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违法抗法该休矣 三大法律铁律护江山
评论员:法律专家教授
依法治国是治国安邦的根本,依法行政是公职履职的天职。法治最硬核、最不容变通的铁律只有一句:终审一锤定音,铁案终身定格,权力必须无条件服从法律。 任何行政机关、任何公职人员,都没有凌驾司法、规避判决、对抗法律的特权。
历时四年的渌口区杨梅山项目行政乱象中,株洲市渌口区、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株洲市司法局三家单位深陷其中、履职失范、层层失守,出现了典型的权大于法、程序空转、知法违法、知错不改、阳奉阴违等严重问题,堪称全市法治建设反面典型,极具警示教育价值。
一、司法终审一锤定音,铁案如山、终身不改
2023年,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依法撤销涉案项目审批,明确判定:项目选址不当、程序违法、原址不具备合法建设条件。
司法终审,就是一锤定音、尘埃落定、盖棺定论。生效判决的既判力、羁束力、权威性终身有效,对渌口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均具有绝对、刚性、不可突破的约束力。
法律底线极其清晰:谁敢没有法定依据、未经再审推翻判决,私自绕开司法结论、变相重启原项目,谁就是违法抗法!
任何以“重新论证、重新受理、重新公示”为名,换汤不换药、换壳重作、原地复活违法项目的操作,都是刻意规避法律、玩弄程序花招、公然挑战司法权威,必须依法受到制裁、依规严肃追责。
二、两大法治铁律红线高悬,任何人不可僭越
第一,信赖保护、一事不再理、法不溯及既往铁律。
群众基于生效终审判决形成的合法信赖,受法律绝对保护。已经司法终局定案的事项,不得旧事重提、不得二次处置、不得变相翻盘。三家涉案单位长达四年反复折腾、反复重启、反复空转程序,严重破坏法治预期、肆意透支政府公信、人为制造官民矛盾。
第二,实体从旧铁律。
司法终审锁定的实体事实、实体定性、实体结论不可逆、不可推翻。新程序改不了旧实体,新审批翻不了旧判决。 地址不变、地块不变、项目不变、争议不变,无论包装多少次、变通多少次,本质仍是同一个被司法否定的违法项目。
合法路径只有一条:放弃原址、异地选址、全新合规报批。 原地变通、原地重启、原地翻新审批,全是彻头彻尾的违法行政。
三、三单位层层失守,各有短板、各有过错、一错再错
一是渌口区:主导违法、执意蛮干、对抗终局裁判。
终审判决生效后,渌口区相关班子、分管领导大笔一挥:“原则同意“,拒不尊重司法定论。一把手执意批示,〝请调研”,而不是果断制止。渌口区执意推动原址复建,以行政意志替代司法结论,以地方权力架空国家法律,是本次四年违法闹剧的主导者、始作俑者。长期以权代法、任性行政,为全市法治工作添乱、为社会治理制造纷争。
二是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知法犯法、执法破法、顶风违纪。
作为环保法定主管部门,本应严守生态红线、尊崇司法权威、带头依法行政,却明知项目原址已被终审判决依法否定,仍在2026年1月8日公然受理同一地块、同一项目的环评公示。刻意隐瞒司法裁判事实、刻意搞程序空转、刻意换壳复活违法项目,是典型的懂法违法、执法犯法、明知故犯,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三是株洲市司法局:法治把关失守、监督缺位、履职放空。
市司法局作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牵头单位、行政执法监督主管单位、行政复议把关单位,肩负着护法、守规、纠错、纠偏的法定职责。面对长达四年明显的程序违法、行政越权、对抗司法乱象,视而不见、督而不查、察而不纠,法治监督形同虚设、制度笼子彻底空转,放任违法行政持续蔓延、放任权力任性持续泛滥,严重失职失责。
四、痛批“两面人”作风:嘴上拥护法治,行动对抗法律
最值得警惕、最必须整治的,是三家单位少数干部典型的两面人、双面人格恶劣作风。
台上表态: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坚决依法行政;
台下操作:藐视法律权威、架空终审判决、任性滥用职权、持续制造纷争。
对党忠诚,是知行合一的忠诚,不是挂在嘴边的口号;
依法治国,是落地执行的行动,不是装点门面的标语。
相关人员早已深陷违法泥潭,长期迷途不悟、执迷不返,不仅自己不能自拔,还持续带偏工作、拖累单位、误导基层、祸害群众、扰乱社会稳定大局。
五、郑重正告三单位:四年违法闹剧,必须彻底休矣!
在此严肃正告渌口区、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株洲市司法局:
终审已定,一锤定音!
铁案如山,不容推翻!
权力必须服从法律,行政必须服从司法!
任何绕过法律、规避判决、换汤不换药的变相违法操作,无论包装多么完美、程序多么花哨,违法本质不变、违法后果不变、追责问责不变!
不要再玩弄花招、不要再诡辩抵赖、不要再程序空转、不要再祸害群众、不要再给市委市政府添乱添堵。
长达四年的违法抗法乱象,到此终结、到此归零、到此休矣!
全市所有公职部门、全体党员干部当以案为镜、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彻底破除权大于法的错误思维,彻底摒弃任性用权的霸道作风,敬畏法律、敬畏司法、敬畏公平正义,真正让权力在法治轨道运行,以法治正气守护民心、守护稳定、守护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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