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朝洛宁县的三大“民告官”事件
周流宗 文
在大清王朝长达二百六十余载的统治岁月中,河南府永宁县(即今之洛宁)曾接连上演三起声名远扬的“民告官”事件。此等事件之所以闻名遐迩,乃是由于彼时不仅在县、府衙门闹得沸反盈天,且事态已然闹至河南巡抚处,更有甚者,竟惊动了朝廷。
三、光绪末年的农民缴犁耙事件
在洛宁历史上,曾发生过两次农民“缴犁耙”事件,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个创举。
第一次是在大清末年的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四月。这一年,永宁大旱,井河干涸,庄稼枯死,粮价飞涨,多数农户都揭不开锅了。然而,县政府却一再在农民头上加税。
去年,上任县长说是废科举,办学堂,要每亩加收100文,今年,新任代理知县史坤又以修缮校舍为名每亩加收100文,像这样的苛捐杂税,割了一茬又一茬,老百姓哪能受得了?
于是,经长水后湾晚清秀才廉凤梧牵头,组织长水、冯西、东仇、底前、陈宋等里数千群众背上犁耙,围到县政府门口,声称:天旱无雨,老百姓被逼无奈,已无活路,现情愿把犁耙缴给政府,另寻活路。
县令史坤想尽一切办法,弹压不住,只能把这个情况逐级上报河南巡抚衙门,最后竟然惊动了朝廷。
这里,有河南巡抚张人骏向朝廷呈奏有关此事的《请旨严处折》。其全文如下:
河南巡抚兼管河工事务臣张人骏跪奏,为参代理永宁知县史坤筹捐不善,酿成祸端,请旨严处以儆谬妄,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查本年四月间,据代理永宁知县史坤禀,该县为修理学舍,每亩田地加赋百文。匪人造谣为建造教堂,遂煽惑数百民众于四月十五日持械入城滋闹。会营督队弹压,双方形成互殴。数名兵勇被匪徒所伤,愤怒异常,遂开枪格毙匪党三名,拿获二十余名,余众窜逸等情。
臣恐史氏所禀不实,着派河南府知府刘庚寿亲诣查办,并饬管带豫北营游击谢宝胜率队驰往弹压。四月二十日,匪首张同林、曾天福又裹挟民众千余逼近县城,妄图进城复闹。豫北营果断出击,拿获曾天福等匪徒多名,立时驱散余众。

据刘庚寿查讯起衅根由,实缘永宁代理知县史坤扩充学舍,因经费不敷,于禀准已筹各款外另加田赋,勒限清缴。以致舆情不服,百余民众肩荷犁耙进城与官理论。匪人乘间造谣惑众,混入滋闹,致酿变故,并非与教为仇。著匪曾天福供:与张同林为伍,因闻民众闹捐,意欲乘机抢夺,纠约百余喽啰随众入城。
格斗中,曾天福受伤被俘,另有三匪丧命,二十余匪被拿获,张同林带余匪逃逸。经提讯拿获各犯。查明:马典贵、曾石虎、廉凤梧三人带头起哄,暂行关押候审。余者俱胁从附和,悉交正绅保释。所加田赋出示停收,取具各里永不滋事甘结,民情如常安帖。
该县史坤虽为修理学堂加赋,亦属苛派,况未事先禀明;匪徒煽惑造谣,又未能预为防范,以致激成事端,难辞其咎;事后又捏造谎言,百般狡辩,犹为荒谬。臣请将永宁代理知县史坤即行革职,并提犯官案卷至省府交谳局申办。
除批司遵照,并饬辑逸匪张同林等惩办外,理合恭折具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可见,这件事情闹得不小,最后竟惊动了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根据这个奏报,官府从两个方面处理此事,闹事的和县太爷各挨五十大板:一方面将带头闹事的马典贵、曾石虎、廉凤梧关进牢狱,听候发落。对于乘间闹事的土匪头子张同林等缉拿归案,从严惩办。而对于一般闹事群众则按“胁从不问”,交由乡绅保释,各自回家。另一方面对于代理县令史坤,虽为修理学堂加赋,但也属于随意加重农民负担的“苛派”行为。况且事前不汇报,事中不防范,以致“激成事端,难辞其咎”。加之事后又捏造谎言,百般狡辩,最后被革职查办。
至于被关进牢狱的三个人,马典贵、曾石虎没等到判决就病死牢中,廉凤梧正好遇到两宫驾崩,新皇登基,大赦天下,竟奇迹般被放了出来,回到洛宁。
从这三个案件可以看出,即使在封建社会,统治阶级也知道“民意不可违”的道理,一旦酿成事端,必然拿地方官员出气,而执掌一县之权的“七品芝麻官”则往往成了封建王朝的“替罪羔羊”。
这三起事件,从和平请愿、依法诉讼到激烈抗争,从地方调解、立碑为证到直达天听,不仅反映了清代基层社会的尖锐矛盾,也展现了民众在体制内外的多重抗争形态,以及朝廷在“惩官”与“抚民”之间的权衡之术。

作者简介:周流宗,男,汉族,1957年1月出生,河南省洛宁县赵村镇人。1980年毕业于洛阳师院中文系。历任洛宁县计生委秘书、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杨坡乡党委书记、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现为河南省书协会员,洛阳市摄影家协会会员,《洛宁史话》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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