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之不存,爱自何来?
——批“家是讲爱的地方,不是讲理的地方”等谬论
李千树
“家是讲爱的地方,不是讲理的地方”——此语流传甚广,看似温情脉脉,实则暗藏谬误。若细加推敲,便会发现:理之不存,爱将焉附?
天有天理,地有地理,人有伦理。天地尚且循理,何况人事?家庭作为人伦之始,岂能例外?所谓“不讲理的爱”,不过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试问:若父母溺爱子女而不辨是非,是爱还是害?若夫妻一味迁就而不明曲直,是亲还是疏?不讲理的爱,终将走向爱的反面。
伟人曾言:“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此言精辟至极。爱有其根源,有其依据,这根源与依据,正是“理”。爱若失去了理的支撑,便成了盲目的情感冲动,既无法持久,也难以健康。家庭之中,长幼有序、夫妻有义、父子有亲,这些伦常本身就是“理”的体现。丢掉了这些,爱便失去了方向和基础。
或曰:“爱自天然。”诚然,爱有天然之性,但天然本身即是天理。理在爱中,爱在理中,岂可割裂?正如春风化雨滋养万物,看似“天然”,实则有四时之序、阴阳之理在焉。不讲理的爱,无异于不顾节令的狂风骤雨,表面猛烈,实则摧残。
那些主张“家只讲爱不讲理”的人,要么是糊涂透顶,要么是别有用意。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他们抽离家庭讲理的根基,无非是让我们丧失理性判断的能力,变得盲目而糊涂,任人摆布而不知是非。这种论调,与某些西人刻意消解我民族家庭伦理的图谋,如出一辙。
家,既是爱的港湾,也应是理的殿堂。有理的爱,才是真爱;有爱的理,才是至理。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诚愿天下家庭,明辨是非,以理成爱,方得家道长存。
2026年6月12日于济南善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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