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补齐监督制度的短板中国现行的权力监督制约,本质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制度治权,与西方资产阶级三权分立有本质区别,卢化南、张永丰提出的《如何根治腐败》的文章,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权力,制衡体制观点细化和延伸,符合我国政治体制的核心逻辑。
我国坚持党的自我革命与制度治权来治理腐败,和西方“三权分立”式权力制衡存在根本差异:
本质不同:中国古代的权力制衡核心是“以权制权”,本质为维护皇权专制;西方三权分立是资产阶级不同利益集团的分赃与制衡,服务于资本利益。而中国共产党的制度治权,核心是“治理”而非单纯“制约”,主体是人民,坚持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通过制度规范权力运行,防范腐败同时保障权力服务人民。
实践路径不同:我国自革命时期就确立了民主集中制,逐步发展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时代更是通过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三不腐”等举措,构建了系统完备的制度治权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这是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远比西方权力制衡更能保障人民利益、提升治理效能。
我国政治实践中的权力监督特征:我国始终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同时通过制度化建设实现权力的科学配置与监督,比如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落实任期与年龄限制、推进高比例的政治精英轮换,每五年中央委员会委员更新比例可达60%以上,既保证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又能持续吸收新鲜血液、保持制度活力,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权力监督实践,绝非照搬西方三权分立模式。
我国治理腐败的核心方略是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通过党的自我革命+人民监督的双重方案,从根本上遏制腐败,这是被实践证明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道路。
1: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嵌入式”监督。针对权力运行的日常监管盲区,全国多地纪检监察系统自2022年起全面落实派驻机构改革:派驻人员人事关系、考核体系完全独立于驻在单位,直接对上级纪委监委负责,全程嵌入驻在单位“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决策全流程,一旦发现决策违反程序、存在利益输送风险,可直接行使否决权。仅2023年,全国派驻机构就制止违规决策1.2万余起,涉及资金超3200亿元,派驻单位腐败案发率较改革前下降41%。
2:浙江“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浙江省2023年上线全国首个省级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系统,打通了住建、交通、卫健、教育等23个重点领域的业务数据,设置了“工程超预算30%自动预警”“医保报销异常高频触发核查”“惠民补贴发放名单交叉比对”等1200余条监督规则,一旦出现“同一道路3年内重复立项”“补贴发放对象为公职人员家属”这类异常情况,系统会自动将线索推送给纪检部门,无需人工举报。平台上线一年来,通过自动预警查处的腐败问题占比达37%,问题发现时间平均提前了11个月。
3:村务监督委员会“微权力”约束。针对基层小微权力腐败问题,全国所有行政村已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负责监督村集体资金使用、项目发包、补贴发放等所有事务。比如河南部分地区推行的“四议两公开”配套监督机制:村集体任何项目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内容、实施结果全程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项目验收,一旦发现违规操作可直接叫停,2023年全国农村基层腐败信访量较2018年下降了58%。
要进一步优化权力监督机制,核心在于从“事后查处”向“全程预警”和“系统治理”转型,重点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发力:
数智赋能:从“人防”向“技防”升级。建立统一的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打通住建、交通、审批等部门的数据壁垒,实现行权轨迹全留痕。通过AI算法对招投标项目、大额资金拨付、民生补贴发放进行实时碰撞分析,针对异常数据自动触发红色预警,确保监督与行权如影随形,让权力在阳光下数字化运行。
机制重塑:推动“嵌入式”向“闭环式”演进。优化派驻监督职能,将监督切口前移至决策初期。建立“发现问题、精准反馈、限期整改、结果回溯”的完整闭环,不仅要查出“点”上的腐败案,更要通过回溯分析找准补齐制度短板,将整改成果直接固化为数字化的审批规则,压缩人为操作的弹性空间。
协同共治:强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下”贯通。在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整合纪检监察、行政审计与群众监督。通过移动端平台让村务、政务公开更透明,降低群众参与监督的门槛。同时加强上级纪委对基层监督的垂直指导,解决“基层监督软、熟人社会难开口”的痛点,形成全天候、全覆盖的监督网络。
周后来
202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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