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韩虔潉
韩新民,当过兵,凑的钱,买辆车,依维柯,24座,三十万,凑钱啊,从资中,到成都,汽运司,与车站,签合同,搞联合,跑客运,在站内,车遭偷,谁下手?啥时候?几个贼?在场的,司机们,是证人,写证明,公安局,立铁案,可法院,盗窃案,为什么,民事判,廿七年,偷车的,偷到乐,大客车,昨偷走?昨销赃?谁得手?刑事案,民事审,执法的,这法官,违程序,害国家!要还账,韩新民,登报纸,苦寻车,维权难,气急病,患癌亡,妻大病,子护理,生活难,战友哭!党纪律,法制度,在哪里,冤假错,控告啊!
详见1998年成都市成华民初字第1645号民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