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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水浒传》为对象的彻底重估
文:破阵子
在中国文学史上,《水浒传》被奉为四大名著之一,“梁山好汉”四个字更是深入人心,成为侠义精神的象征。然而,当我们撕开文学滤镜,直面原著文本时,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事实浮出水面——所谓的一百单八将,绝大多数并非什么替天行道的英雄,而是一群泯灭人性、滥杀无辜、极致伪善的地痞、流氓与恶霸。他们从未真正惩恶扬善,从未真正杀富济贫,更从未真正替天行道。
鲁迅先生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侠字渐消,强盗起了,但也是侠之流,他们的旗帜是替天行道。他们反对的是奸臣,不是天子,他们打劫的是平民,不是将相。”这一论断,直指梁山集团的本质。
一、泯灭人性:以杀人为乐的禽兽行径
1、李逵——梁山上最疯狂的杀人恶魔
如果说梁山上有一个最能体现“泯灭人性”四字的人物,那非黑旋风李逵莫属。李逵残忍狠毒在梁山绝对第一,他杀害过无数无辜百姓,“无论是天真烂漫的幼童,还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妇人,又或是白发苍苍的老人,这禽兽杀起来,眼睛都不会眨一眨”。
江州劫法场救宋江一幕,将李逵的滥杀本性暴露无遗。他抡着两把板斧,“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晁盖见状急忙叫道:“不干百姓事,休只管伤人!”然而“那汉那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在李逵眼中,官兵与平民毫无区别,皆为可以随意砍杀的对象。所到之处,“不论官兵、百姓,一律照砍不误”。

最令人发指的是三打祝家庄时李逵的暴行。当时扈家庄已经投降梁山,还绑了祝家庄的三少爷祝彪准备献给梁山。然而李逵杀得手顺,“先杀了祝彪”,然后“直接冲进扈家庄把庄上所有人,不分老幼,杀了个一干二净”。他将扈太公一门老幼尽数杀死,一把火将扈家庄烧了个干干净净。事后,当宋江责怪他时,李逵竟笑道:“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得快活。”一个“快活”二字,将这个人面兽心的恶魔本质暴露无遗——杀人于他而言,不是不得已的手段,而是令人愉悦的享受。
更令人震惊的是,李逵不仅滥杀,还吃人。黄文炳被擒后,李逵自告奋勇要碎割黄文炳,“他先从黄的大腿上开始割,割一片肉烤一块来吃,最后才剜了心肝,给众头领做成醒酒汤”。他杀了假冒自己的李鬼后,同样“就地取材,用他们身上的肉下饭”。这等食人魔行径,与禽兽何异?
2、武松——从打虎英雄到灭门屠夫
武松向来被塑造为正面英雄形象,然而血溅鸳鸯楼一事却暴露了他凶残的一面。武松被张都监、张团练、蒋门神三人陷害,侥幸逃脱后复仇。杀三个仇人本无可厚非,然而武松“杀完这几个人后并不满足,把张都监的夫人、子女、养娘、亲随、丫鬟、婆子通通杀掉了”。“在鸳鸯楼杀死张都监、张团练、蒋门神三个正身后,又杀了张都监夫人及几十个家人、侍女,直杀得‘血溅画楼、尸横灯影’”。总计杀死十五人。
那些丫鬟婆子们什么都不知道,死得不明不白。这些女眷既非陷害武松的同谋,也无力反抗,却惨遭屠戮。以法律的视角观之,武松的行为“已然超出了一般意义上‘故杀’的表现,而分明是‘滥杀’,应该归属于‘十恶’之中的‘不道’”。一个有基本人性的人,复仇之后当适可而止,而武松却将屠刀挥向了手无寸铁的无辜妇孺。

3、杨雄——虐杀妻子的变态
病关索杨雄的残忍更是令人作呕。因妻子潘巧云出轨,杨雄将她骗上翠屏山,“不顾潘巧云的哀求,把她绑在树上,一刀挖出她的舌头”,然后“挥刀从潘巧云心窝里割到小肚,又取出心肝五脏,挂在松树上”。更残忍的是,他“残杀了潘巧云后,还将她的七事分开了”。潘巧云不守妇道固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更不该遭受如此惨无人道的虐杀。杨雄的行径,已远远超出“报仇”的范畴,纯粹是变态的施虐。
4、习以为常——吃人肉的“好汉”们
梁山之上,吃人肉并非李逵的专利。清风山的三位寨主“长期用心肝做醒酒汤”。燕顺作为清风山的强盗头子,“带着一帮喽啰不仅谋财害命,还常吃人肉”。宋江被他麾下喽啰抓住后,“喽啰们商议着用宋江的心肝给燕顺等人做醒酒汤,他们则吃宋江的肉”。王英同样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禽兽”,被叫来同吃宋江时,“开口就是叫喽啰快快动手”。孙二娘在十字坡开黑店,“专门谋财害命”,更“狠毒地把被害人的身体,做成人肉包子出售”。张青更因“小事杀了光明寺的僧人”而逃亡。
这些被后世称为“好汉”的人,干的却是谋财害命、食人血肉的勾当。这等泯灭人性的行为,在任何文明社会都是不可饶恕的罪行。
二、无差别杀戮:对无辜者的血腥屠杀
1、扈三娘满门——投降亦难逃屠刀
扈三娘一家的遭遇,是梁山“好汉”无差别杀戮的最佳注脚。扈家庄已经向梁山投降,绑了祝彪准备献上。然而李逵根本不管这些,冲进扈家庄“把扈太公一门老幼尽数杀了,不留一个”。“扈三娘一家,除了扈三娘和哥哥扈成之外,全部杀了个精光,一家老小,无一能逃脱”。一个已经投降的家族,老弱妇孺无一幸免,这哪里是什么“好汉”所为?这分明是土匪屠村。
更令人齿冷的是,宋江知道李逵违抗军令乱杀人后,“还完全没把他怎么样,李逵照旧逍遥”。而扈三娘本人,全家被屠之后竟还被宋江认作干女儿,嫁给了好色之徒王英。这等冷酷无情,令人不寒而栗。
2、黄文炳满门——四五十口尽皆杀绝
晁盖、宋江等人为了报复黄文炳对宋江的陷害,组织人马攻打无为军,“将黄文炳的住宅放火烧了,而且将黄文炳的‘一门内外大小四五十口尽皆杀了,不留一人’”。黄文炳陷害宋江固然可恨,但其家中的老幼妇孺何罪之有?四五十条人命,说杀就杀,鸡犬不留。这等灭门暴行,与黑帮仇杀毫无二致。

3、秦明全家——为逼人上山的祭品
宋江为了逼迫霹雳火秦明上山入伙,使出毒计——先将秦明灌醉,“然后半夜派人冒充秦明杀到了青州城”。这些假冒秦明的人“到青州城外滥杀无辜百姓”,“青州城外的数百人家,都被火烧做白地,瓦砾场上,横七竖八,杀死的男子妇人,不计其数”。“青州知府一看秦明反了,于是把秦明全家老小全给杀了”。
为了拉一个人入伙,宋江不惜屠杀数百无辜百姓,更害死了秦明全家。等秦明走投无路,宋江才假惺惺地说:“兄弟,我这是没办法,你干脆上梁山吧!”这等行径,何其歹毒!秦明一家老小何辜?青州城外数百百姓何辜?他们全都成了宋江“求贤”路上的牺牲品。

4、小衙内——四岁幼童的惨死
为了逼迫美髯公朱仝上山,宋江授意李逵杀死了沧州府的小衙内——一个年仅四岁的孩童。“宋江、吴用想要强行拉朱仝落草,李逵更是十分‘听话’地将还是孩童的小衙内残忍劈成两半,好逼朱仝失去退路,只能加入梁山”。一个四岁的孩子,天真烂漫,与梁山毫无恩怨,却因为“需要”朱仝上山而被残忍杀害。这等“好汉”,与禽兽有何分别?

5、张顺——为请医生灭人满门
浪里白条张顺为了逼迫神医安道全上山为宋江治病,“随手把李巧奴一家四口杀得干净,而且都是弱质女流”。为请一个医生,就能毫不犹豫地灭人满门,梁山上这些人的心中,可曾有过一丝一毫的人性?
6、董平——杀岳父满门霸占其女
双枪将董平的行径更是令人发指。他垂涎东平府程太守的女儿,但程太守不允。归顺梁山后,“董平迳奔私衙,杀了程太守一家人口,夺了这女儿”。“董平杀人父母、霸人女儿的灭绝人性之恶行,比西门庆和镇关西更令人发指、天理难容”。这等杀父夺女的无耻行径,却被梁山接纳为“好汉”,还位列马军五虎将,排名第十五位。梁山的道德底线何在?
三、极致伪善:“替天行道”的遮羞布
1、劫富,却从未济贫
梁山最响亮的旗号是“替天行道”“杀富济贫”。然而,翻遍整部《水浒传》原著,“梁山好汉劫富的事例能找到不少,济贫之事却是一片空白”。
晁盖等人智取生辰纲,劫走了十万贯寿礼,然而“他们几人将十万贯寿礼瓜分之后,纳入自己的腰包,并没有接济穷人”。三打祝家庄后,“得粮米五十万担”,宋江下令“把祝家庄多余粮米尽数装载上车;金银财赋犒赏三军众将;其余牛羊骡马等物将去山中支用”。攻破高唐州后,“把府库财帛仓粮米并高廉所有家私,尽数装载上山”。攻克曾头市后,“抄掳到金银财宝,米麦粮食,尽行装载上车,回梁山泊给散各都头领,犒赏三军”。占领东平府后,“开府库,尽数取了金银财帛;大开仓廒,装载粮米上车”。
每一次劫掠的成果,全部运回梁山供山寨使用或犒赏三军,从未分给穷苦百姓一分一毫。“在接受朝廷招安之前,梁山共洗劫了'千百余处',每次都把钱粮运回山上,并未济民”。所谓“杀富济贫”,不过是用来粉饰抢劫行为的遮羞布。
2、打着“忠义”旗号的卑鄙手段
梁山为了壮大实力,对所谓“好汉”采取的手段更是卑鄙无耻到了极点。他们打着“忠义”的旗号,干的全是见不得光的勾当。“为了让身怀绝技的英雄上山落草,梁山好汉采取的计策、手段狠辣”。
除了害死秦明全家、杀死小衙内、灭李巧奴满门之外,吴用为了逼卢俊义上山,设计在其家中墙壁上题写反诗,陷其于死罪。这些所谓“好汉”,“所使手段可分温和劝说与诬陷犯罪两种,其中,尤其诬陷犯罪之‘不义’与梁山好汉言必‘义’对照,更显虚伪”。

“以上三桩公案是现代评论家们常常征引,用来批判宋江等梁山头领打着替天行道的忠义大旗下的卑鄙恶劣行径”。“梁山头领需要某人上山——设计陷害——使他们与官府形成对立关系——被逼上梁山”,这一模式在梁山反复上演。他们嘴上说着“忠义”,手上却沾满了无辜者的鲜血。
3、“替天行道”的虚伪本质
宋江等人挂起“替天行道”大旗后,“明显把这目的变了,变成了建功立业,还和那些奸臣为伍,最后那些奸臣都活得好好的,他们倒都死了”。所谓的“替天行道”,不过是宋江实现个人政治野心的工具。他们反对奸臣却不反天子,打劫平民却不打将相。李逵几斧子把替天行道的大旗砍倒,“砍的不是旗而是梁山的价值观”——这恰恰是对梁山虚伪本质的最好注脚。
四、并非好汉,实为恶徒
纵观梁山一百单八将,真正配得上“好汉”二字的寥寥无几。有论者指出,“梁山上真正配得上‘好汉’之名的只有4个人,其余都是邪恶匪类”。这四人也不过是鲁智深、林冲、柴进、卢俊义等少数尚有底线之人。
而绝大多数所谓的“好汉”,其本质是什么?李逵是“江州横行霸道的恶霸”;孙二娘是开黑店卖人肉包子的杀人狂魔;张青因小事杀人逃亡;王英本是车夫,“因为见财起意谋害客人而被捕”;李立开黑店“百无禁忌、没有任何约束”;张顺在江州“鱼肉渔民,欺行霸市”;雷横“看戏不买票,还殴打戏班班主”;周通强抢民女做压寨夫人。
这些人,哪一个不是地痞、流氓、恶霸?哪一个干过惩恶扬善、杀富济贫、替天行道的实事?

《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汉,本质上不过是一群打着“忠义”“替天行道”旗号的地痞、流氓和恶霸。他们滥杀无辜,从手无寸铁的妇孺到四岁幼童,从投降的家族到无辜的百姓,无不应杀尽杀;他们泯灭人性,吃人肉、虐杀妻子、灭人满门;他们极致伪善,劫富从不济贫,打着忠义旗号行卑鄙之事。
“梁山好汉多有为祸百姓,滥杀无辜之嫌,很多事都是流氓草寇所为”。他们所谓的江湖义气,“其实就是单纯的兄弟情,就跟一些黑社会、古惑仔电影里的义气差不多。对百姓而言,他们是不折不扣的梁山悍匪,流氓草寇”。
当我们剥去“好汉”的光环,直面文本真相时,看到的不是替天行道的英雄,而是一群手上沾满无辜者鲜血的暴徒。他们从未真正惩恶扬善,从未真正杀富济贫,更从未真正替天行道——他们只是在为自己的一己私欲和野蛮暴力,寻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