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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三件“宝”(一)
文/徐信安
(原创 家在山河间2026年6月27日 山西)
父亲走了,给我们留下了三件“宝”。这三件“宝”不是什么钱财,而是“一张奖状”、“一本荣誉证书”和“一封信”。这三件“宝”,虽然距今都已三四十年了,虽然纸张都发黄了、字迹有些不清了、一些地方已破损了,但遮挡不住它的历史荣光。因为这三件“宝”,是老父亲一辈子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和炽烈的家国情怀的历史见证;是老父亲留给我们后辈的传家之“宝”和精神宝库,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和动力;它像盏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勇毅前行的路——永远做一个听党话、跟党走、牢记初心使命的“优秀党员”,永远做一个情系百姓、“乡亲的大小事,都是我的事”的人民公仆;永远做一个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踔厉奋发、真抓实干,敢于斗争、无私奉献的“栋梁之才”!

一张奖状
先说说“一张奖状”这件“宝”。这张奖状上的文字是:“奖给徐宽芳同志 优秀党员 中共永济县委(盖章) 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
此奖状的发现,是在2019年7月6日。那时,我正在撰写家谱。根据编修要求,在每个人的小传里都要有个人荣誉最高奖、参加最重要会议和最高学历的证件图片。由于在我的记忆里,曾多次见过父亲当选县、区、乡、公社人民代表的证书,曾多次见过父亲获得县、区、乡、公社、大队颁发的优秀党员、模范干部和先进工作者等的奖状或荣誉证书,以及贴在父亲房里墙上的各种奖状,因而我就回到老家,在各个房里千方百计寻找父亲的这些证件,可却没有找到一张,让我非常失望。
后来想,墙上挂的一个相框背后不知有没有?为什么这样想呢?我知道爷爷奶奶和父母亲在世时装相框,背面总肯用纸箱箱板和硬纸作垫片。想到这里,我就立马从运城回到老家把相框取了下来,用钳子先将背后一个角边的小钉子拔出来,然后揭起纸箱箱板看了看。让我意想不到的是,纸箱箱板上的硬纸边是红色的,很像奖状边。于是,我赶紧用钳子将相框后边四周的小钉子全拔了出来,并急忙取出纸箱箱板。谁知这一取,竟连硬纸一起取了出来。我定神一看,是张奖状,而且是永济县委奖给父亲的一张“优秀党员”的奖状。此时,我高兴极了,如获至宝一样。随即便用嘴吹了吹奖状上的灰尘,就用手揭了起来。但只揭了一小块,其余的怎么都揭不下来。究其原因,这张奖状是用浆糊全粘在纸箱箱板上的缘故。说实话,我当时是想将奖状全揭下来的。可要硬揭,就必然要毁损一些字,甚至整个奖状。故我就不敢强揭了,只好先对奖状进行拍照。拍照后,我连纸箱箱板一起进行了小心翼翼地包装并珍藏在老家的柜子里。2019年12月,将奖状图片印在了家谱里。2025年6月5日,在《家史室》布展时我才将它摆放在第三展柜里进行展览。
这张奖状的发现,意义十分重大。它不仅填补了父亲获奖奖状的空白,而且是对父亲不平凡一生的定论和见证。
为什么这样说呢?父亲那丰富的经历,就是最好的回答——
父亲是在苦水里泡大的。在旧社会,受尽了剥削和压迫,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饥寒交迫的生活,磨砺出了他吃苦、坚强的性格。离我们家不远的地下党员胡永福爷爷的革命影响,又使他有了朴素的阶级觉悟和敢作敢为的勇气。1942年5月,共产党员、抗日英雄胡永福爷爷惨遭国民党反动派杀害于伍姓滩后,父亲就与本村几个青年冒着生命危险将烈士遗体用车辆拉回,使之入土安葬。对于这件事,父亲生前曾给我讲过多次。解放后的清明节,他在烈士墓前多次给学生讲述过胡永福爷爷的英雄事迹。1947年家乡解放了,家里分得了土地、房屋、农具,翻了身,光景好了起来。他经常给我们说:“咱家的一切都是共产党和毛主席给的。‘吃米不忘种谷人’,我们要牢牢记住共产党和毛主席的恩情,辈辈世世跟党走。”1947年解放运城时,他踊跃支前,抬担架、运粮草。在土改和合作化运动中,他积极参加。尤其是他热烈响应党中央和毛主席“组织起来”的号召,组织了我们村第一批互助组,成立了合作社,并先后担任了初级社、高级社社长。在火热的斗争中,1958年他由一个青年农民成为了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入党后,他又担任着管理区主任、大队长、村核心小组组长、村革命委员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等职务,一直干到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
在他的一生中,经历了许多政治运动,特别是经历了“四清”和“文化大革命”。他曾受过迫害,挨过整、挨过批、挨过斗。但批不倒他、斗不垮他、整不出他任何问题,故不久又站了起来恢复了工作。我清楚地记得,他在“四清”中受整时那发黄的脸色、满头的乱发和瘦弱的身躯。当时他被集中在县上作自我检查,我作为在永济中学上高中的学生买了几个烧饼去看望父亲。一见到他失形的模样,眼泪就流了出来。“文革”中他受整,家里人也跟着受牵连。但就在这“不是人过的光景”中,老父亲仍然相信党、相信群众。最后在整“不成样行”的情况下,他被“解放”了,又走上了领导岗位。愈挫愈奋的他,又以极大的革命热情、敢抓敢管敢担当的革命品格和雷厉风行、不拖泥带水的工作作风继续为村里事奔忙去了,又按照“乡亲的大小事,都是我的事”的口头禅投身到为村民服务之中去了。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了。他坚决拥护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头在全村实行了定额管理农业生产责任制。这一做法,在当时的永济还是搞得比较早的,故在1979年的全县三级干部大会上作了典型发言。那时,我作为青渠屯公社党委书记就坐在县大礼堂里听他作介绍。听着听着,他突然说了一句“怎么眼睛看不清了”。听到这句话,我立刻紧张了起来。但,当看到时任永济县委副书记徐学圣将一副老花镜送给他时,我的心才放了下来。当时他的介绍,获得了与会同志的热烈掌声。这是我第一次听父亲在全县大会上讲话,而且觉得讲得很实在、很条理、很清楚。对此,我心里很激动,并为父亲感到骄傲。
后来,由于年事已高,约在80年代初期父亲便主动让贤,让年轻人接了班。可组织上还要让他担任村里党支部副书记,且扶上马再送一程。
回忆父亲所走过的路,确实是一条革命的路,一条为民造福的路。因此我说,这一张奖状是父亲精彩一生的写照。它有根有据地告诉人们,父亲的一生无愧于”优秀党员”的光荣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