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席浪涛)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将山东省潍坊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国函〔2026〕80号),正式批准潍坊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该文件于2026年7月21日成文,7月24日在中国政府网权威发布。

批复指出,潍坊历史悠久、文化厚重,文化遗产资源丰富,城市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保存完好,地域特色鲜明,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完全符合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标准。
批复明确,省、市两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系统开展文物资源调查与史料挖掘,理清潍县古城空间格局与发展脉络,明确保护原则、保护范围和工作重点。高标准编制实施名城保护规划及各级文保专项规划,建立完善保护清单,细化保护标准、管控要求和责任体系。
严格落实“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工作制度,坚持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科学统筹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持续修缮历史街区、历史建筑,补齐配套设施短板,优化人居环境,推动文物资源活化利用。
批复严明保护工作红线:严禁破坏名城自然景观与整体风貌,严禁实施风貌不协调建设项目,严禁擅自迁移、拆除、损毁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建筑,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依法依规报批。同时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对保护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历史文化价值受损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编辑:席亚栋|责编:席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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