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小说集·|聊斋新志.反卷篇|
第二回:阿宝
李亚平
书接上回。
话说那王货郎从互联网转行做木工,刨花落在脚边,香香的,像森林的味道。他说自己是“换了一条路走,还在走”。这一回,不说王货郎了,说一个叫阿宝的女士。
阿宝,三十一岁,某广告公司文案策划。她的工位在开放式办公区的正中间,抬头是总监,低头是键盘,左耳听客户需求,右耳听领导训话。她的每一天,从早到晚,都被各种声音包围——领导说这个方案不行,改;客户说这个创意不对,改;甲方说这个预算太高,砍;乙方说这个时间太紧,加。她像一块海绵,被拧了又拧,泡了又泡,周而复始。
别人说文案是“戴着镣铐跳舞”,她觉得自己是“戴着镣铐搬砖”。她写的东西,署名是公司的,版权是客户的,连底稿都存的是公司的电脑。没有一行字属于她,没有一个符号印着她的名字。
那年春天,公司接了一个大项目。客户是某知名品牌,预算高,要求更高。阿宝是这个项目的主笔,写了一个月的方案,改了二十八遍。改了第一遍,领导说不像品牌的调性。她改。改第二遍,客户说太保守。她改。改第七遍,领导说方向又偏了,重来。她重来。改第二十遍,客户说还是第一版好。可她连第一版长什么样都忘了。改第二十八遍,客户说通过了。她看着那封“方案通过”的邮件,没有高兴,也没有如释重负,心里空落落的。她知道在这二十八遍里,没有她自己的想法,都是别人的。她只是把别人的想法,用别人的话,写成了别人要的样子。
那天下班,她没挤地铁,沿着马路漫无目的地走。走啊走,走到一条她从来没来过的巷子。巷子很深,两边是老房子,墙上爬满了爬山虎。路灯昏黄昏黄的。她站在巷口,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走到这里,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她只知道,她还不想回家。回家也是一个人。她的房子很小,小到转个身都能撞到墙。她不想回去,不想面对那个狭窄的、空荡荡的、没有窗户的房间。她觉得自己像一只蜗牛,背着一个壳,壳很重,可她又不能把它扔掉,因为壳里装着她的全部——她的工作,她的工资,她的社保,她的房贷。没有这些,她什么都不是。
阿宝在这家公司待了五年。五年里,她写了几百篇文案,拿过几个行业奖项,带过几个实习生,升过一次职。可她觉得自己没有什么长进,只是从一个写文案的,变成了一个改别人文案的。她每天都在改,改别人的错别字,改别人的语法错误,改别人的逻辑不通。改来改去,她都忘了自己会写些什么。
那年夏天,她在网上看到一个帖子,标题是《我辞职了,去山上种花》。帖子里说,一个女孩辞掉了大城市的工作,去山里租了一块地,种花,卖花,过自己想要的生活。阿宝把那篇帖子看了很多遍,看到最后哭了。不是感动,是羡慕。她羡慕那个女孩,羡慕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她却不知道。
又过了不久,她参加了一场同学聚会。同学们都在聊工资、房子、车子,谁升值了,谁跳槽了,谁买了什么牌子的车。她坐在角落,插不上话。旁边的同学问她:“阿宝,你还在那家公司?”她点头。同学又问:“做文案?”她又点头。同学笑了笑,没再问了。那个笑容里带着一丝可怜。她知道别人怎么看她——一个三十一岁的女人,还在做文案,没有升到总监,没有自己带团队,没有年薪百万。她是同学聚会里最普通的那一个。
那天晚上,她翻来覆去睡不着。她想起那篇种花的帖子,想起那个从大城市消失的女孩。她不知道那个女孩现在过得怎么样,不知道她的花卖得好不好,不知道她有没有后悔。睡不着,拿起手机,打开备忘录。她有一个习惯,失眠的时候就写点东西,什么都写,想到什么写什么。
那天晚上,她写了一篇小短文,题目叫《我想换一种活法》。写的是她自己——一个文案,写着不属于自己的字,改着不属于自己的标点,在别人的稿纸里,活成了别人的模样。写完之后没有发出去,存在备忘录里。
后来的事情,比她预想的要简单得多。
她辞职了,租了一间小工作室,开始做自己的事——写自己的东西,写散文,写随笔,写短篇小说。她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没人催,没人改,没人说“调性不对”。她把以前写的那些搁笔之作翻出来,一篇一篇地改。不着急发表,也不急于出名,只想把每一个字都写成自己想写的样子。写得很慢,一个月写不了几篇,可她很踏实。因为那些文章,是属于她的。
她把文章发在网上,没有推广,没有营销,没有求转发。刚开始没什么人看,她不在乎;后来慢慢多了些读者,给她留言。有人说“你的文章让我很感动”,有人说“你写的就是我想说的”,有人说“谢谢你”。她看着那些留言,鼻子酸了。她写的东西,终于被人看见了。不是被领导看见,不是被客户看见,是被陌生人看见。他们不认识她,不关心她是什么职位、什么工资、什么级别。他们只是喜欢她写的字。这就够了。
那年秋天,有出版社找到她,想出她的书。她没有激动,也没有犹豫,签了合同。书出版了,销量一般,不算畅销书。可她很高兴。她把样书寄给父母,父母打电话来,父亲的声音有点抖:“闺女,你出书了?”她嗯了一声。父亲说:“好,好,好。”连说了三个好。她听着话筒,眼眶红了。
后来,有人问她:“你现在算成功吗?”她想了想,说:“不算。但我不在乎了。”不是因为成功了才不在乎,是因为想明白了。她的那些同学,那些比她职位高、工资高、房子大的人,他们不一定比她快乐。他们还在卷,还在拼,还在比谁的车更好、谁的表更贵、谁的孩子上的学校更好。而她,每天早上醒来,泡一杯茶,坐在窗前,想今天写什么。阳光照在键盘上,她的手指很暖。
异史氏曰:蒲松龄写《阿宝》,说孙子楚痴情一片,最终赢得阿宝芳心。如今的阿宝,痴的不是情,是字。她写了很多年别人的字,终于开始写自己的字。写得好不好,别人说了算。写的快不快乐,她自己说了算。她重新定义了“成功”——成功不是年薪百万,是每天早上醒来,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而且喜欢做这件事。
正是:
阿宝文案写五年,二十八遍改到烦。
辞职租房自己写,散文随笔慢慢攒。
出版本书不算火,父母电话三个赞。
同学聚会她不去,比车比表没有完。
莫道成功是百万,醒来有事做且欢。
欲知这阿宝的写作之路能走多远,还有哪些反卷界的奇人异事,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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