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中玉( 闻名海内外名医 作家 诗人)
荒唐与深情之间
——尹玉峰小说《情诗江湖》读后感
作者:陈中玉
一、笑声过后的问号
读《情诗江湖》,没有人忍得住笑。
诗色瓜,六十八岁,一颗春心比柳絮还飘。他对着树上的流浪猫写“若能伴我眠,此生何所求”,抱着餐桌上的清蒸鱼亲下去,盯着快递站小姑娘的腿琢磨“若能碰一碰,此生无遗憾”。爬树摔进灌木丛,头顶蜘蛛网、浑身树叶草屑,他爬起来对着空气作揖:“多谢小猫赠我‘珠钗’!”坐碎了客户的快递盒,他往柱子上系根红布条:“这是用我的肉身为你的快递开光!”
玉峰先生用的是相声小品式的笔法:象声词“啪”“噗通”“哗啦”密集地炸,动作一节比一节夸张,句式翻来覆去地重复——掏镜子、录视频、自比李白杜甫。上篇三个场景,像三场连台闹剧,笑点密得让人喘不过气。
可笑声还在喉咙里打转,一个问号已经浮上来:一个六十八岁的老人,为什么要这样折腾?
答案在下篇。夕阳照出李大妈眼角的深纹,四十年前的回忆被轻声唤醒——那个穿着洗得发白蓝布衫的青年,抱着卷边的《唐诗三百首》,对着货架上的酱油瓶念念有词。旁人都笑他是“疯子诗人”,只有她看见他眼里的光,“像暗夜里不肯熄灭的星”。闹剧突然有了温度,荒唐忽然有了来处。
二、自我陶醉:一种生存策略
诗色瓜的“自我陶醉”,远不止是滑稽的自恋。
他反复掏出小镜子整理稀疏的头发,反复给自己录视频并点头赞叹“这表情这语气简直当代李白”。这些行为在旁人看来是笑柄,在他自己那里却是一场严肃的仪式。退休之后,社会身份消失,身体机能衰退,死亡阴影一天天逼近——用什么来证明自己还“活着”?诗色瓜的选择是:不断制造“被看见”的瞬间。哪怕被笑、被骂、被当成老不正经,也好过被遗忘。
那些写给猫、鱼、快递员的暧昧诗,从来不是真的风流。表面浮夸,内核笨拙——它们是一个老人向世界伸出手去,想触碰“我还在”这三个字。当他对着笔记本亲一口、对着镜子摆姿势,他不是在表演给谁看,而是在给自己看:你看,我还有才华,还有魅力,还能被感动。这是一种自我确认,一种抵御虚无的本能。
作者的高明之处在于,让荒唐与深情之间始终有一条隐秘通道。诗色瓜给老伴朗诵《老伴颂》,“自己哭得稀里哗啦”——这一哭暴露了所有风流伪装下的真相。那些对猫、对鱼、对快递员的“表白”,统统是找不到恰当表达方式的笨拙替代品。他最深的感情,从头到尾只系在一个人身上。
三、上下篇的对仗:闹剧之后,方知深情
小说分上下篇,这不是随意的切分,而是一组精心排布的对仗。
上篇是三场公共空间里的闹剧:花园遇猫、家中吃鱼、快递站惹祸。场景依次转换,笑点层层加码,节奏快如连珠炮。下篇骤然收缩——空间退回家里,节奏慢下来,语调沉下去,喜剧让位给温情。这种“先抑后扬”不是转折,而是蓄力:没有上篇的荒唐,下篇的深情便无从谈起。
不妨将两篇并置对照:
上篇的荒唐 下篇的深情
对猫写“若能伴我眠” 对老伴写“我愿陪她到永远”
对着鱼嘴亲下去 握住老伴布满皱纹的手
盯着快递员的白腿写诗 凝视老伴“鬓已霜”的容颜
这不是否定,而是蒸馏。所有游离在外、四处投射的“情”,经历了上篇的荒诞漫游之后,被证明终究只有一个归宿。诗色瓜像一个迷路的孩子,绕着整个社区跑了一大圈,最后发现自己要回的,一直是同一个家门。
李大妈也非平面的“吃醋妻子”。她的愤怒里藏着一句更深的担忧:“我是怕你被人笑话,怕你摔着碰着。”——这句话道破了婚姻长久维系的秘密:不是占有,是牵挂。而她从年轻时抢过他的本子却悄悄红了脸,到年老时说“写吧,想写就写”,这条完整的情感弧线,才是小说真正的脊梁。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没有让诗色瓜“彻底改好”。结尾处他依然蹲在花园里对着乌龟写诗,依然掏手机录视频、自比齐白石。李大妈也不再试图纠正——她叹了口气,选择了包容。这种“不完美的和解”比任何道德说教都更接近生活的真相:人不会因为一次感动就变成另一个人,但爱可以学会和那个人的荒唐共处。
四、物的叙事:三样道具,四十年光阴
这篇小说在细节上的用心,值得细看。三样道具——笔记本、镜子、食物——构成了一个隐秘的叙事网络,每一件都承载着时间的重量。
笔记本。核心道具。“磨起毛边的”外观、写满暧昧诗的内页、最后一页夹着的泛黄结婚照——三重信息叠加,让一个本子同时成为创作载体、记忆容器和情感信物。当李大妈“翻到最后一页”看到那张照片时,读者和人物同时被拽入时间深处。那种冲击力,任何直抒胸臆都无法替代。
镜子。绝妙的性格装置。诗色瓜反复掏出小镜子——整理头发、照脸、自我欣赏——这个动作在上篇强化了他的滑稽形象。但到了下篇,当他说“你看我这张老脸,还是挺有魅力的嘛”时,李大妈眼中看到的,恐怕是四十年前那个穿蓝布衫的青年。镜中人与镜前人之间横亘的几十年,在她的沉默中被无限拉长。镜子还是那面镜子,脸已经不是那张脸了。
食物。桂花糕、清蒸鱼、糖醋排骨——最寻常的家常吃食,却扮演了“生活本身”的隐喻。李大妈说“日子不是写在纸上的,是过出来的”,这话的核心就在食物里。诗色瓜从对着鱼嘴“吧唧”亲下去,到最后“你每天给我做的红烧肉”成为诗的素材——这个转变象征着他终于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诗”:不在远方,不在浪漫幻想里,而在餐桌上,在一粥一饭的烟火气中。
时间还通过零散的回忆片段呈现质感。“四十年前”“结婚时”“退休那天”——这些标记像路标,引导读者自行拼凑出一部微型婚姻史。作者没有写长篇抒情,但每一个细节都在说话:他写满诗的笔记本,她悄悄收藏;他被人嘲笑时,她默默陪在身边;他退休那天捧回一束野菊花,说“终于能安心写诗了”。这些碎片拼在一起,比任何海誓山盟都更动人。
五、语言的“换挡”:从闹剧到正剧
读者会明显感受到一种语言风格的“换挡”。
上篇用的是典型的喜剧语言:象声词密集轰炸,动作极度夸张,句式反复循环。这是相声小品的语感,与诗色瓜张扬、自恋、戏剧化的性格高度统一——你几乎能听见快板的节奏。
下篇则换了一套语码。象声词隐退了,长句出现了,沉静的描写登场了:“窗外的夕阳透过玻璃,在她脸上投下明暗交错的光影,也映出眼角深深的纹路。”从“啪”到“光影”,语言风格的转换,就是叙事重心的转移——从外部行为的搞笑,转向内心世界的勘探。
叙事节奏同样经过精密设计。上篇三场闹剧快速推进,不给读者喘息的机会;下篇骤然放缓,用李大妈的回忆打开时间纵深。最后以诗色瓜“故态复萌”收尾——他还是他,但读者已经知道了,李大妈也知道了:他那些荒唐底下,是滚烫的深情。
六、三层主题
《情诗江湖》的主题有三个相互嵌套的层次。
第一层,衰老与存在焦虑。
诗色瓜的荒唐行为,本质上是一个老年人面对“无用感”的抗争。退休之后,社会身份剥离,身体机能下降,死亡逼近——用什么填充这被抽空的日子?写蹩脚的诗,做丢脸的事,在公共空间里制造一波又一波的“事件”。邻居的笑、老伴的骂,都是“被看见”的证明。这一层解读让小说超越了单纯的温情叙事,触及普世的老年困境。
第二层,什么是真正的诗。
李大妈说“把日子过成诗,比写一万首诗都强”。这句话是对诗色瓜的当头棒喝。他最初理解的诗是浪漫化的、脱离日常的——对着猫鱼抒情,盯着异性意淫。而李大妈理解的诗就是生活本身:柴米油盐,相濡以沫,粗茶淡饭。小说的情感弧线,就是诗色瓜从前者向后者的靠拢。但作者没有因此否定“写诗”——结尾他仍然在写,只是对象从“小猫”变成了“老伴”。答案折衷而温和:诗不在远方,诗意不是逃离生活,而是凝视生活。
第三层,陪伴的终极意义。
小说最动人的,不是诗色瓜的幡然悔悟,而是李大妈四十年如一日的“惯着”。年轻时她是他唯一的读者,中年时她是他的安慰者,老年时她是他的刹车和港湾。她说“都是我惯的”——这句话里有自责,但更多的是深情。她惯了他四十年,容忍他的不切实际,保护他那点可怜的诗人梦。这种“惯”不是纵容,而是理解:她知道那些诗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所以哪怕再荒唐,她也只是把本子往桌上一扔,从来没有真正扔掉。
衰老是背景,诗是媒介,陪伴是答案。
七、未尽之处
说完了好话,也得说两句不足。
快递员小美太薄了。她出场、说话、被“表白”、亮出男朋友、看诗色瓜出丑——然后就消失了。她像一个纯粹的功能性道具,只为制造笑点并引出“有男朋友”这个转折而存在。如果能在有限的篇幅里给她一点属于“人”的气息——比如她看到那首诗时强忍笑意的表情,或者她转头后轻轻叹的那口气——这个段落会更有分量。当然,对于短篇小说,配角扁平化或许是篇幅所限的不得已。
诗色瓜的转变也略显仓促。因为老伴一段回忆和几句责备,他就从“对着鱼亲嘴”的荒唐状态骤然清醒——这个转折来得太快,缺少中间态的铺垫。如果在下篇开头多一个过渡段落——比如一次失眠的夜,或一次独自翻看旧照片的清晨——让内心的变化有更充分的酝酿,情感的过渡会更自然。以小说现有的篇幅和节奏,这个处理尚可接受,但若苛求,确有打磨空间。
此外,标题中的“江湖”二字未充分展开。如果能在“江湖”意象上多做一点文章——比如社区其他老人的群像,形成一个小型“老年江湖”;或者更充分地铺陈诗色瓜想象中的“诗坛江湖”——作品的格局或许会更开阔。对于一篇短篇,这个要求或许有些苛责了。
八、结语
读完《情诗江湖》,想起一句话:每一个荒唐的大人心里,都住着一个没被满足的孩子。
诗色瓜就是这样一个老小孩。他对猫念诗,亲鱼嘴,学乌龟走路,用最幼稚的方式向世界宣告“我还在”。而李大妈,是唯一看穿这种幼稚背后那份渴望的人。
这部小说的动人之处在于,它没有把爱情写成轰轰烈烈的传奇,而是写成了日复一日的“惯着”。她惯着他的诗人梦,惯着他的自我陶醉,惯着他的不切实际。而他,在她“惯着”的温暖里,终于明白:最好的诗不是写出来的,是活出来的;最深的情不是说出来的,是做出来的——用四十年的陪伴,用一辈子的柴米油盐。
窗外桃花落尽,厨房糖醋排骨飘香。诗色瓜的笔记本翻开新的一页:“老伴鬓已霜,恩情比天长。朝夕相伴处,皆是好诗章。”
玉峰先生用轻松的笔触,包裹了一个关于衰老、梦想、陪伴与爱的温暖故事。它提醒我们:对身边那些“荒唐”的人,多一分耐心,或许就能看见面具背后的深情;对自己身上的“荒唐”,少一分审判,或许就能活得更真实。毕竟,只要还有人愿意“惯着”,荒唐,就是这世上最动人的情诗。
[小说]
情诗江湖
作者:尹玉峰
上篇
诗色瓜今年六十八,耳不聋眼不花,更有一颗春心,比春日的柳絮还飘得没边儿。他衣兜里总揣着个磨起毛边的笔记本,见着个花花草草、阿猫阿狗都能吟出两句“暧昧诗”,自我感动得不行,旁人却看得直皱眉。
这天清晨,诗色瓜揣着笔记本,晃悠到小区的花园里。刚走到一棵桃花树下,就看见一只流浪猫正蹲在树杈上,舔着自己的爪子。诗色瓜眼睛一亮,赶紧摸出笔,在本子上唰唰写起来:“小猫蹲枝丫,舔爪似害臊。若能伴我眠,此生何所求。”写完后,他捧着笔记本,脸颊泛红,仿佛已经和小猫共度良宵,陶醉地叹了口气:“唉,我这该死的才华,怎么就这么会写呢!”说着还对着笔记本亲了一口,口水都沾在了纸上。他甚至掏出随身携带的小镜子,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稀疏的头发,摆出一个自以为帅气的姿势,嘴里念叨着:“这样的我,小猫怎么能不心动呢!”
他从兜里摸出半块昨儿剩下的桂花糕,踮着脚往树杈上递:“小猫小猫,赏个脸,吃块糕再听我念诗呗!”猫被他吓了一跳,“喵”的一声,爪子一挥,半块桂花糕“啪”地拍在诗色瓜的脑门上,黏得他白胡子都沾了糖霜。诗色瓜抹了把脸,不仅不恼,还自我陶醉地转了个圈:“哎呀,这是在跟我撒娇呢!肯定是被我的诗感动得不知所措了!”说着就往树上爬,想把小猫抱下来“深入交流”,结果脚一滑,“噗通”一声摔进了旁边的灌木丛里,浑身沾满了树叶和草屑,活像个移动的鸟窝。更绝的是,他爬起来时,头顶还挂着个破蜘蛛网,上面沾着两只挣扎的小虫子,他却浑然不觉,对着空气作揖:“多谢小猫赠我‘珠钗’,真是有情有义!”还掏出小镜子照了照,满意地点头:“嗯,这造型配我的诗,刚刚好!”
中午回家吃饭,李大妈端上一盘清蒸鱼。诗色瓜盯着鱼,又来了灵感,嘴里念念有词:“鱼儿水中游,恰似美人娇。若能亲一亲,此生无他求。”说着就凑过去,对着鱼嘴“啵”地亲了一口,还吧唧了两下嘴,甚至伸出舌头舔了舔鱼的鳞片。李大妈看得眼睛瞪得溜圆,抄起筷子就往他手背上打:“老东西!你疯了?跟鱼都能亲上?”诗色瓜捂着手背委屈道:“我这是在和鱼儿共情!共情!你懂什么!”说着又要去亲鱼,李大妈气得把整盘鱼都端走了,诗色瓜趴在桌子上,对着空盘子继续念诗,还从兜里摸出个小梳子,对着盘子梳起了胡子:“鱼儿鱼儿你别走,我的情诗还没写完呢!要不我给你唱首《小情歌》?”唱着唱着,他竟自己红了眼眶,抹着眼泪说:“太感人了,我真是个深情的诗人!”他甚至掏出手机,给自己录了一段念诗的视频,边看边点头:“嗯,这表情,这语气,简直就是当代李白啊!”
下午,诗色瓜溜到小区门口的快递站。快递员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叫小美。小美正忙着分拣快递,诗色瓜坐在一旁,盯着小美的腿,又开始写诗:“小美送快递,长腿白如雪。若能碰一碰,此生无遗憾。”写完后,他捧着笔记本,脸颊泛红,仿佛已经碰到了小美白如雪的腿,陶醉地叹了口气:“唉,我这该死的才华,怎么就这么会写呢!”他又掏出随身携带的小镜子,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稀疏的头发,摆出一个自以为帅气的姿势,嘴里念叨着:“这样的我,小美怎么能不心动呢!”
小美分拣完快递,接过诗色瓜递来的本子,看完忍不住笑出了声:“大爷,你这诗写得真有意思。不过我男朋友要是看见了,该吃醋了。”诗色瓜一听,赶紧摆手:“误会,误会!我这是在赞美你的速度!速度!”说着还伸出手,想拍小美的肩膀以示“清白”,结果没站稳,“噗通”一声坐在了地上,屁股底下正好压着个快递盒,盒子当场被坐扁,里面的玻璃杯子“哗啦”碎了一地。小美吓得尖叫:“大爷!你没事吧?这可是客户的易碎品啊!”诗色瓜爬起来,拍了拍屁股,一本正经地说:“没事没事,这是用我的肉身为你的快递‘开光’呢!”说着还从兜里摸出个红布条,系在快递站的柱子上,嘴里念叨着:“开光完毕,万事大吉!”更离谱的是,他突然对着快递盒鞠了一躬:“杯子兄弟,委屈你了,下辈子我给你写首《杯具颂》!”说完还自我感动地抹了把眼泪,“我真是个重情重义的人啊!”他又掏出手机,给自己录了一段鞠躬的视频,边看边点头:“嗯,这诚意,这态度,简直就是当代关羽啊!”
晚上回家,李大妈把他的笔记本翻了出来,看着上面一首首“暧昧诗”,气得浑身发抖:“老诗头!你今天必须给我个解释!还有你脑门上的糖霜、手上的筷子印、屁股上的灰,都给我说清楚!”诗色瓜看着李大妈,突然老泪纵横:“老伴啊,我这不是老了嘛,就想找点乐子。我写这些诗,其实都是自我感动,我知道自己丑态百出,可我就是控制不住啊!”说着又从兜里摸出个小镜子,对着镜子照了照,“你看我这张老脸,还是挺有魅力的嘛!要不我给你写首《老伴颂》?保证比给小猫写的还深情!”他又掏出手机,给自己录了一段表白的视频,边看边点头:“嗯,这表情,这语气,简直就是当代徐志摩啊!”
李大妈看着他可怜巴巴又臭美的样子,气也消了大半,把笔记本往桌上一扔:“以后再写这些乱七八糟的,我就把你本子烧了!”诗色瓜赶紧点头:“不写了,不写了!以后我写正经诗,写歌颂祖国的,写赞美你的!”
下篇
第二天,诗色瓜真的写了一首诗:“老伴今年七十八,大我十岁胜春花。一生操劳为家计,我愿陪她到永远。”他捧着笔记本,站在李大妈面前,声情并茂地朗诵起来,朗诵到最后,自己哭得稀里哗啦,还不忘问李大妈:“老伴,你感动不?我自己都被自己感动了!”他自然又掏出手机,给自己录了一段朗诵的视频,边看边点头:“嗯,这表情,这语气,简直就是当代杜甫啊!”李大妈看完,嘴角忍不住往上扬,心里却偷偷想:这老东西,总算写了句人话,就是这自我陶醉的毛病,怕是改不了了。
可没过几天,邻居们又看见诗色瓜蹲在花园里,盯着一只正在打盹的乌龟,嘴里念念有词:“乌龟睡懒觉,模样真可爱。若能抱一抱,此生无烦事。”说着就伸手去抱乌龟,结果乌龟“嗖”地一下缩了壳,诗色瓜扑了个空,“哐当”一声坐在了泥坑里,溅了一身泥点子。他爬起来,看着手里的空壳,自我安慰道:“害羞了,肯定是害羞了!看来我的诗,连乌龟都能被打动啊!”说着就把乌龟壳套在头上,学乌龟走路,嘴里还念叨着:“乌龟乌龟,我们一起去流浪吧!我给你写《龟龟传》,保证比《史记》还精彩!”路过的小朋友都指着他笑,诗色瓜却以为是在赞美他,更加得意地晃起了脑袋:“哈哈,连小朋友都被我的才华折服了!”于是他掏出手机,给自己录了一段学乌龟走路的视频,边看边点头:“嗯,这姿势,这神态,简直就是当代齐白石啊!”
众人相视一笑,得,这老诗头,自我陶醉的毛病,是真改不了了。
李大妈看到这一幕,心痛不已,叹道:“都是我惯的。” 窗外的夕阳透过玻璃,在她脸上投下明暗交错的光影,也映出眼角深深的纹路。她想起四十年前,在巷口的杂货铺第一次见到诗色瓜的样子——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衫,怀里抱着一本卷边的《唐诗三百首》,正对着货架上的酱油瓶念念有词。旁人都笑他是“疯子诗人”,只有她看见他眼里的光,像暗夜里不肯熄灭的星。
“你写这些东西,能当饭吃?”那时她皱着眉抢过他的本子,却在看到“柴米油盐皆入韵,锅碗瓢盆亦成诗”时,悄悄红了脸。后来她劝他:“日子不是写在纸上的,是过出来的。把日子过成诗,比写一万首诗都强。”他攥着她的手,指腹粗糙却温暖:“有你在,日子就是诗。”
可现在,看着本子上那些不着调的句子,李大妈的胸口像堵了块棉絮。她想起中午他对着鱼嘴亲下去时的模样,想起下午小美打电话来哭笑不得地说他坐碎了快递,想起他头顶挂着蜘蛛网还自我陶醉的傻样。“老东西,你是不是忘了当初说的话?”她的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手里的笔记本“啪”地拍在桌上。
诗色瓜像个做错事的孩子,垂着脑袋站在一旁,稀疏的头发耷拉着,像霜打了的枯草。“我……我就是闲得慌。”他嗫嚅着,“别人都跳广场舞、下象棋,我就想写写诗……可写出来的东西,连小猫都不待见。”他突然抬起头,眼里蒙着一层雾,“他们说我老不正经,说我痴人说梦,只有你……”
李大妈的心猛地一揪。她想起年轻时,他把写满诗的本子塞给她,眼神里的期待与不安;想起他因为别人的嘲笑躲在屋里喝酒,她默默陪在他身边,把他吐脏的衣服洗干净;想起退休那天,他捧着一束野菊花回家,说“终于能安心写诗了”。这些年,他的诗从来没发表过,却把她的名字写在了每一页的角落。
她站起身,走到他面前,伸手拂去他头顶沾着的一片落叶。“我不是怪你写诗,”她的声音软了下来,“我是怕你被人笑话,怕你摔着碰着。”她拿起桌上的笔记本,翻到最后一页,那里夹着一张泛黄的照片,是他们结婚时拍的。他穿着借来的西装,她穿着洗得干干净净的布裙子,两人笑得像傻子。
“还记得你当初写的吗?‘粗茶淡饭甜如蜜,相濡以沫度朝夕’。”李大妈轻声念着,“日子是过成诗了,可写诗的人,怎么反倒忘了诗的模样?”
诗色瓜愣住了,随即眼眶通红。他伸手握住她的手,像年轻时那样。“我错了,老伴儿。”他声音哽咽,“我不该瞎胡闹,不该让你担心。”
李大妈叹了口气,把笔记本递给他:“写吧,想写就写。但下次再爬树抓猫,可得小心点。还有,不许再对着鱼亲嘴,那玩意儿腥。”
诗色瓜破涕为笑,用力点头:“哎!听你的!以后我就写咱们的日子,写你每天给我做的红烧肉,写你种在阳台的月季花,写……”
“行了行了,别贫了。”李大妈笑着打断他,转身去厨房端菜,“赶紧洗手吃饭,今天给你做了最爱吃的糖醋排骨。”
夕阳的余晖洒在餐桌上,映着两人相视而笑的脸。诗色瓜翻开笔记本,笔尖在纸上轻轻划过:“老伴鬓已霜,恩情比天长。朝夕相伴处,皆是好诗章。”
窗外的桃花落了一地,像铺了层粉色的雪。那只流浪猫蹲在窗台上,舔了舔爪子,似乎也听懂了屋里的温情。日子还在继续,诗色瓜的情诗江湖里,永远有李大妈的位置,那是他所有灵感的来源,也是他一生最温暖的归宿。

作者尹玉峰系都市头条编辑委员会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