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与烂人烂事纠缠》
四川绵阳·郑天星 2026.06.18.
烂事休缠心自通,烂人莫辩即禅功。
年轻耻作低头客,气盛争来尽是风。
一念放下千般好,两败俱伤万事空。
幸福应知退和让,贫贱方显顽与凶。
闲愁几缕随风散,妄念千般付水东。
转身非是逃名辈,侧耳何如听晚钟?
寸金难抵闲时静,斗室能容天地通。
莫笑人前输口舌,且观劫后满杯红。
乾坤大梦烟霞外,烟火微光步履中。
若问平生开悟处,不争二字最从容……
编者按
读到郑天星律师这首诗,编者心头一震——这不是文字,是一声越过喧嚣递来的警钟!新闻里,有人因给出一个差评丧命,有人因自己豪车轧烂一个西瓜而喋血街头。那些引爆杀意的,从来不是差评本身,也不是西瓜本身,而是一个人被冒犯后强势方不肯退让的那一口怒气。诗里说“烂事休缠”“烂人莫辩”,并非教人遁世,而是将生活千遍捶打之后萃取的清醒:年少时每一次“耻作低头”,终将化作回望时“争来尽是风”的一声叹息。当作者写下“转身非是逃名辈,侧耳何如听晚钟”,那转身离去的背影,竟比任何胜利都来得从容——因为活着本身,就是最大的胜利!
全诗一韵贯底,如流水穿石,平实处暗藏锋芒。“幸福应知退和让,贫贱方显顽与凶”一联,不遮不掩直指人性底色——优渥时的宽厚固然可贵,困顿中的克制才见真章。诗不教人软弱,只教人在洞悉人性之后,依然选择将光阴与心绪,交给值得交付的方向。
若以法律人的视角重读此诗,又会照见别样风景。法律人一生丈量权利与边界,精于主张、抗辩、追诉,然而法律最深处的智慧,却是知晓何时起诉、何时和解、何时放下诉状走向调解。那些因一口恶气而起的命案,从法律经济学看,成本早已溢出天际——一条命、一个家庭、数年诉讼,换不回当初一个转身。波斯纳说法律是成本之学,而这首诗告诉我们:不争,非弃权,而是将时间与心力,留给真正值得守护的价值。这是法律予生活最深沉的回响,也是这首诗留给我们最厚重的余味……
作者简介(合规版)
郑天星律师,四川穗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5107202410827363,法学硕士,从业以来,在建筑工程、劳动者维权、婚姻家事、公司合同等领域深耕,为多位当事人或挽回了损失,或维护了合法权益。闲暇喜欢文学创作。(微电同号:15884685474,全国范围内可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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