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追问的锋利与沉默的懦弱
——读李含辛《曹炯芳的精美蓝图》
一篇好的杂文,不靠声嘶力竭,而靠一种清醒的追问。李含辛这篇《曹炯芳的精美蓝图》通篇没有一句激愤的呐喊,却让每一个读过的人后背发凉——因为它把所有人都放进了聚光灯下,问了一句所有人都该回答、却没人敢回答的问题。
作者开篇用的是“退一步”的手法。先承认舆论对曹炯芳的声讨合情合理,“活脱脱一个贪官标本”,但旋即笔锋一转,把那条所有人都在走的道绕开了,偏要去问一个“悬在半空”的问题:他一个人,到底是怎么把435亿举起来的?这个追问的妙处在于,它不否认曹炯芳的罪,却把聚光灯从他身上挪开,照向了他身后的阴影——那些本该拦住他、却没有拦住的人。
文章的追问是层层递进的。第一层追问非常具体:反对意见被提出来了,为什么没有下文?通报里那句“有关单位和干部提出反对意见”,在作者笔下被反复捶打,追问出了一种令人窒息的沉默——反对被记录在案,然后被无视,反对者有没有被穿小鞋,我们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一个人阻止了这场豪赌。这种细节的定格,比任何道德指控都更具杀伤力,因为它暴露的不是一个人的恶,而是一群人的失语。
第二层追问伸向了更深处。“可研报告是谁写的?论证会是谁开的?财政评审是怎么通过的?”这几个问号像连珠炮一样,把那些隐藏在程序帷幕后面的“签字者”一个个拉了出来。作者没有点名,但比点名更狠——因为每一个在湘潭的体制里待过的人,都知道这些问号的答案。作者在这里用了一个极具画面感的比喻:刹车踏板只装在曹炯芳一个人的脚下。这不是夸张,这是在描述一个权力运行的真实图景——所有该有的程序都有,所有该设的关卡都设了,但所有关卡都默认放行,只等“一把手”一个人踩刹车。这哪里是“集体决策”,这分明是集体替一个人开道。
最锋利的一刀,是作者对“拔掉害群之马”这个叙事本身的解剖。我们太习惯这种叙事模式了,一个官员落马,大家骂一通,然后宣布“害群之马已除”,仿佛一切就都好了。作者却不依不饶,连问三句:谁给了马狂奔的权力?谁拆了围栏?谁在喊加油?这三个问题,把“个别腐败”的盖子彻底掀开,露出了底下的制度性病灶。这时候再回头看曹炯芳烧外币的细节,就不再是一个荒诞的段子了——他烧得掉纸币,烧得掉已经烂尾的工程吗?烧得掉那些在立项报告上签过字的名字吗?
杂文的结尾,达到了它的最高音。作者说,烂尾楼是“制度失灵留下的纪念碑”。这个比喻沉甸甸的,因为它把一堆冰冷的水泥,变成了一个会说话的提醒。最高法把曹炯芳列为典型,固然是好事,但作者提醒我们,比通报一个人更重要的,是追问那个土壤改造了没有。否则,下一个曹炯芳,换个城市,换个由头,照样能把烂尾楼建起来,照样能在被抓之前关起门来烧钱。这个结尾不急不躁,却冷得像一把刀,因为它没有给出廉价的安慰,只留下了一个必须回答的问题。
这篇文章的力量,不在于它说破了什么,而在于它说中了什么。它没有去写一个贪官有多坏,而是写出了那些沉默的人、沉默的程序、沉默的制度,如何共同托举了一个人的疯狂。这才是杂文真正的锋芒——不是劈向一个倒下的敌人,而是照亮那些还在暗处的角落。
附录
曹炯芳的精美蓝图
杂文/李含辛
曹炯芳落马之后,舆论的焦点很自然地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贪了两千多万,留下一屁股债,还烧外币、请高人、摆宝葫芦,活脱脱一个贪官标本。
人们骂他,解气,可有一个问题始终悬在半空:他一个人,是怎么把435亿的债举起来的?
湘潭不是他曹炯芳的私人公司。一个市委书记要推“两年行动”,要上345个项目,要花617亿,这不是他一个人拍桌子就能拍出来的。他拍了,下面的人呢?反对的声音不是没有,通报里写得明明白白,“有关单位和干部提出反对意见”。可反对之后呢?反对的意见被记录在案,然后被无视,然后淹没在“大干快上”的政治喧嚣里。决策照常推进,项目照常上马,债务照常堆积。那些反对过的人,有没有被穿小鞋,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一个反对者能够阻止这场豪赌的发生。
这说明什么?说明在一个“一把手”权力事实上不受制约的体制生态里,所谓的“集体决策”有时候只是一场精心排练的过场戏。
常委会上,曹炯芳把蓝图一摊,说要“尽快搞副省级”,说要“精美湘潭”,谁好意思站起来说“书记,咱没钱”?谁有胆量在众人面前泼冷水?那些年湘潭的政治生态里,沉默是自保,附和是前程,反对是自讨苦吃。435亿的债务,不是曹炯芳一个人欠下的,是整整一套让一个人可以为所欲为的权力运行机制,替他欠下的。
再看那些烂尾工程。33个项目说停就停,可当初立项的时候,可研报告是谁写的?论证会是谁开的?财政评审是怎么通过的?中间那么多环节,那么多签字的人,那么多理应把关的部门,难道都在打瞌睡?还是说,所有人都心知肚明这是一场不计后果的冒险,但没有人愿意、也没有人能够踩下刹车——因为刹车踏板,只装在曹炯芳一个人的脚下。
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我们总是习惯于把腐败归结为个人道德败坏,把损失归结为“个别害群之马”,仿佛只要拔掉这匹马,制度就健康了,机制就完善了。可问题是,是谁给了这匹马狂奔的权力?是谁拆掉了马厩的围栏?是谁在明知马会撞墙的时候,还在一旁喊着“加油”?
曹炯芳烧掉的那些外币,烧得再干净,也烧不掉一个事实:他之所以能走到这一步,靠的不是他一个人的贪欲,而是整个权力运行过程中层层失守的防线。那些烂尾楼站在湘潭的土地上,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是一个人的耻辱,而是一套制度失灵留下的纪念碑。
最高法把他列为典型,通报全国,这是好事。但比通报一个人更重要的,是追问那个让一个人可以制造33个烂尾工程、留下435亿债务的制度土壤,到底改造了没有。否则,下一个曹炯芳,换一个城市,换一个由头,照样能把烂尾楼建起来,照样能把债堆起来,照样能在被抓之前,关起门来烧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