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郭卫卫)为深化刑事诉讼与证据法比较法学前沿研究,搭建跨学科、跨院系博士后学术交流平台,6月18日15:20,由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办的博士后学术前沿系列讲座第四十三讲,在海淀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0815会议室如期举行。本场讲座由研究生院院长助理、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主任肖宝兴主持,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在站博士后褚侨作主题报告,刑事司法学院博士后张昱琦担任与谈嘉宾,校内青年法学研究者、青年教师、硕博研究生齐聚现场参与学术研讨。
褚侨博士拥有法学博士学位,具备德语专业研究背景,长期深耕中德比较刑事诉讼、证据法、监察法方向,已出版学术专著1部,在《比较法研究》《人民检察》等核心实务法学期刊发表多篇论文,域外刑事法治研究积淀深厚。本次讲座以《非法证据排除模式新论:从基本权利干预视角的分析》为题,紧扣我国第四次《刑事诉讼法》修订时代背景,依托德国证据禁止制度完成比较论证,为完善本土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提供全新理论路径。
主讲人褚侨:引入基本权利三阶审查,优化我国非法证据分层审查框架
褚侨指出,我国现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程序性违法、程序制裁为核心逻辑,在司法实践中暴露两大短板:一是违法认定标准模糊,裁量尺度不统一;二是难以适配数字侦查、新型技术取证等新兴侦查手段的规制需求。
讲座系统拆解德国证据禁止二元体系:分为证据取得禁止、证据使用禁止,其中证据使用禁止又划分为两类规则。非独立排除规则仍以程序违法为前置条件,配套比例原则权衡取舍;独立排除规则可脱离程序合规性判断,仅以侵害宪法基本权利为由直接排除证据,跳出单一程序规制的局限。
结合域外经验,褚侨提出本土化改良思路,明确我国不可直接照搬德国制度,但可吸纳实体性基本权利保护内核,搭建适配本土司法的分层审查体系:
1. 以基本权利干预理论、比例原则细化各类侦查取证程序的合规边界;
2. 将公民基本权利受侵害程度,作为区分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的补充判断标准;
3. 在程序立法存在空白时,把侵害核心基本权利、重要诉讼权利作为证据直接排除的依据;
同时强调制度落地过程中,应当规避司法裁判过度泛宪法化的适用风险。
与谈人张昱琦:聚焦全流程治理,破解非法证据排除实务痛点
刑事司法学院博士后张昱琦结合以审判为中心、证据核心指控体系的本土司法现实,针对当前非法证据排除三大实践困境展开深度评议:审前排除机制实效薄弱、瑕疵证据经补正后不当流入庭审、卷宗移送模式易造成法官心证污染,主张构建全链条、系统化治理方案。
其一,厘清侦查、检察二元主体责任。压实侦查机关取证源头自查义务,在取证、侦查终结两个节点核查证据合法性;强化检察机关审前过滤职能,在捕诉环节依职权、依当事人申请主动开展非法证据排除,筑牢审前屏障。
其二,完善差异化分层证据规则。适度拓宽非法证据排除适用范围,覆盖非法技术侦查所得证据;针对言词证据、实物证据、瑕疵证据设置梯度化举证责任,对侦查、公诉、辩护三方适用区分式审查标准。
其三,建立多重监督制衡体系。配套非法取证核查追责机制,对内约束侦查违法;推动检察机关内部职能分离,拆分公诉追诉与证据监督业务,规避“先排除、后补正”的程序漏洞;依托同步录音录像、区块链存证搭建证据溯源披露机制,保障辩方识别非法取证线索的渠道。
其四,健全分层权利救济路径。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分层设置复议、复核、申诉、听证多元救济程序;建议立法明确审前阶段已排除的非法证据不得随案移送法院,从根源隔绝非法材料污染法官心证,防范冤错案件,稳固司法公信力。
互动环节,现场师生围绕比例原则司法适用边界、数字侦查取证的权利干预判定、域外制度本土化转化难点等前沿问题展开交流,两位博士后结合域外判例与本土实务逐一回应,研讨氛围浓厚。
主持人肖宝兴在总结中表示,博士后学术前沿系列讲座是学校培育青年科研力量、推动跨学科交叉创新、凝聚博士后学术共同体的核心平台。本场讲座跨越政管、刑司两院研究视角,跳出传统程序法研究固有框架,从宪法基本权利维度重塑非法证据排除的分析逻辑,兼具理论创新价值与立法、司法实践参考意义。他鼓励全校在站博士后持续深耕细分法学领域,加强跨院系学术联动,产出更多回应国家法治建设现实需求的高质量科研成果。
本次活动有效促进跨院系博士后学术交融互鉴,推动中德比较证据法学前沿研究成果落地传播。下一步,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将持续打造前沿学术讲座品牌,搭建常态化青年学者思想交流平台,夯实刑事诉讼与比较法治领域科研建设基础,为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现代化完善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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