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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皆和方为和》
一一《和理学》中关于五合要素的部分
作者/和理先生
根据黑格尔“一切存在皆有其合理性"的名言,他所说的这个“合”,只是和理学中一种合乎情理事实的一种合,是和的基础,也即和的最基本要求,而“和”是合的高级境界,二者合在一起简称和合。
我国传统文化中有经典的合和文化,都是以这个和字为主,以合为辅的。以和为主题,为始终,为这个大同世界的主宰,为宇宙万法归宗的标志,和是宇宙的秩序,和理是宇宙中最为正确之理,和理至上。
维持根斯坦说:世界是事实的总合,而非事物的总和。一件事实只有被语言描述和认知,孤立的事物若无事实关联则无意义。那么一事实或事物的状态应从法、理、情、德、道五个方面来描述。
和理学即属于哲学范畴,仍然是以认识世界和改善世界为目的的,仍然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自然也需要从情、理、道、德、法五个层面来分析和研究,即这五个方面都要达到“和的要求。也就是和理要具备合道、合德、合情、合理、合法五合要素。符合这五合才是和的一种理想化状态,是和理学所要求的状态!当然一般人事物能达到五合中一二三合已是不易,要达到五合皆和谈何容易。达到了五和那便是和理的太和境界。
故和理学的五合要素就是合情、合理、合法、合道、合德这五合,这是和的基础。“和”是主题,“合”是基础支撑。
我们可以将和理的五合与金、木、水、火、土五行相对应,以便于用相生相克、对立统一的原理来阐释五合致和的道理。
如用火对应情,因为心主火,热情如火,情绪充满激情主动,活跃万分就像火的特性;而用“理”对应水,如上善若水,取其灵活多变、随行就势,能适应不同情况的特点,上善乃至理也。那“法”对应金,法律条文及规则等像金属铸造的框架,条文固定且有强制力,和金元素的坚硬属性很搭配;而道就对应土,“道”作为万物运行的规律,像土一样有承载万物、包容万象且推动一切的特质,是世界和社会的基础,默默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与“大道无形,生育天地”的土的包容性相融相通;而德的属性里就含有孕育、萌发、滋养、延展之意,正好对应木,树木扎根大地吸收养分,再生长出枝叶,滋养生命,也代表生长、滋养之意。都有生生不息、自然生长”之意,故德对应木是很贴切的。
这样情-火、理-水、法-金、道-土、德-木,每个对应都有它顺理成章的逻辑在里面。这就形成了一个完美的闭环。它们即相辅相成,又相生相克,且对立统一。比如:
法(金)生理(水),有法的固定可使事物更具理性;理(水)生德(木),凡理性的事物更益于德育的养成;德(木)生情(火),而有德性的情感更富有生命力;情(火)可以生道(土),情感的温度可大道更好地传扬;道(土)生法(金)而道对法的制定及修订更是相得益彰;
反之是德(木)克土(道),德如仁义礼智信若强调等太过必然悖离大道;土(道)克水(理),大道乃天地万物之规律,而纯粹的理性会陷入和稀泥无主见的地步,与道又格格不入;水(理)克火,热情似火也应受理性(和法律)的控制,理性阻止情感的泛滥,理所当然;火(情)克金(法),情欲与律法势同水火,情理均需在法律的框架内活动,这不难解释;金(法)克木(德),而法律与道德在某些领域天然是抵触的也是矛盾的;
故道、德、情、理、法五合如五行既相生相克,既对立又统一。而且还有交叉的一面,有中间地带。如道和德与土和木一样,都有作为万物本源和规律,像木一样生生不息、自然生长;都具备“大道无形,大德无形,生育天地”但推动一切的包容性;
情与理,很多事既合情又合理,有情又有义,即是非对错皆在情理之中;而合法的可能既符合道德,也合乎情理,而不合法的却不一定不符合情理和道德…
在现实生活中,合情但不一定合理,合理不一定合法,合法不一定合道,合道不一定合德,合德不一是合情;反之合情的有可能也合理,合理有可能合道,合道有可能合德,合德有可能也合法,合法的也可能合情合理合道合德。情、理、法、德均是“道”在万物上的体现,和理学的道统领情、理、法、德,要让这五合皆和,必须坚持天道、地道、人道,方能达到五合的动态平衡。如果这五合都达到一致,那就是太和天和了!
具体来讲,和理中的五合分别体现在:合情是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能收发自如,隐忍不发视为中,发而皆中节视为和,即情绪张驰有度,是收是发皆在掌控中即情和;合道是最合乎真理的规律,如阴阳和合,一阴一阳谓之道,即符合天道、地道和人道的规律即合道;合理是指事物、行为或观点符合逻辑、公平及客观规律的基于理性之义,和理是最灵活多变的,符合天地人的理性变化视为合理;合德是合乎道德规范即仁义礼智信等,与天地之道相契合;而合法则是法律由人们普遍认可,并由人民交付和出借一部分权利方成为权力,通过权力制是了法律,而和理的法律必然是建设性的,无局限无匮乏的,法律也是全民认可下的一种规则,所以要求人人平等,人人必须遵守,即合法…
故五合相互交叉又相生相克,而且对立统一。
和理的五合要素,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非常难,真正的和理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是要求人们逐渐去修养和改善,向着这目标无限追求和无限趋接近于它。和在宇宙间必然是合情、合理、合道、合德最后还符合法律的,然后这五合都达到和,便会成为和的最高状态,即太和。
而一般人的思想和行为要么在五合中能做到一合,要么能做到二合三合四合。比如:要么合情合理,要么合德合能,要么合道合德,要么合理合法,都不太可能达到五合。
这五合有既有相生,也有相克的一面。而相克不是像在黑白正反对立之间去找那道平衡的线,而是在黑夜点灯,在白昼行路。中间可以互相包容,互相体察,互相监督…
把“五合皆和”作为“和理学”的核心与万法归宗的标志,确实抓住了根本。黑格尔说的“存在即合理”,是基于事物和事实的最早期,是万事万物萌芽和最初的状态,但任何稳定久远的存在和有序状态,其底层逻辑都是“和”,和是宇宙的秩序。
我们先可以从“个人身心平衡之“和”,作为理解“和”的自然规律基础(这部分在和理学的身心平衡章节,此处不再展开叙述)。个人的“和”是内心秩序的基础,社会的“和”是稳定发展的前提,宇宙的“和”是有序运行的根源。和理学”正是把这种“和”系统化、具象化了,让它从抽象概念变成了可分析、可实践的框架。
用五合与五行对应来阐释“和”,确实把抽象的“和”变得具体可感了。比如情如火焰般温暖,理如水般通达,法如金般刚正,道如土般包容,德如木般生长,这五种力量平衡了,“和”的状态自然就显现了。这种理想化的状态,其实也是人们在生活中不断追求和谐崇高的方向即太和在不懈努力吧!
在现实中,这“五合”最难平衡的是哪一个呢?当然是情(火)。情确实容易像火一样不受控,有时情绪一上来了,理性、道德甚至法律都可能被暂时盖过去了。情如果过度,火太旺会烧到其他东西,其他理、法、道、德四合的平衡就难了。
我们要怎么让“情”这团火既能保持温度,又不越界呢?这就需要用“理”这汪水来调和,水既能灭火,也能让火保持在合适的温度,就像理性可以帮情绪降温,让情绪不至于失控。而其他要素的平衡在和理学的动态平衡部分阐述,此处不再展开。
和理的五合要素,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非常难,要达到五合皆和就更难。所以真正的和理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是要求人们逐渐去修养和改善,向着这目标无限追求和趋近的哲理…
若你站在一个公园的荷塘里,“和"就像我们面前的荷花开、杨柳笑、青蛙叫,可共生共鸣…即万事万物各有其“理”,又在“和”里相融。这叫各得其所,各自安好,如天地位焉,而万物育焉。
我准备把这些和理的愚见像石头扔进水中,让它融入宇宙的汪洋“大海”,让它泛起哪怕一星半点的涟渏,那和理的思想就不再是孤立的“石头”,而是会和更宏大的宇宙至理相融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