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建立全国农作物机械化收割
结算机制与系统的预案
(纲要·草案)
2026年6月24日
邓志军
一、背景与意义
当前,我国农作物机械化收割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全国农机作业指挥调度平台已接入农机设备超120万台、日均接收数据超10亿条。然而,农机跨区作业结算仍普遍存在“收费慢、对账难、找零繁”等痛点,农户与农机手之间因亩数测量、费用结算产生的纠纷时有发生。建立全国统一的机械化收割结算机制与系统,对于规范农机作业市场秩序、维护作业各方合法权益、提升农机作业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构建“一个平台、两级结算、三方联动、四端贯通”的全国农作物机械化收割结算体系:
1、一个平台:全国农机作业结算统一平台。
2、两级结算:市场化作业结算 + 政府补贴结算。
3、三方联动:农户(需求方)、农机手/合作社(供给方)、政府(监管方)。
4、四端贯通:农户端、机手端、合作社端、管理端全面联通。
此外,必须制定法律制度:《全国农机作业结算管理办法》;修订完善《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
三、结算机制设计
(一)结算主体与对象
1. 劳务供给方:农机手、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公司等从事机械化收割作业的服务主体。
2. 结算支付方:农户、种粮大户、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3. 统筹结算与支付监管方: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
(二)结算方式
建立“市场化作业结算+政府补贴结算”双轨并行的结算机制:
1. 市场化作业结算
采用“作业即计费、离田即结算”的模式。作业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结算清单,农户确认后通过线上支付渠道完成付款,资金实时到账。
结算流程包括:农户在线下单→平台智能派单→合作社接单并指派机手→农机手现场签到打卡→作业过程实时监测→农户验收→在线结算。
2. 政府补贴结算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方式。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兑付。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市场服务价格的30%。
(三)结算标准
1. 计费依据:以北斗定位系统测量的实际作业面积为基准,结合作业类型(收割、耕整、播种等)、作物种类、地形条件等因素综合定价。
2. 价格形成:参考当地同类服务市场平均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与政府指导价相结合。
3. 质量约束:作业质量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技术标准,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可扣减费用或拒绝结算。
(四)结算周期
1、单次作业结算:作业完成即时结算。
2、批量作业结算:可按日、按周或按项目周期结算。
3、政府补贴结算:县级财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规定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与兑付。
四、系统架构设计
(一)总体架构
采用“云—管—端”三层架构:
1、云层:全国农机作业结算云平台,部署于国家级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
2、管层:依托5G、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实现数据传输与智能调度
3、端层:农机智能终端(北斗定位、工况监测)、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
(二)核心功能模块
1. 作业调度模块
实现农机资源的远程调度与智能匹配。农户发布需求后,系统根据地块位置、作物类型、作业时间等参数自动匹配附近的农机手。
2. 作业监测模块
通过安装在农机上的移动智能监控终端,实时采集农机位置、作业状态、作业轨迹、作业面积等数据。搭载高精度传感器与北斗定位系统,实现作业全流程可视化监管。
3. 结算管理模块
(1)自动计费:系统根据监测数据自动计算作业面积和费用。
(2)清单生成:每日自动生成结算清单,“在线可查”。
(3)在线支付:集成第三方支付渠道,支持农户扫码支付或线上扣款。
(4)补贴申领:支持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
4. 数据溯源模块
实现订单流、资金流、作业流“三流合一”,服务全程可溯。系统自动生成农机作业报告,为财务核算、三方确认提供依据。
5. 监管分析模块
为政府部门提供综合可视化大屏,实时展现关键业务数据,辅助决策监管。汇聚农机运行、作业轨迹、作业质量等多源数据。
(三)终端体系
1. 农户端(微信小程序/APP):需求发布、订单跟踪、作业验收、在线支付、服务评价。
2. 机手端(APP):接单、导航、签到打卡、作业记录、收入查看。
3. 合作社端(管理平台):机手管理、作业调度、作业量统计、费用结算、绩效考核。
4. 结算管理端(PC后台):数据监管、补贴审核、统计分析、政策发布。
五、实施路径
第一阶段:标准制定与试点(第1—6个月)
1. 制定《全国农机作业结算管理办法》,明确结算规则、争议处理、各方权责。
2. 制定农机作业结算数据标准与接口规范。
3. 选择3—5个粮食主产省开展试点,验证机制与系统。
第二阶段:平台建设与推广(第7—18个月)
1. 建设全国农机作业结算统一平台,对接现有各省农机调度系统。
2. 推广智能终端设备安装,实现农机设备“应装尽装”。
3. 组织农户、机手、合作社培训,推动平台应用。
第三阶段:全面运行与优化(第19—24个月)
1. 全国范围内正式运行结算平台。
2. 建立数据驱动的价格指数与作业质量评价体系。
3. 持续优化系统功能,拓展服务场景。
六、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
1. 修订完善《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增加结算管理相关条款。
2. 出台农机作业电子合同范本,规范作业内容、作业标准及结算方式。
3. 将结算系统建设纳入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
(二)技术保障
1. 依托北斗定位、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构建系统。
2. 统一农机智能终端设备标准,确保数据互认互通。
3. 建立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机制。
(三)资金保障
1. 将平台建设与运维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2.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平台建设与运营。
3. 对安装智能终端的农机给予适当补贴。
(四)组织保障
1. 成立全国农机作业结算工作领导小组。
2. 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
3. 依托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立线下网格化服务网络。
4. 将结算系统应用情况纳入农机化工作考核指标。
七、预期成效
1. 提升结算效率:实现“作业即计费、离田即结算”,资金实时到账率达100% 。
2. 减少作业纠纷:通过数据化的作业面积测量和质量评估,从源头杜绝亩数争议。
3. 促进资源优化:盘活闲置农机资源,提升农机利用率30%以上。
4. 规范市场秩序:建立透明、标准化的作业服务与结算体系。
5. 支撑政策落地:为农机补贴精准发放提供数据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