎观点。明代通过卫所军事移民促进了江南、湖广等地语言的融合,明人兰茂编纂的《韵略易通》等韵书显示,当时西南地域性通语已具备入声调合为一类、去声不分阴阳等特征。
在具体推动力量上,西南官话的形成直接与明初洪武年间和清初两次大规模移民密切相关。元朝末年,明玉珍率十余万大军入川,大多是湖北的农民,为巴蜀地区带来了湖北移民的先头力量。明初的“调北征南”“戍兵屯田”等政策,更促成了江南、湖广、江西等地军民成规模进入西南地区。明代在广西、云南、贵州等地设置的卫所屯堡系统,成为语言传播的制度载体。以贵州为例,黔中屯堡人的祖先主要来自明代南直隶区域(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安徽、江苏两省),北盘江流域的喇叭苗人则是明初“调北征南”中进入贵州的湖广兵士后裔,这两种方言同处于西南官话川黔片的包围之中,却分别保留了各自移民来源地的语言特征,成为研究明代移民汉语方言语言特征的“活化石”。
清代改土归流后,汉族人口向少数民族聚居区大规模迁移,西南官话的分布由点状发展为片状。到了20世纪初期,西南官话已全面覆盖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西大部、湖北西部、湖南西部以及陕南、甘南等广大区域,形成了内聚为片、相对统一的区域通用方言。
(二)西南官话多元方言底层的赣州构成
在西南官话形成过程中,赣州及其所在的江西地区扮演了不可忽视的角色。这既是基于行政区划和人口迁移的客观事实,也有湖南、贵州等地明代移民史研究的支撑。
从空间格局来看,赣语与西南官话之间的语言关联在湖南西部一带表现得尤其明显。贵州、湖南西部等地区受到江西移民直接影响的方言点,在西南官话内部形成了较为复杂的底层光谱。李蓝针对贵州方言形成过程的研究指出,现代通行贵州的西南官话不是由湘赣语发展出来的,而是方言竞争和社会选择的结果。其核心分析在于:第一代移民大致各持乡音,但江西人和湖广人所持的方言土语由于难懂难学,在跨方言竞争中不如四川人所说的简明官话更容易被采纳。
值得注意的一个焦点在于,“赣州官话”在明代华南的地方行政及文化与军事系统中具有特定的区域性地位。赣州作为南赣巡抚的治所,统辖江西、福建、广东、湖广四省交界的广阔区域,是明代华南军政外交的重要聚汇点,也是江南文化与岭南、闽越文化的交界枢纽。可以说,赣州在明代华南的地方行政及文化与军事系统中不仅是一个区域指挥中心,同时也成为向西南移民潮进行文化输出的向标之一。
军事移民在语言传播中的作用同样不可忽视。明代通过卫所军事移民,来自江南、湖广、江西等地的军人携带各自乡音进入西南,在云南、贵州的军屯卫所中逐渐形成了一种以江淮官话为基础、吸收各方言特点的新的通用语。这些举措逐渐改变了此前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占据优势的格局,语言上的“五方杂处”在相互接触过程中,形成了音位系统较为简单、便于接触者把握的区域通用方言。在这种语言融合中,江西籍移民所提供的语源成分,是西南官话多元方言底层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三、明代“狼兵”的制度形态与跨区域征调
(一)“狼兵”的起源、征调机制与著名战例
“狼兵”(亦写作“俍兵”)是明代广西土司组建的地方武装,因其作战英勇而被冠以“狼兵”之名。《明英宗实录》记载:“狼兵素勇,为贼所惮”。明代文人邝露在《赤雅》中称“狼兵鸷悍,天下称最”,充分反映了当时人对狼兵的普遍推崇。
狼兵本质上属于土司武装。明代在广西设有大量土州、土县,田州岑氏、东兰州韦氏、南丹州莫氏等土司世家长期管辖桂西少数民族聚居区。这些土司承袭元明土官制度,在自己的辖地内保留着强大的私人武装。土司武装是明朝军事力量的一个重要补充,这些私兵虽然平时为土司们所用,但是在中央朝廷需要时,响应征召。
狼兵的征调有一套相对成熟的制度。《明史》中有一条关于广西副将张经的记载,据《明史·张经传》:“希仪谓欲大破贼,非狼兵不可,请于制府。调那地狼兵二千來,戍兵稍振”。朝廷对土司有明确的额调制度,规定了各土官在朝廷紧急征调时的出兵人数。明政府调征狼兵的形式多样,其主要目的有两类:一是镇压广西本地的瑶民起义,二是驰援国内其他地区的军事需要。广西土兵成为明朝最具战斗力的军事力量,自明正统二年开始大規模调用的狼兵,东进的最重要地区为大藤峡地区,是为镇压大藤峡“猺乱”。狼兵也参与了与倭寇的战斗。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五十八岁的田州土司女官瓦氏夫人应诏率田州狼兵数千人驰援江浙抗倭前线。瓦氏夫人不仅亲自上阵,还自创“岑氏阵法”,后被戚继光改良发扬光大成为鸳鸯阵。从这一时期开始,狼兵更加制度化,并在明代东南海防前线建立起赫赫声望。明人邝露在《百粤风土记》中对土司狼兵的组织有生动记载:“諸土司兵曰狼兵,皆驍勇善戰,而内甲尤勁,非土官亲帥之,則内甲不出。”。
(二)狼兵在南赣地区的调征与南赣巡抚的依赖
对赣州腹里治理而言,明代南赣地区的流民暴乱与四省交界治安问题,是朝廷不得不面对的地方顽疾。据《明史纪事》记载,正德年间赣州盗乱蔓延,南赣巡抚依赖“狼、达、土军”平贼已为惯例。王阳明以前的多任南赣巡抚,均倚重广西狼兵和湘西土兵剿匪。土兵主要是指湖南湘西保靖、永顺两个宣慰司的土司兵马,狼兵则来自广西南丹、东兰等州的土司部队。这一兵源选择并非偶然:四省边界地区地形复杂、洞寨密布,流民武装熟悉本地山林谷穴,常规的卫所部队和地方民兵难以完成清剿任务。战斗力强悍、以山区游击见长的狼兵土兵,成为平荡大帽山、漳州、浰头等贼穴不可或缺的力量。朝廷动用南赣边防和省府专项军费,向广西、湖广土司征调狼土兵,使之成为南赣巡抚剿匪的核心工具。
然而,这种对狼兵的依靠也带来了沉重的副作用。明正德十二年(1517年),时任南赣巡抚的王守仁在上疏中指出,“狼兵所过,不减于盗,转输之苦,重困于民”,强调狼兵军纪败坏、骚扰百姓的严重程度,亟待改善。这一观察道出了狼兵作为征调客军在内地作战的深层矛盾:他们对匪狠,对百姓也不手软,所过之处多方扰民。
王阳明敏锐地意识到,长期依赖外部调兵并非长治久安之策。他着力通过培养本地民兵和地方武装来替代征调的狼土兵,提出“以往平贼主要依靠土兵和狼兵,但其调动耗费时日,也耗费钱粮,而且他们对贼狠,对百姓也不手软,纪律很差”。于是,王阳明改革南赣军事结构,大规模训练本地民兵,并推行“十家牌法”强化户籍管理与联保连坐,强化地方社会自身的自我管控能力。这种从“外调”到“内治”的转型,代表着明代中叶国家对“腹里动乱”从单纯依靠外力镇压向制度化预防与本地化防卫并重的重要演变,也标志着狼兵这种军事力量作为跨越区域的地方特殊武力在南赣历史中扮演的特殊角色走向根本性转化。
四、从动乱腹里到改土归流:西南土司与赣州治理的深层关联
(一)南赣巡抚的制度性地位:跨区域治理的逻辑与西南力量的对接
南赣巡抚的设立,本身即是明代中央政府回应四省交界治理难题的一项制度创新。其辖区涵盖江西赣州府、南安府、建昌府,广东潮州府、惠州府、南雄府,福建汀州府、漳州府,湖广郴州等地,以赣州为治所。跨四省的广阔辖区决定了南赣巡抚在军事上必须拥有跨省调兵的实际权力。狼兵、土兵的跨省征调正是在这一制度框架下实现的。这种跨区域治理的体制设计使得桂西土司的武力能够越过传统行政边界,作用于赣南,实现了西南边疆军事力量与腹里社会控制的有效衔接。
狼兵在南赣的出现也折射出土司制度的影响范围远远超出了西南边疆的传统认知。征调狼兵不仅是明朝用武力对抗社会动荡的需要,更在政治理念上利用了土司制度中“土官管土兵”的层级逻辑,并将其作为一种治理策略运用于江西北部等非土司区治理中。
(二)赣州“腹里土官”与“狼兵屯戍”的底层制度联系
在明代南赣巡抚治下的赣南,虽未像湘西、桂西那样大规模设立土司行政,但是地方行政治理中吸收原住民下层头目、土著富有长者参与部分族群事务管理的做法,与土司的“世官”制度有着某种底层制度逻辑的相通。例如,前文述及的赣州府属各县“土巡检”,虽然不是真正的土司统领,却包含了以本地土豪或酋首长期担任巡检官的“土官化”趋势,与广西东部、湖南西部借助“狼兵”“土兵”武力维持治安的策略在功能上高度一致。
明中后期,“狼兵”应土司之调迁到两广东部及湖南等地“耕守地方”的迁移模式,对于赣南腹地的“狼兵屯驻”也有借鉴。明代广西的“耕兵”制度,即在征调狼兵平定猺獞动乱之后,官府在桂东地区建立“兵堡”,招募狼兵长期屯戍,以“以耕代戍”的方式减少军费开支、稳定地方局势,正是这种跨区域武力管理模式向常规化屯戍方向演变的重要体现。虽未在赣州出现成建制的狼兵耕兵体系,但王阳明改革后训练本地民兵、强化地方控制的路线,可以视为赣南对广西经验在制度层面的某种呼应。
(三)明中后期赣南治乱与“改土归流”政策前瞻
从更长远的历史时段来看,明代中叶以降,中央王朝开始反思对西南广泛保留土司制度的得失。例如广西大藤峡瑶民起义在明代前中期反复爆发,历任广西督抚屡次征调桂西狼兵和湖广土兵入桂东镇压,但土司借调兵之机扩张势力、甚至助长地方割据的弊端屡见不鲜。这些问题的积累推动了明末地方督抚及清初中央政府尝试剥夺土司世军世土权柄、改设流官的大趋势。清代雍正年间鄂尔泰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彻底改变了西南边疆政治地理格局。
在此格局变化过程中,赣州虽不在直接改土的针对区域之列,但早从王阳明治理南赣开始,中央对边远非王化之地的管理已开始呈现出“渐趋流官化和中央集权化”的倾向。南赣巡抚“训练民兵以代狼兵”“编册户籍以治峒民”等举措,为清初更加残酷的西南边陲“改土归流”的火器推行,提供了思想和制度层面的早期参照。两种腹里、边疆治理路线的互动,从语言传播到武装调配,实为一整套明代中后期纵深治理逻辑在跨地域层面的统一展示。
五、西南官语、狼兵制度与赣州政治历史的比较反思
(一)语言印记的多重交织:三种官话在赣州的空间格局
将西南官话的形成与赣州及江西地区联系起来,有助于解构“西南”与“内地”之间僵硬的二元划分。事实上,赣州本地文化虽然是客赣文化为主,但它的政治地位、交通位置和军事功能使得它成为沟通南北官话世界与西南族群方言区之间的一块媒介地带。赣州府因为长期吸引江西、湖广移民,且作为南赣抚治的中心地带,也接受了数量可观的外省移民。部分移民在不自觉中所使用的作为交流标准音的江淮—西南官话成分,也为赣州周边的方言环境注入了一些与“西南官话”相近的元素。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湘南、粤北、赣南边界地区存在部分与西南官话声调模式相近的方言岛,这些方言孤岛的存在,必须追溯到明代赣州府、南安府地区那些与四省各地官军和土司兵源常年来往密切的军户家族网络之中。这些军户后裔在语言实践中发生了复杂的跨方言借用和语音合流,形成了赣州腹地汉语语音格局中渗入的西南官话音类影响。这为今后研究中古赣方言和近代官话交界关系提供了重要的线索。
(二)制度借鉴与路径趋同:腹里治理中的西南因素
如果说西南官话是赣州输出语言文化的明证,那么狼兵调征则是西南力量反向嵌入赣州治理体系的表现。从政治制度的视角看,西南的狼兵征调系统和赣州的南赣巡抚制度,表面上处于“边疆”与“腹地”两个不同位置,但二者共享了一个概念母体——中央王朝对边远地区采取的“因俗而治”与“武力震慑”双重手段。在明代,这种融合了羁縻、土司征调、卫所屯戍和地方乡兵的混合治理系统,在西南和赣南两大区域中都得到了充分运用。所不同的是,西南土司辖境被视为半自治的“土官区域”予以保留,而赣南腹里地方则被视作必须用流官进行渗透式管理的核心地带。正是这种“土—流”“边—腹”的制度错位和差异考量,促成了明清国家治理的丰富层次和区域多样化形态,也反过来为后世构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提供实践基础。
(三)从“征调”到“内治”:南赣历史对西南改流的启示
明中叶赣南治理的巨大转型,不仅解决了四省交界地区的流民动乱问题,还为清初更彻底的西南“改土归流”制度的推进提供了经验和心理准备。王阳明在南赣推行的“十家牌法”、加强民兵训练的实践,强调在地方内部建立稳定可靠的自卫体系和户籍管控机制,这为日后在西南地区通过严苛的户籍清查、建立“保甲—土弁交接”的支撑体系奠定了一个基层模型。在广西、贵州等地,这些非土司区的本土化内治尝试,与大量征调狼兵土军平定地方共同构成了前“改流”时代的重要治理环节。可以说,南赣治理经验与西南土司制度之间存在着一条隐含的、由征调至内治、由因俗至均质的制度演进链条。
六、当代价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资源
(一)西南官话与赣州印记:语言共同体认同的根基
语言是民族认同最深层次的标识之一。西南官话的形成与赣州等地官话方言输入西南的历史过程,揭示出今天的汉语共同体在历史上并非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了长达数百年的战争移民、军民屯垦、文化渗透以及社会交往的彼此磨合。如此形成的西南官话,代表了中华民族在统一国家内持续围绕核心政治中心和主流文化交流融合的漫长路程。在当下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背景下,重新审视以赣州—西南为纽带的那种超越省界和民族界限的语言流播历史,有助于强化各兄弟民族对于彼此语言文化亲密纽带的认知。
(二)狼兵历史与多元团结的铸造:从平乱到并肩抗倭
狼兵在历史中既充当过镇压不同地区少数民族的政治工具,也给沿海抗倭留下了壮怀激烈的英雄传奇。特别是以瓦氏夫人为代表的壮族土司武装历尽艰辛共赴国难、保卫中华民族海疆的行动,象征着虽然中央集权和地方土权之间存在张力,但在外敌当前时南疆各族各土司仍然能够奋起御侮、保家卫国。这正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在历史政治实践中的典范。在当今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族建设面临新的历史任务的前提下,充分认识到我国西南各族与内地之间在历史各时期为国家整体安全和区域稳定付出的牺牲与贡献,对于增进全民族认同感与凝聚力的意义不言而喻。
(三)赣州作为区域治理枢纽的历史经验服务于当代治理
从西南官话的形成和传播到狼兵武装在赣州剿匪中发挥的实际效用,均可窥见今日行政区划分工体制的深层历史根源。当前国家仍在继续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社会治理现代化,西南和江西、福建、广东等省交界的全域协作治理是区域协同发展的重点议题。作为明代“四省控驭”的核心之地,赣州的经验表明,在面对复杂的地方矛盾和族群问题时,中央政府既需要有自上而下的强力部门(如南赣巡抚),也需要吸收乡绅及原来本地的统治阶层共同参与。这一理念,在今日扶贫攻坚、乡村振兴、法治建设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现实工作中,仍然具有参考价值。
从更深的层次而言,“西南官语”与“西南狼军”两条线索所代表的历史,不仅是边疆与腹地在政治—文化—军事多个层面的复杂互动,也是“多民族国家共同体”在16至19世纪形成的艰苦历程在这片南中国土地上的两瓣生动侧面。正如近年来诸多学者所强调,真正增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发展脉络的研究,必须注意发掘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例证。从西南官话——这一多达2.7亿国人日常惯用的语言体系的缓慢生成,到狼兵南征北战的军事传承,再到赣州以此为镜完成腹中改制——这三个角度的互证,无疑为共同体理论研究提供了更加坚实并且亲切的论据支撑。
七、结语
将西南土司与赣州明清政治历史进行跨时空、跨维度的多维联动研究,可以更清晰地揭示出中国历史中国家与地方制度间极富弹性与适应性的互动能力。西起云贵高原、东迄武夷山南麓的广阔走廊带上,不只有一个西南官话的形成与传播带,也不只有一个狼兵北上东进的强力推动链,而是纵横交错着卫所设置、军事征调、语言翻搅、族群交融构成的复杂社会网络体系——而赣州在这个体系中,既是官话音韵输出的制度源头之一,又是狼兵、湘西南土司武力作用转化制度逻辑的关键实验区。
正是因为这般以赣州为中枢的腹地革新和西南力量的来回交织,才奠定了明清两代后期中央对这些地区实际统治得到强化的社会条件和制度基础,也使中国的民族关系和区域社会形态真正朝着“多元一体”成熟格局大大前进了一步。今天,当西南某个山区或城市里人们在日常交流中用一口婉转明快的西南官话时,当历史教材和大众文化作品中提到广西狼兵在抗日疆场上的雄姿时,都不妨反思和追忆那一段以赣州古城为轴心之一的、跨越省份和时代的制度合成与文化涵化过程——这正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所需要承接和弘扬的文化基因与历史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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