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新型黑恶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向全县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一、举报范围
1.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网络套路贷、软暴力催收、恶意索赔、舆情敲诈、劳务碰瓷、碰瓷敲诈、务工敲诈、网络滋事、强迫消费、色情敲诈、网络暴力等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2.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势力;
3.征集关联“保护伞”线索、凡国家公职人员、基层村组干部、行业监管部门人员对黑恶犯罪人员进行包庇纵容、通风报信、说情干预、降格处理,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以及履职不力、监管缺位放任行业乱象滋生蔓延的问题线索,一并征集核查;
4.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水利、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超限超载、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等黑恶势力;
6.在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收保护费的“市霸”“街霸”等黑恶势力;
7.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采取非法手段获取非法利益或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8.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或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110报警电话。
2.直接举报:鸡泽县公安局扫黑办。
三、受理举报时间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全天候、全时段受理举报。
四、保护措施
欢迎全县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有关问题线索,公安机关将对相关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鸡泽县公安局
2026年8月8日
稿件来源:鸡泽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