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王振磊 伊少军)2026年6月22日,中国慈善基金会国际康养管理委员会主任焦德勇就基金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职能定位、发展堵点与发展路径作出深度解读,清晰阐释基金会作为第三次分配主渠道的核心逻辑,并针对行业现存瓶颈提出系统化发展思路,为慈善事业助力共同富裕提供专业参考。
焦德勇首先梳理三次分配差异化定位,厘清社会财富分配完整体系。他指出,三次分配分工清晰、互补协同,共同调节社会收入格局。第一次分配由市场主导,以效率为导向,依据各类生产要素完成财富初次创造与分配;第二次分配依托政府主导,依靠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强制性制度工具调节收入差距,守护社会基础公平;第三次分配以社会力量为主体,根植道德自觉与社会责任,以自愿公益慈善捐赠为载体,弥补市场、政府分配的短板,是推进共同富裕的柔性支撑。
对于基金会被确立为第三次分配主渠道的核心依据,焦德勇从法律职能、行业实践、顶层战略三个维度展开论述。
其一,基金会具备法定核心慈善组织属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是法定核心慈善载体,承担专业化归集企业、个人捐赠资源,严格依照公益宗旨开展资源再分配的核心执行职能,是落地第三次分配的专业化机构载体。
其二,基金会是慈善全链条运行核心主体。在公益捐赠、项目落地、公益服务全流程中,基金会承担接收捐赠、策划实施公益项目的核心职能,是慈善行动落地的中坚力量。
其三,顶层设计持续明确慈善事业战略地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确立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重要渠道的制度定位;2021年中央财经委员会会议部署构建三次分配协调配套制度体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持续强调完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为基金会发挥主渠道作用提供清晰政策指引。
焦德勇坦言,当前基金会充分释放第三次分配效能仍面临四大发展瓶颈,亟待统筹破解。
一是行业体量与专业能力不足。我国慈善捐赠总额占GDP比重偏低,专业化基金会供给缺口较大,行业运营、项目管理专业水平有待提升,难以匹配多元化民生公益需求。
二是捐赠税收激励机制仍需优化。税收优惠是撬动社会捐赠的关键抓手,但目前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机构覆盖面有限,个人捐赠税收优惠力度不及企业,难以充分调动大众捐赠热情。
三是全方位监管体系有待健全。行业发展必须坚守自愿捐赠、信息公开两大底线,当前需加快搭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群众监督三位一体监管框架,持续提升慈善组织透明度与社会公信力。
四是全民慈善氛围培育存在短板。现阶段捐赠来源以企业为主,普通民众捐赠参与度不足,亟需广泛弘扬慈善文化,营造人人向善、全民参与的公益社会氛围。
焦德勇总结表示,基金会承载第三次分配主渠道使命,绝非简单的财富捐助、资金分发,而是平衡社会财富、促进均衡发展的战略性分配手段。想要全面激活基金会公益价值,必须统筹兼顾规模扩容与专业提质、政策激励与规范监管、专业运营与公开透明,多维度协同发力。
他提出,下一步要持续培育专业化基金会队伍,做大慈善事业基本盘;优化慈善税收配套政策,打通个人捐赠激励堵点;织密立体化监管网络,守住慈善诚信底线;广泛传播公益理念,推动慈善从企业参与向全民向善转变,让基金会切实扛起第三次分配主渠道重任,以社会慈善力量助力社会公平、赋能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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