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那人
湖南著名网络作家@珠山樵客 老师《再读石头记》一诗,堪称绝妙佳作,十分欣赏!
说到《石头记》,又勾起了我的一个回忆。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在集团公司党校任红色理论教员,一次专讲承包,我问听课的科、处级以上干部,承包是谁最先提出来的,他们异口同声,说是总设计师。我说:非也!非也!承包二字是《石头记》作者曹雪琴借探春之口最先提出来。在《敏探春兴利除宿弊》一节中,探春认为姑奶奶、小姐、丫环的月利,可以通过承包方式,自筹解决……,具体怎么操作,说得有根有据,有条有理,不服不行。
不想课后有人给党委书记老李打小报告,说我胡编故事否认改革开放,否认总设计师。书记呵了火冒三丈,当即叫我去书记室,劈头盖脸训斥我,要我找证据,证明承包不是总没计师最先提出来的。
我猛然一见书记大人背后的那排书架上正好放着《红楼梦》,便指给他,那就是。
他不屑一顾,抄东北吉林口音说:这是《红楼梦》,不是《石头记》,石头能记啥子承包?咱要你从石头里找出什么记来俺瞧。总设计师说过摸石头过河,搞承包,管石头啥了事。还石头记呢!
附:
再读石头记
珠山樵客(湖南)
起初合上书页
像关上俗世的窗
那些无纪年的故事
不过是香炉里的烟
直到某个雨夜
青埂峰的寒意
突然在砚台里复活
便看见了自己的泪
大观园的月光
开始在眼里堆积
学着用葬花的姿势
为标点符号超度
刘姥姥的笑声
在茶沫中爆开时
试着用拂尘
测量眼泪的含金量
最惊心的觉醒是
当把道德经
翻到第七十一章
摸到了胭脂的烫
现在我站在
道与佛的界碑前
发现两面都刻着
同一句谶语:
"所谓彻悟
不过是承认
自己早已在水边
百度注译:
古本红楼梦
曹雪芹创作的长篇章回体小说
《古本红楼梦》是清代作家曹雪芹于乾隆初期创作的长篇章回体小说,原名《石头记》。作品在曹雪芹生前以手抄本形式流传,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书商程伟元与高鹗整理出版百二十回通行本,后四十回为高鹗续写。所谓“古本”主要指程本之前的早期抄本体系,包括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等残本,保留脂砚斋评语及曹雪芹原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