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浅论农民和他(她)们的维权
想想事情的开头,全赖自己的法律意识浅薄,对当权者的依赖性太强。自以为它们会把村民的每一件事情,按照自己的职责尽力维护和办理,万万想不到里面有数不清的坑坑、道道!!
“为人民服务”当头的年月(也许是自己的认识),干部应该对这种事情按顺序办理且有意引导村民走即简单又有效的、条理性的道路完成。即对得住上级部门的委托也称得起村民领导者的身份!
坑,确是他们给一点点设下!!
“什么都不知道”!推脱责任在前。在问,让你自己去找上级部门!
真不知道吗?????
一个项目的落成,一级行政首脑不知道!!放屁吧!现在想来,真不知道这种干部到底是不是在“为人民服务”!!他让你去上级部门去找,是把你推近漩涡的第一步!
进了上级部门,一系列的取证和核实,一系列的问题你自己跑的晕头转向。
领导们说的冠冕堂皇,句句是理,让你口服心服,顺着他们的路一步步走,碰着星期等星期一,挨着礼拜天在等礼拜一!!
不知道咋的,一种法理和世俗都认为好办的事情,就成了弯扭七八的曲折之路!
你用我的地方,在没有让我知道的情况下,施工了,难道不算侵犯我的合法权益!!?
现在是法治社会,一个农民的权利,这样不值钱??
被领导们摆弄的晕头转向的情况下,慢慢走进正耿。象牛犊子拜四方一样,求爷爷告奶奶的一一求过,还是让你找上级的那位给你办理,按着它的思路解决,你就是不愿意都没有你说话的机会,他再和上级部门去说和,还是去上级部门解决,找出了它们觉得合法合理的方案去解决!!!
这集体的东西,到底是谁当家???
我该享受的合理合法的权益,成了它们说了算?顺着他们的安排,事情解决的顺顺利利,过后还得让你说他们的好,是它们给你解决了问题!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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