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在喧哗中倾听寂静
——重读福克纳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
张兴源
延安的城与乡,陕北的梁与沟,我写了半辈子。从志丹的山川,到杏子河的流水,从延河的炊烟,到宝塔的晚照,我以为自己的笔已经和这片土地长在了一起。可文学的妙处,就在于——你以为已经认得她,她偏要从另一个方向走来,让你重新打量。
2021年深秋,全城再度封控。一个下着细雨的午后,我从书架上抽出那本翻过不知道多少遍的《喧哗与骚动》。书脊已经泛黄,纸边微微卷起,是旧相识了。可这一次翻开第一页,那句“透过栅栏,穿过班吉脑袋里那个纷乱的世界”,忽然让我愣住了。不是因为陌生,恰恰是因为太熟悉——我在一个白痴的呓语里,听见了和我故乡相似的那种心碎。
一、站在四月的花园里,一个白痴在等
我常想,我们陕北的汉子,多半是粗犷的,说话办事直来直去,不大会拐弯。我写出东西来,也习惯把道理掰开揉碎了给读者,老老实实地讲,一五一十地写。可是第一次捧起福克纳的时候,我心里那个“老实”的秤砣,当真晃得厉害。
四月,美国南方花园,一个三十三岁的白痴班吉——实际上他只有三岁孩子的智力——站在大门的栅栏边。他闻着外面飘来的高尔夫球客的吆喝声,一声“Caddie”(球童)让他猛然想起姐姐凯蒂。同样的音节,不同的意思。此后一页接一页,那些涌入脑海的怪诞画面交叉切换,完全没有逻辑的编排:有时是三十三年里某个晴天,他突然嗅到凯蒂身上像树的气味;有时是铁丝拧成的围墙,在脚底下滑过的沙子无声地辗过内心的灼热。
这就是福克纳给人们做的第一面镜子:用白痴的眼光去映照一个南方家族的轰然坍塌。
最初读到这里,说实话,我是愤懑的:文学怎么可以这样“胡写”?时间、地点、人物全部搅作一团,像泡在水里的宣纸,污墨纵横,哪还有一张完整的形迹?可是后来,当我在延安的高原上目击那轮落日于沟壑间顷刻沉落,当满目的阴影和余晖在黑魆魆的群山之巅剧烈交错,我突然明白了——如果说时间是一个无尽的黑洞,那么班吉脑子里那些碎片的拼接,就是折射永恒黑暗的一粒光。
凯蒂的那股树香,对于班吉而言,像枷锁,更像烛照。他每嗅到树的味道,就回溯一次姐姐失贞之前的日子。其实那不是他在思考;他根本不会思考,他只能感受。气味、光线、触碰、声响——这些原始的感官碎片,在班吉的世界里构成了一张永远无法闭合的网。他没有“过去”,也没有“现在”,他是一个困在纯粹感官里的囚徒,却也是整个故事里唯一不会说谎的记录者。
美国南方的豪门望族,在工业文明的碾轧下分崩离析。老庄园主们醉醺醺地守着所谓的“高贵传统”,却在精神上已经一败涂地。而他们眼中的“白痴”,歪歪斜斜地站在这片废上,用本能的嚎叫与呜咽,道出了一切。
这不能不让我想起老家陕北的那些山村。沟壑纵横,十年九旱,多少人家从大户沦为贫农,从窑洞搬到窝棚。也有高门大户的宅院,年复一年地颓圮。可村里那些智力残疾的人,有时反倒比谁都活得明白——他们不懂世故,不信谎言,饿了就哭,高兴就笑。他们是最原始的、未被文明染过的那面镜子,照出的恰是文明自身最丑陋的面孔。
福克纳的卓绝,就绝在这“原始”上。他用白痴视角,歪斜着透视这个世界。班吉是那个走错了时间的先知。他不懂什么是“没落”,但他的感官替整个时代作出了判决。福克纳用白痴的视角,完成了对现实最深刻的批判。
二、哈佛的钟声与怀表:一个溺亡者的最后独白
班吉篇喧哗过后,是昆丁篇更深、更哑然的骚动。
如果说班吉的世界是一片混沌、杂沓的感知流,那么昆丁的叙述就仿佛一个人深陷于流沙,呐喊的声音被一层层吞噬,最后一秒仰望的天空,唯剩下阴暗的暴风。1910年6月2日,哈佛大学校园,昆丁·康普生三世,这条南方种植园经济的末路贵胄,在这一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的叙述,是濒临死亡的灵魂最坦诚的自省,也是整部小说里最令人心碎的一个乐章。
那天早上,他砸碎了祖父留下的怀表——这只表曾见证了一个家族的荣光,如今却成了压垮这个青年的最后一根稻草。昆丁不是一个行动者,他是一个沉溺于时间与荣誉的思辨者。他脑子里无时无刻不在盘旋着南方庄园的古旧老歌:家族的辉光、祖辈的骄矜、沉默的黑奴、洁如白茶的南方淑女……可是他亲眼所见的是什么呢?父亲酗酒空谈,母亲怨天尤人,妹妹凯蒂水性杨花,弟弟班吉痴呆无用。
一切的崩坏都集中到了凯蒂身上。凯蒂是昆丁潜意识里的情结,承载着他眼中的家族纯洁,和他无法面对的现实玷污。当凯蒂失身,对他而言,这不仅是妹妹道德上的堕落,更是整个南方贵族大厦的倾覆。
“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莎士比亚《麦克白》里的这句台词,被福克纳信手拈来,描摹了昆丁精神世界的分崩离析。昆丁对时间的感受与班吉恰恰相反。班吉困在永恒的“现在”,而昆丁被钉死在“过去”。过去的重量压在昆丁的胸口,使他无法呼吸。家族的荣誉像一套无形的镣铐,将他捆绑在一座早已不存在的丰碑上。他越是试图守护那个“古老、美好”的南方,就越是被那个南方的幽灵拖入深渊。
说到此处,我倒想起了我们陕北的一些地方。几百年老宅,里面住着打盹的老人,他们也爱讲祖上的辉煌,讲多少石粮食,讲多少亩土地,讲骑高头大马赴省城赶考的先人。可那辉煌毕竟是旧纸堆里的黄页了。年轻人学成后奔走四方,留守的老人日益凋零。这难道不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没落”?不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骚动”?当昆丁跳进查尔斯河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他其实不是自杀,他是溺水——溺于一个沉没的时代,而他偏偏拒绝游出来。
在昆丁篇中,福克纳运用了长篇的、没有标点打断的意识流动。这种技法源自詹姆斯·乔伊斯和弗吉尼亚·伍尔夫,但在昆丁这里被赋予了前所未有的情感分量。那些大段的心理独白,不是简单的技巧炫示,而是一个行将崩溃的灵魂在悬崖边缘的回望。句子与句子之间没有标点间隔,仿佛时间本身已经失效,意识在无节制的流淌中自我消解。
福克纳仿佛在用昆丁的死亡,宣判传统南方叙事的终结。
三、冷血记账人的字典里没有“南方”
读完了班吉与昆丁的篇章,原以为福克纳会继续飘浮在意识的河流中,可到了杰生的视角,一切骤然冷硬下来。
杰生·康普生,是康普生家族中的第三个儿子,却无疑是最没心肝的那个。他既不沉迷于历史,也不眷顾于亲情,脑子里的算珠一上一下,盘算的永远是那几个铜板。在这个世界上,杰生眼里没有信仰,没有尊严,没有家人,只有能够数得清摸得着的美元。
凯蒂生下私生女小昆丁之后被逐出家门,杰生摇身一变成为家庭的执政官。他常年克扣凯蒂寄给女儿的抚养费,逼迫外甥女过着落魄的日子,心里却还满是忿恨,认为全家人都是他的累赘,把他“拖累”到小镇杂货铺干苦力。
如果说班吉是时代的回声,昆丁是时代的挽歌,那杰生就是福克纳笔下新时代南方人的缩影:冷血、务实,与一切“旧南方的价值”撇清干系。
从杰生的叙述里,我们再也看不到感官的朦胧,也看不到思辨的长叹,只有赤裸裸的怨毒与算计。他把自己的一切倒霉,归结于白痴弟弟浪费家资,归结于妹妹败坏门庭,归结于父母的无能保守——但他永远不会反省自己。
福克纳在前三个叙述者之间,构建了一种精妙的递进:班吉代表的是“南方过去”的感官余韵,昆丁代表的是“南方过去”的精神挽留,而杰生代表的则是“南方未来”的实用主义——却是一种已经丧失了所有道德底线的实用主义。这三种不同的意识流,实际上对应着南方社会在面对现代化浪潮时的三种不同反应:沉湎于回忆、试图挽救、彻底抛弃。而杰生的“抛弃”,在福克纳看来,恐怕才是最可怕的一种——因为它没有任何精神上的替代品,只有赤裸裸的贪婪与仇恨。
当我重读杰生篇章时,脑子里总浮现出记忆里一些背井离乡的人。他们不是自愿离开,而是在巨大洪流的冲击下,不得不转投进机器林立的另一种生活。但是他们变得急功近利,一切用价格衡量,最后灵魂被异化得面目全非。这大约就是柏格森所说的“断裂”:时间断裂了,断裂得人只有在利害算计里存活,而无法在精神上栖息。
杰生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只有一个永不满足的“现在”。杰生的悲剧,就是真正的现代人的悲剧。
四、复活节的黑人教堂:一面未被锈蚀的镜子
当三兄弟的声音次第沉寂,第四部迪尔西篇的光线终于变得普照而恬静。这一次,福克纳放下了第一人称的迷魂阵,切换成了全知的第三人称。
迪尔西是康普生家族的老厨娘——一个饱经沧桑的黑奴老妇。当康普生一家人互撕互憎的时候,是这个黑人使女,无怨无悔地操持着残破的家。对小外孙勒斯特,她把最严酷的教诲和为数不多的温情同时灌注;对白痴班吉,她用自己的怀抱挡开了所有歧视与羞辱。
她是历史的见证者,更准确地说,她是这个家族仅存的良心。她的视角被放在全书的最后,不仅是叙事技巧上的补充,更是道德判断上的收束。
迪尔西篇中有一个镜头令我心弦震撼:复活节那天,她带着班吉走进黑人教堂。牧师的布道词雄浑有力,像潮水拍打着岸壁,迪尔西的泪水无声而汹涌地落下。福克纳没有写她当时在想什么,但我仿佛读懂了——她哭泣的,不是康普生那家人,而是整个南方“迷途”的现代人,在上帝面前丧失了忏悔的勇气。迪尔西的仁厚、朴素和信仰,对比杰生之流的阴暗、贪婪与残忍,这是福克纳借黑奴这双眼睛,对世道的无言控诉。
福克纳曾说,他为这部小说“流了太多的血”。的确,从迪尔西的视角看去,前三个视角所有的碎片终于拼接完成,所有的喧哗终究在沉默中得到了镇静。
如果班吉叙述的是“纯真”,昆丁叙述的是“悲剧”,杰生叙述的是“疯狂”,那么迪尔西叙述的,正是“忍耐”——一种近乎神性的、在最黑暗的环境下仍然不熄灭的忍耐。
这让我想到鲁迅笔下的阿Q,想到老舍笔下的骆驼祥子。他们都是在时代的泥泞里挣扎的小人物,却折射出比那些“大人物”更深刻的人性光芒。福克纳的小说,表面上写的是密西西比一个家族的故事,实际上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生存处境的寓言。
五、形式本身就是内容:当小说不再“好好说话”
说过了内容,更想说一说福克纳的叙事形式。
我们写了几十年传统现实主义的人,早就习惯了将故事“工整”地描摹下来。时间从A到B,人物沿着因果链条走动。可是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中,用最犀利的刀子,把平稳的时间之流切得粉碎。他把四个日期(三天与前后相隔的回忆片段)缝缀起来,让叙述在1928年的现实和过往之间频繁跳跃,制造了巨大的“迷宫”效果。
这种结构绝非简单的炫技,而是有着深刻的哲学基础。
福克纳曾坦言,他深受法国哲学家亨利·柏格森时间哲学的影响。柏格森区分了“物理时间”与“心理时间”——前者是可计量、可分割的客观维度,后者则是主观体验中的“绵延”,是生命意识的真实流动。在柏格森看来,传统小说所遵循的线性叙事,恰恰违背了人类意识的真实运作方式:我们的记忆中,过去、现在与未来从来不是排成一列的火车车厢,它们相互渗透、彼此缠绕,在意识的深处共同构成一道完整的“绵延”。福克纳深解其中三昧,他大胆打破故事板结的时序,把真实的心灵乱流,活生生地刻画出来了。
班吉篇中,白痴的混沌意识本身就是对线性时间的彻底解构。昆丁篇中,自杀者对于未来的否定和对过去的沉迷,则在心理时间层面展现了另一种“断裂”。迪尔西篇最后的第三人称叙事,把前三章所有碎片收纳起来——这种结构本身,就是一种时间的愈合尝试。
美国现代主义文学的兴起,恰恰和这种“时间焦虑”互为表里。1900年前后,工业革命与资本主义扩张所编织的物质时代,把人挤压成了一个个符号。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到经济大萧条的崩盘,美国社会传统价值基础几乎摇摇欲坠。以海明威、菲茨杰拉德、福克纳为代表的“迷惘的一代”,不再相信文明必然进步,不再相信旧有理性能够圆满解释世界。他们避开稳定的叙事,转向支离破碎的内心风景。于是意识流手法、蒙太奇剪辑、时空颠倒,成为全新的表现形式,让主观感觉替代客观描写,让意识碎屑成为精神孤岛的化石。
在整个西方现代主义文学思潮的版图上,福克纳无疑是巨擘之一。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中细腻的心理时间,乔伊斯《尤利西斯》中一天之内宏大的意识流拼贴,伍尔夫笔下女性意识的流淌……这一切与福克纳“约克纳帕塔法县”的喧哗与骚动相互呼应,共同构成了20世纪文学现代主义运动的一次精神大爆炸。他们都在做同一件事情:颠覆传统小说那种“从头到尾讲好故事”的叙事习惯,转而将表现的重心从“外部事件”转向“内心世界”。
然而,我必须坦率地承认——也许这正是一个现实主义者的“固执”—— 西方现代主义文学,虽然在艺术形式上取得了令人炫目的成就,但就其精神指向而言,整体上是为那个正在没落的资本主义世界服务的。无论是昆丁对南方逝去荣光的病态迷恋,还是杰生对金钱的无止境追逐,抑或是班吉意识中那些支离破碎的感官印象,它们共同描绘的,正是一个失去了意义坐标的世界的崩塌图景。福克纳看到了崩塌,但他没有——或者说无法——为这个崩塌的世界提供一条走出废墟的道路。他让迪尔西进入教堂聆听布道,让她的泪水在黑人的信仰中找到片刻的安慰,但这终究是一种个体的、情感性的救赎,而不是对那个正在吞噬一切的系统本身的超越。这恐怕是现代主义文学无法逾越的局限。
但是,作为一个在传统现实主义土壤里扎下根来的人,我也必须真诚地承认: 现代主义文学的艺术形式,给了我们这些信奉现实主义的人,一笔非常珍贵的财富。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中向我们证明了:形式从来不是内容的容器,形式本身就是内容。当你要讲述一个分崩离析的世界,你不能再用一条笔直的线去画它的轨迹。你必须像福克纳那样,把那个世界本来的样貌,原原本本地摊开来——哪怕它是杂乱的,是破碎的,是无法用一句话概括的。
对我们这些写作者而言,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我们应当放开心胸,去学习一切有益的形式创新,但同时要守住自己对生活的真诚与洞察。我们写黄土高原的变迁,写延安乡村的凋敝与再生,写那些在这片土地上挣扎求存的人们——我们当然可以用福克纳式的多声部叙事,可以用时空错置的手法,可以用意识流的内心独白。但所有这些技法,都必须服务于一个目的:更加真实、更加深刻地呈现我们这块土地和土地上的人们。
技法的背后是什么?是对现实的责任,是对人生的担当。没有这份担当,再炫目的技法也只是空洞的笔墨游戏。
这一点,福克纳本人其实也是认同的。他在诺贝尔文学奖获奖演说中有一段话,至今仍让我每每读到便心头一震:“我认为总有一天这些痛苦和挣扎会被淘汰,到时笼罩在人类身上的只有对和平、忍耐、同情的持续思索——那关乎尊严、奉献和荣耀的种种思考才是人类作品的永恒命题。”
福克纳看到了资本主义的没落,但他更看到了“尊严、奉献和荣耀”。这使他没有沦为简单的虚无主义者。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位现代主义文学巨匠,骨子里有着比许多现实主义作家更为深刻的道德关怀。
六、一只怀表、一棵树与一个未竟的南方
福克纳笔下的那个美国南方,在今天看来像是隔了百年的旧画。南方庄园主面临工业浪潮,巨大的恐慌、浮华与繁冗并存。可他经过主观的折射,透视出的却是一个全人类的秘密——现代社会中,人如何与自己的精神断裂拼搏?
在我们身边,传统的乡村伦理正在迅速消解,乡土情谊与商业逻辑激烈碰撞,金钱的法则正在无孔不入地渗透到人际关系的每一个角落。有多少个家庭,像康普生家一样,在沉默中坍塌?有多少个年轻人,像昆丁一样,被无法承受的期待压垮?有多少个人,像杰生一样,在计算与攫取中彻底丧失了道德的底线?又有多少个人,像迪尔西一样,在绝望中仍然坚守着最后的善良?
《喧哗与骚动》不是一部向人们提供答案的书。它是一面镜子,让我们看清自己生活中那些不堪面对的裂缝。它的每一个声音,都不能说明整座城堡的真相,但当这些零碎的声音合在一起,就演绎了一场宏大的、无声的悲剧。福克纳四部曲的形式设定,似乎已经指向了诠释的不可能性——可是第四部迪尔西的出现,又仿佛在不可能的迷宫里,塞给了我们一堵能够倚靠的墙。
文学的艺术,也许正在这里。福克纳没有回答我们“(美国)南方为什么没落”,他只摆出一个白痴、一个溺亡者、一个冷血之徒、一个忠仆,用四种交错的叙述,无情地剖开一个个灵魂。而我在延安的黄土地上,重读福克纳,不是为了照搬技巧,而是为了我自己的文学之路,走得更远、更加坚实。
合上书,我忽然想起了一件往事。那是好些年前,我去宜川县一个村庄采访,坐在一位老农家的窑洞炕沿上。老农指着院子里半截倒塌的磨盘,说了一句话:“人哪,得把自己走稳了,才能把日子过老实。”他不懂什么现代主义,甚至没念过几年书。可他这句话里,有福克纳那样的深刻和良知,有一个从几千年农耕文明中沉淀下来的朴素智慧。
文学到了高处,无论是福克纳,还是写黄土地上的一个老农,好像终究是相通的。
我不敢说我完全读懂了《喧哗与骚动》——谁知道呢,每一次重读,我都觉得自己像一个站在迷宫入口的孩子。但我愿意站在那儿,听一听福克纳内心的声音:喧哗里面有寂静,骚动下面有安详。
而一个真正的写作者,不就是要在喧哗中倾听寂静,在骚动中捕获永恒吗?
2021年秋初稿于延安市十二万卷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