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与音乐有天然的联系。音乐是有规律的音波的振动,诗歌是语言符号按照美的规律的造型,二者都是人类情感的载体,都要在时间的流动中展开。音乐与诗歌是这样的相近与相通,所以诗人欣赏音乐,受音乐触发进而把对音乐的感受升华为诗,就很自然了。古代诗歌中有不少这类听乐记感之作,仅唐代就有韩愈的《听颖师弹琴》、白居易的《琵琶行》、李贺的《李凭箜篌引》等杰作。现代诗人中沈尹默的《三弦》、徐志摩的《半夜深巷琵琶》、艾青的《小泽征尔》……也均是以诗歌写音乐的名篇。
听乐记感,说来简单,写起来却是颇有难度的。诗歌与音乐尽管有相通之处,但作为两种不同的艺术门类,还是有所不同的。最重要的是艺术符号不同,音乐的符号是有规律运动的乐音,诉诸听觉的乐音可以传达欢乐、悲哀、悠闲、绝望等情绪,不受民族、地域的隔阂,因此音乐是世界通用的语言,是没有国界的。诗歌的符号是语言,同一种语言内,符号的能指与所指是确定的,由于各民族、各地域语言的差别,不同民族、不同地域的读者理解诗歌就没有那么便捷。诗歌与音乐艺术符号的不同,导致了所传达的信息的明确程度的不同。音乐的符号是乐音,乐音既是能指又是所指,符号与实体、形式与内容融合为一个浑然的整体。这一整体固然与主体的情绪状态相联系并与其精神运动协调一致,但是它所唤起的只是一种朦胧的感觉与共鸣,这就导致了音乐内涵的不确定性与多义性。即使是描绘性很强的音乐或标题含义很具体的音乐,在听众心中也难以唤起明晰的概念与确切的意象。所以说,音乐是可意会不可言传,是很难用具体的文学语言把它“翻译”出来的。
诗人的听乐记感,就是在做这种“翻译”工作。说实话,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一种费力不讨好的工作。因为正是由于音乐表达的不确定性,不同的听众之间,由于他们的生活经验不同、心境不同,对同一段音乐会产生不同的感受。诗人所传达的感受可能正是他们的感受,也可能偏离他们的感受。与他们感受相同的自然会颔首称赞,与他们感受不同的就难免蹙眉不语了。不过,即使是面对后者,听乐记感之作也依然有其存在的价值,因为它起码表示了乐曲的“多义”中的一义,它在召唤着更多的听众来做出自己的诠释。
当下钟情诗歌、酷爱音乐的诗人不少。比如,青年诗人劲草曾在国家大剧院工作,有欣赏一流音乐名家演出的机会。她把自己欣赏音乐的感受用诗的语言、诗的意象传达出来。写出了一些听乐记感之作。她深知,由于音乐本身就是不确定的,它所唤起的内心的感觉也就更不确定了,现在要用某种确定性的语言把它传达出来,并让它得到听众的共鸣,难度是很大的。她之所以要写,是因为她觉得一首写音乐的诗,不能简单地停留在对音乐的印象与记录上。作为一个诗人,她要借音乐的酒杯,浇自己胸中之块垒。也就是说,听乐记感,更重要的是通过对音乐的描述把内心的情感释放出来,把自己内心的情绪与音乐的意象融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浑圆的整体展示给读者,就像她笔下的这首《舍赫拉查达》:
我躺在云朵里了
看阳光烘焙着云团
散出一阵金色的暖
看银鱼群穿过天际的乌云
暴风雨躲在后面
我躺在云朵里
风推着没有我的云
缓缓掠过我身边
我开始变得
没有一丝重量
比风更轻盈地
在云朵间跳起
古老而美丽的舞蹈
所过之处
云朵笑了,绽放彩虹的欢颜
我躺在云朵里了
比风更轻盈
比阳光更暖
此诗写出了听雅尼克与费城交响乐团音乐会演奏的交响组曲《舍赫拉查达》的感觉。这感觉是《一千零一夜》的女主人公舍赫拉查达的,也是诗人劲草的。了解交响组曲《舍赫拉查达》的读者固然会有同感,即使不熟悉该组曲的读者,也会从诗中体会到劲草与自然相融合、与天地相统一的心态,把它当成一首优美的抒情诗来欣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