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门峪的三个奇人,只有韦衮在正史里有记载。民国六年《洛宁县志》(卷八艺文续)中,有永宁才子张爚撰写的《文学韦九章墓志》。“九章”是韦衮的字,知道的人不多。该志收录韦衮文章五篇,盛赞贤者,抨击时弊,笔锋刚劲,文辞犀利。正如张爚所说,永宁文章“无出九章右者”。
韦衮生于顺治十四年(1657年),卒于雍正三年(1725年),终年六十八岁。他两次乡试名落孙山,终生未仕,著有《留影集》,后佚失。韦衮还曾与坡头雷鳌组织民众平息匪乱,保全永宁县城。由此看来,他是一个文武双全的侠义之士。
《洛宁县志》(1991年版)中,收录了程孟乐撰写的《韦衮传说》。“传说”分“智难县官”、“智斗县官”、“智挫县官”、“智戏县官”、“智伏县官”、“智嘲县官”、“智逐县官”七个部分,把韦衮写成了一个不畏权贵、智慧过人、行侠仗义的奇人。
开首一篇“智难县官”,说的是院东村民王东家的羊啃了李青家的麦苗,二人都去求韦衮帮他们写状子。韦衮想难一难贪赃卖法的县官,于是先替李青写状子,说:“邻人王东,驱羊入地,屡屡啃青。前腿扒,后腿蹬,一嘴一棵如拔葱。二亩麦苗啃个净,来年我家要喝西北风。”县官接了状子,传王东到县衙听审。王东不慌不忙掏出韦衮帮他写的答辩状,递了上去。县官一看,上写着:“羊啃李家麦苗,确是实情。然而十冬腊月,地冻如铁,羊嘴如镊。咯镊咯镊,几根虚叶。非但无害,反而有利分蘖。”县官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断案,只得宣布退堂,要他们去找写状子的人评理。经过韦衮调解,王东、李青重归于好。
《韦衮传说》中的另几篇文章,也写得非常传神。其中,韦衮两次解救贫苦人家于困境,表现出了他不怕惹祸上身,对底层民众的深厚情感。
“智斗县官”一篇中说,邻人师长贵半夜回家见大门上吊着一个死人,知道是有人栽赃,吓得浑身打颤,连忙去找韦衮想办法。韦衮说:“别怕,你去把死人吊到我家门上。”师长贵怕连累韦衮,不肯照办。韦衮催他快去,说迟则生变。
再说,县官自从被韦衮为难以后,耿耿于怀。他收到匿名状子,这天一大早就带着衙役来抓韦衮。韦衮说:“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是有人栽赃陷害,难道县官大人就看不出来?”县官说:“死人吊在你家大门上,铁证如山,还有何话可说?”韦衮说:“这个死人脖子上有两条绳印,是先被人勒死,然后吊在我家大门上的。县太爷还是把尸首带回县衙抓紧审案吧。”县官一看,果然如韦衮所说,只得带着尸体灰溜溜回县衙去了。
另一篇“智挫县官”中说,邻村高小奇早上发现自家地里死了个要饭的,害怕惹下麻烦,连忙去求韦衮出主意。韦衮说:“你赶快去把死人移到我家地里。”小奇怕给韦衮带来祸事,不愿移尸。韦衮说:“你放心,我自有办法。”
县官听说有人死在了韦衮家的地里,心里暗暗高兴,立即带着衙役来到韦家,要韦衮买棺材埋人。韦衮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要饭的饿死在野外,官府出面埋葬,才显得‘皇恩浩荡’。”围观的老百姓都说韦衮说得在理。县官怕惹众怒,只得让衙役收尸了事。
关于韦衮的民间传说,大多说的是他替穷人写状子的事儿。人们称他为“刀笔名士”,说他敢与县官面对面辩驳是非曲直。出自民众之口的民间故事,逐渐把韦衮演绎成了一个传奇人物。后来,百姓们竟然把他当作神灵敬了起来。东寨子村建有韦衮庙,庙里塑有韦衮像,初一十五多有信徒烧香、献贡。西寨子村南有韦衮墓,虽然不算高大、蒿草丛生,但三百年来香火不断。
在民间传说中,韦衮由一个落第秀才演变成为一个专为穷人写状子的“刀笔名士”,寄托了普通百姓对司法公正的热切企盼。
未完待续......

作者简介:张泽民,1949年生,陈吴乡陈吴村人,中共党员。退休前曾任县政协办公室主任、文史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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