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商务局、广大消费者、参加活动企业:
为进一步释放滇超联赛消费潜力,促进汽车消费,现将开展2026年“滇超·汽车”彩云消费券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滇超·汽车”彩云消费券。
发券标准:每张消费券面值3万元(含省级财政资金2万元、核券汽车销售企业配套资金1万元),在消费券核销时抵扣。
(一)发券平台
发券、核销平台: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云闪付App)。
(二)发券时间及发券数量
2026年7月10日(周五)滇超联赛三四名决赛比赛开始前发券,发券数量500张,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未领完的券并入冠亚军决赛发放)。
2026年7月11日(周六)滇超联赛冠亚军决赛比赛开始前发券,发券数量1000张,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具体发券时点,请关注当日滇超联赛比赛(活动)及云闪付App“滇超·汽车”彩云消费券活动页面信息。
发券时手机GPS定位在昆明市的消费者可自愿申领。
(一)消费者领券
消费者实名登录云闪付App,并打开手机GPS定位,发券开始后通过云闪付App“滇超·汽车”彩云消费券活动页面领券(抢券模式,领完即止),每人限领1次。消费者领取的消费券在2026年7月31日前使用均有效。建议无购车需求的勿领取该消费券,领券后未核销的系统将自动记录,并影响本人其他彩云系列消费券的核销。
(二)消费券核销
每张消费券面值3万元额度按支付立减方式抵扣。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昆明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价格20万元及以上乘用车新车时使用(企业报名时提供参加活动车型),通过云闪付支付购车款时核券立减。购车价格以新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准,发票价格不超过未参与活动的同期同款车型发票价格,购车发票限云南省内,车辆注册登记地不限。消费者需要在完成全额付款或贷款时进行核销,单笔支付金额满4万元及以上可触发使用消费券,核销立减3万元。消费券不可拆分使用,不可转让、售卖、转借,不兑换现金、不找零。消费券仅限领券人使用,核销时领券人需出示消费券二维码进行核销抵扣。每张消费券由核销企业分担的资金,由核销该消费券的汽车销售企业在消费者购车时抵扣。
消费券仅限领券人使用,需在2026年7月31日前核销,逾期未核销的自动失效且不予补发。2026年8月15日前,核销人需向购车的汽车经销商门店提供所购车辆登记落户证书(复印件)等核销资料。参与企业在消费券核销时先行垫付财政资金分担部分,于2026年8月20日前收集提供所核销消费券的核销资料(包括领券人及核销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和车辆注册登记资料),并配合商务等部门核查。领券人、购车人和车主需为同一人。核销资料审核通过的核销交易订单,由云南省商务厅组织将财政资金分担部分通过兑付机构兑付至相应汽车销售企业。
已享受“滇超•汽车”彩云消费券的车辆,不可再享受2026年云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和云南省其他彩云汽车消费券优惠。
活动政策、企业报名及资料审核咨询:昆明市商务局,0871-63112433、63125852。
领券及核销咨询: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95516。
活动政策咨询:云南省商务厅,0871-63210036。
本次活动有关政策由云南省商务厅负责解释。如有调整,以最新公布的活动政策内容为准。
云南省商务厅
2026年7月7日
编辑/刘景杰
审核/司马孟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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