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临潼区骊山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学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有效化解了家校矛盾。

2026年5月21日早读前,临潼区某小学一年级学生王某自行攀爬课桌不慎受伤。事发后,老师第一时间开展处置并及时通知监护人。经治疗共计产生医疗费约2500元,学平险报销1000元,剩余医药费约1500元。
家校双方就费用承担问题产生分歧,多次协商未果后,向骊山司法所申请调解处理此事。接申请后,调解员首先仔细梳理事件经过,本着公平公正、情理兼顾的原则,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客观分析事故责任,开展沟通疏导。一面安抚学生家长情绪,耐心讲解教育机构责任相关法律条款;另一方面引导校方立足人道主义关怀,积极妥善处置纠纷。
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明确本次事故系学生自行攀爬课桌意外摔伤,无第三方侵权,校方一次性向监护人支付慰问金600元。
下一步,骊山司法所将持续聚焦涉校矛盾隐患排查工作,积极开展校园普法宣传,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从源头预防校园纠纷,为构建和谐家校关系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法治临潼 ) 供稿:骊山司法所 编辑:雷 斌 王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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